塞尔玛·拉格洛芙著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瑞典南部乡村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尼尔斯平时调皮捣蛋,不爱学习,还经常捉弄小动物。初春的一天,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施以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而且他还能听懂小动物的谈话。此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养的雄鹅莫顿也想跟随大雁展翅飞翔,为了不让雄鹅飞走,尼尔斯紧紧抱住雄鹅莫顿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一同带上了天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开始了跟随大雁群的飞行之旅,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一路上他饱览祖国的秀丽山川,学习了许多地理历史知识,听到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艰辛苦难,了解了当地动植物的习性。也从其他动物旅伴身上学到了他们的长处,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当他重返家乡时,又重新变回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儿,也成了一个勤劳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塞尔玛·拉格洛芙著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家住瑞典南部的小男孩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总是调皮捣蛋,初春的一天,他因为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从此,他骑在鹅背上开始疯狂的旅行经历。他见识了大好河川,也学到了丰富的地理历史知识,听说了许多故事与传说。同时,他还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也吃了不少苦头。当他重返家乡后,不仅变成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勤劳的好孩子。
01 这个男孩
小精灵
三月二十日星期日
很久以前有一个男孩,他大概十四五岁,长得很高,很瘦弱,而且还顶着一头亚麻般的黄头发。他没有什么上进心,在学校里也是整天混日子,谁都拿他没有办法。他最喜欢的事是吃饭、睡觉,再就是很喜欢淘气,一天能捉弄几个人就会让他兴奋一整天。
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小男孩的父母整理好一切,正准备到教堂去。男孩身上穿着一件衬衫,坐在桌子旁边发呆,心想:“这一下我该多走运啊,爸爸妈妈都出去了,我就可以自由自在地支配这一两个钟头了。那么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玩爸爸的气枪了,即使放它一枪,也没有人会来管我了。”他乐滋滋地想着。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爸爸好像看出了儿子的心思,就在他刚踏上门槛,正准备出去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他转过身来,面对着男孩,“既然你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去教堂,”他说道,“那你就在家里读读福音书吧,可以吗?”
“可以,”男孩答应道,“我肯定会好好读的。”其实,他心想,反正我愿意念多少就念多少呗。
男孩觉得他从没有见过妈妈的行动是如此迅速。一眨眼,妈妈就走到了挂在墙上的书橱前,取下了路德著的《圣训布道集》,将它放在窗边,还翻到了上次读到的地方。她还把打开的福音书,放到《圣训布道集》旁边。最后,她又拉了一把椅子靠在桌子旁边。那张大靠背椅是她去年从威曼豪格牧师宅邸的拍卖场上专门买来给爸爸的,其他人谁都不许坐。
男孩心想,妈妈这样搬来搬去真是白费心思,因为他打算顶多只念一两页。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爸爸好像一眼就把他看穿了,他走到男孩面前,非常严厉地叮嘱他:“一定要记住!你要认认真真地念!等我们回家,我要一页一页地考你。你要是敢偷懒耍赖的话,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你要知道,这篇训言一共有四十页,”妈妈又叮咛了一番,给小男孩规定了页数,“要想念完的话,你得马上坐好开始念。”
他们终于走了。男孩站在门口,看着他们逐渐远去的背影,不由得唉声叹气起来,感觉自己就像被捕鼠夹子夹住一样寸步难行。“现在好了,他们俩到外面去了,那么得意,竟然想出了如此巧妙的办法来约束我。他们回家之前的这段自由时间,是我好不容易得来的,现在却被迫坐在这里乖乖地念训言。”
事实上,爸爸和妈妈走的时候心情并不轻松,恰恰相反,他们的心情很沉重。他们是贫苦的佃农,所有的土地加起来还没有菜园子大。在刚刚搬到这个地方来住的时候,他们只养了一头猪和两三只鸡,其他的什么都养不起。但是,他们非常勤劳能干,现在也养得起奶牛和鹅群了。他们的家庭状况已经开始好转了。要不是这个儿子让他们劳心烦神的话,在这风和日丽的早晨他们本来是可以心满意足、欢欢喜喜地到教堂去的。爸爸埋怨小男孩做事太拖拖拉拉,简直就是个懒虫,他在学校里不学无术,毫无用处,就是让他去放鹅估计都不行。妈妈也认为爸爸的批评很有道理,不过最让她伤透脑筋的还是儿子的调皮和捣蛋。他对动物非常残忍,对待人也不客气。“愿万能的上帝能帮他驱除邪恶,使他变得善良起来。”妈妈祈祷说,“否则,他早晚会害了自己,也会给我们带来灾难。”
男孩在门口呆立了好长时间,犹豫着,到底是念还是不念训言?最后他终于拿定主意,觉得自己这次最好还是学乖一点。于是,他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开始大声地读训言。他慢慢吞吞地,含含糊糊地把书上的那些字句念了一会儿,他那有气无力的声音就像催眠曲一样,弄得他迷迷糊糊的,觉得自己快要打瞌睡了。
