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3年4月13日(旧历4月2日),托马斯·杰斐逊出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一个家境殷实的种植园主贵族家庭。父亲彼得。杰斐逊是土地测量员和地图绘制员,祖父母据说是从威尔士北部斯诺登地区移居美洲的。彼得娶了出身当地名门望族的简·伦道夫为妻,地位更加显赫。青年杰斐逊显然不喜欢母亲,对她嗤之以鼻——他几乎从未提起过她——他对贵族血统显然也不屑一顾,但在其撰写于1821年的极其简洁的自传中,他似乎刻意以冷淡的笔调涉及有关血统、出身和“门第”问题,谈及母亲时尤为如此。对于这些琐碎的问题,他只写道:“就让每个人信奉自己选择的信仰和荣誉。”杰斐逊一直都把古撒克逊人自治作为美国独立主张的基础,古撒克逊人自治是由传说中的英国国王亨吉斯特和霍萨创立,他们离开德国萨克森王国,在英格兰南部建立自治——杰斐逊甚至希望能在第一枚美国官方大印章上篆刻上两位国王的肖像。因此我们不难发现他希望——即使并不是真正需要——别人能够忽视他的某一身份特征。
当一个年轻人看起来敬畏父亲,却对母亲不屑一顾时,这如同在人们面前拉上一面不透明的帘子(有时这帘子并不显眼),让人们无法洞悉一切。然而,人和人的本质差别不是太大,因此了解到青年杰斐逊曾经一度趋于颓废,和一些散漫的人为伍,也不足为奇。此外,我们还找到杰斐逊在雷利酒店阿波罗厅“糟糕约会”的痛苦记载。当杰斐逊鼓足勇气向众人追求的丽贝卡。伯韦尔小姐求爱时,将情况搞得一团糟,可以说丑态百出。(第二天早晨他给一位朋友写信哀叹“天啊!”后来,他听说伯韦尔小姐——他同学的妹妹,约克郡一个富商的女儿——和另外一个人订了婚,这次打击使他第一次罹患间发性偏头痛,此症在他有生之年一直折磨着他。)初恋失败对杰斐逊无疑是一次沉重打击。随后的另一次惨败对他打击无疑也不小:他幼稚地试图勾引朋友约翰·沃克的妻子却遭到拒绝。之所以提及这些故事,是因为它们证明:在对待异性时,杰斐逊原本也是热情澎湃的,只是由于后来的经历才变得缄默寡言、谨小慎微。这一点读者有必要从开始就有所了解。若不是因为众多历史学家们直到现在还一直都把杰斐逊描述得根本不像个男人,对这一点我根本没有必要再赘述。
杰斐逊主要通过三种方法从早期摇摆不定的生活中复原:研究经典作品、从事律师职业以及缔结美满婚姻。这些方法汇集于一目的,至今仍然为美国民众所敬佩。由于价值较低的五美分镍币的正面印有杰斐逊特写头像,他的上述生活经历对美国大众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一间称作蒙蒂塞洛的帕拉第奥式房屋,建于弗吉尼亚荒地山顶(正面朝向未开垦的西部),成为他生活的焦点。若不是因为某些历史变故的话,他的一生很可能会奉献于呵护妻子、畜牧业、狩猎、藏书以及巧妙地延长传统奴隶制。
从1760到1762年间,弗吉尼亚州威廉斯堡的威廉一玛丽学院由于杰斐逊的加入焕然一新。作为年轻人,他运气极佳,在这里遇到的导师都让他受益良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遇到了威廉·斯莫尔博士,一位出生于苏格兰信奉科学的老师;还遇到了杰出的乔治。威思,乔治讲授法律——在当时,法律算是历史、逻辑和其他人文课程的一个分支课程,乔治似乎已将这个年轻人收为私人弟子。求知欲一旦唤醒,在杰斐逊余生中都难以平息,事实上,就像他对拥有书籍和获取知识的渴求永远无法满足一样。这一时期他所深入研究的作者包括博林布罗克勋爵——早期针对教会的评论家。对于任何头脑还算理性的人来说,当时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启蒙思想,这气息不仅从法国吹过来,还从英格兰和苏格兰吹来。(这股风还催动托马斯’潘恩跨越大西洋而来,他带着博学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的一封介绍信,还带来很多其他东西。)杰斐逊没有宣扬此事,就像低调对待其他许多事情一样,他从未公开否认宗教,但他早期对宗教神秘或“启示”因素的超脱,在其成年生活中将始终有所体现。
苏珊·桑塔格曾写道,在现代拥有一张真正的莎士比亚照片就相当于拥有钉死耶稣的那个十字架的一片碎片。自然我们没有托马斯·杰斐逊的照片,但是我们有许多他不同生活阶段的画像,以及其生活见证人的大量记述。来到威廉斯堡时,他比同龄人高得多,在那个时代,他长得确实很高,有六英尺两英寸(约1.88米)。他不显笨拙,但也不是特别儒雅——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淡褐色眼睛、薄嘴唇、相当高挺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四肢很长但不算太结实。如果玩猜谜游戏,“假如把他比作动物,会是什么?”我们不禁会想到一只足智多谋的大狐狸。P11-14
美国的每一个政党,都遵奉杰斐逊为导师。——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
美国历任总统中,比杰斐逊更负盛名者鲜有其人。历史学家在回顾他一生的时候,却总还觉得他受到的尊重不够多。他在美国的英雄圣殿中拥有不可动摇的地位。——美国历史学家,罗伯特·达拉克
我首先要感谢的是已故的威廉·阿普尔顿·柯立芝,他曾生活在马萨诸塞州托普斯菲尔德郡,是埃伦·韦利斯·柯立芝的嫡系子孙——埃伦是托马斯·杰斐逊的外孙女,她的父母是玛莎·杰斐逊·伦道夫和托马斯·曼·伦道夫。正是威廉在牛津贝利奥尔学院设立的“飞越大西洋奖学金”使我于1970年首次踏上美国大地,并成为独特的蒙蒂塞洛文化的受益者。
在2004年的一、二月间,我应邀在密歇根州立大学詹姆斯·麦迪逊学院以“托马斯·杰斐逊研究”为主题做了四场讲座并主持两场研讨会。其间,“勒弗拉克论坛”与“科学、理性和现代民主主题研讨会”使我沉浸在热烈严肃的学术氛围之中。我由衷感谢会议负责人阿瑟·梅尔策、杰里·温伯格和理查德。津曼给予我这次机会,通过和经验丰富、思想深刻的大师们的辩论,验证我的学术观点和结论.
几年前,在机缘巧合之中,我有幸与纽约大学安妮特.戈登.里德教授相识。在对杰斐逊的研究上,她对真相孜孜以求,且在历史的客观性、论证的严谨性,以及是非观念的明确性方面堪称典范。
下决心花时间“专心钻研”杰斐逊的作品或是研读有关杰斐逊的研究著作是绝对值得的,但却又是异常艰巨的。迄今为止,尚无人敢断言自己已完全掌握了关于杰斐逊的所有知识。但凡有意研究杰斐逊的人都要拜读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的朱利安·博伊德编著的二十七卷本《托马斯·杰斐逊书信集》(此书内容现仍在不断丰富中),以及杜马。马隆撰写的六卷传记《杰斐逊和他的时代》。尽管很煞风景,但我还是提出了一些不同于第二部书的见解,这对我来说是种荣幸。杰斐逊传记中文笔最优美、内容较为简明扼要的作品首推梅里尔·彼得森的著作,继他之后,R.B.伯恩斯坦的著作亦堪称佳作,对此我想梅里尔和我有同感。
戈