窗外阳光明媚,一片春意盎然的景致。虽然才3月20日,但是春天早已经来到了男孩住的斯康耐省南部的威曼豪格教区。虽然树林还没有完全变绿,但是树枝上都含苞吐芽,已是一派生机勃发的景象。沟渠里的冰已经融化了,渠边的迎春花已经峭立枝头。长在石头围墙上的矮小灌木都泛出了亮晶晶的棕红色。远处的山毛桦树林无时无刻不在生长,变得更加茂密。天空是那么高远晴朗,清澈湛蓝,没有一丝云彩。男孩家的大门虚掩着,在房间里就能听到云雀的婉转啼唱。成群的鸡和鸭在院子里踱着方步。奶牛也嗅到了透进牛棚里春天的气息,时常发出哞哞的叫声。
男孩一边念着,一边不住地打着盹儿,虽然他尽量不让自己睡着。“不行,我可不能睡着。”他想,“否则的话我一上午都别想念完。”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还是慢慢睡着了。他不知道自己睡了多长时间,后来他被从自己身后传来的窸窸窣窣的叫声给惊醒了。
有一面镜子放在男孩的面前,镜面正对着他。他一抬头,正好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突然他发现妈妈的那口箱子被打开了。原来,妈妈有一个笨重的铁皮做的栎木衣箱,这箱子只有她自己才能打开。她在箱子里珍藏着从她母亲那里继承来的遗物和一切她非常喜爱的东西。里面有两三件式样陈旧的裙子,只有农家妇女才会穿,上身很短,下边是打着褶裥的裙子,胸衣上还有很多的小珠子。那里面还有浆得很硬的白色包头布、沉甸甸的银质带扣和项链等。现在这些东西早已经不时髦了,所以大家都不穿或者戴这些东西了,妈妈曾多次打算把这些陈旧的衣物卖掉,可是总舍不得。
现在,男孩从镜子里非常清楚地看到,那口大衣箱的箱盖的的确确是敞开着的。他很迷惑,这是怎么回事,妈妈走之前箱子盖还是盖上的。而且现在只有他独自一个人留在家里,妈妈肯定不会让箱子开着就到教堂去的。
P1-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瑞典语直译书名为《尼尔斯·豪格尔森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1858—1940)的一部著名童话小说,分上、下两部,分别于1906年和1907年出版。自该书第一次出版到拉格洛芙去世,总共发行350余万册,此书迄今为止已被译成50余种文字,还被改编成动画片,备受世界各地小朋友和成年人的喜爱。
塞尔玛·拉格洛芙出生在瑞典韦姆兰省的莫尔巴卡庄园里,父亲是个庄园主,后来成为陆军中尉。塞尔玛·拉格洛芙3岁时因下肢疾患,行走困难,从此便坐在椅子上听祖母讲故事,接触了许多民间传说,7岁开始大量阅读,为她的写作功底奠定了基础。后来她的腿经过多次治疗后接近痊愈,并于1882年进入首都斯德哥尔摩皇室女子师范学院学习,广涉哲学、神学、文学等各方面知识,毕业后她在一个中学担任地理教师,也开始了她的文学创作生涯。应瑞典教育部要求,塞尔玛·拉格洛芙要完成一部地理教育读物,她不顾腿疾带来的痛苦,跋山涉水,在全国实地考察,为了收集有关资料,她还认真研究动物的生活习性,调查各地风俗习惯和民间传说,终于完成《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部文学作品也成为世界文学艺术珍品。这部小说于190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塞尔玛·拉格洛芙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与童话之王安徒生齐名。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瑞典南部乡村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尼尔斯平时调皮捣蛋,不爱学习,还经常捉弄小动物。初春的一天,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施以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而且他还能听懂小动物的谈话。此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养的雄鹅莫顿也想跟随大雁展翅飞翔,为了不让雄鹅飞走,尼尔斯紧紧抱住雄鹅莫顿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一同带上了天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开始了跟随大雁群的飞行之旅,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一路上他饱览祖国的秀丽山川,学习了许多地理历史知识,听到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艰辛苦难,了解了当地动植物的习性。也从其他动物旅伴身上学到了他们的长处,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当他重返家乡时,又重新变回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儿,也成了一个勤劳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作者用平实朴素的语言,将神话故事与自然景色完美结合,不但让读者有机会身临其境般地了解北欧国家的地形地貌,学习动物的生长和生活规律,同时这部作品又启示小读者要培养自己善良、乐于助人的品德,要善于以他人的优点来弥补自己的缺点,有深远的教育意义。书中章节之间相互独立又前后呼应,作者运用大量比喻和拟人的手法,将世间万物都赋予生命力和感情,让所有动物和生灵的形象都跃然纸上,从动物之间的拟人化活动,歌颂勤劳善良、互相帮助的品德和纯真的爱,蔑视冷酷、残暴和自私的行为,教育孩子们要爱护小动物。这部作品集科学性、知识性、文学性于一身,使得拉格洛芙在瑞典享有崇高的威望。她终生未婚,把毕生精力都献给了文学事业。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该作品得到了这样的评价:获此殊荣是由于她作品中特有的崇高理想主义、生动的想象力、平易而优美的风格。这部文学作品深受世界各国读者的欢迎,给无数孩子的童年带来无尽的浪漫想象空间,是世界儿童文学的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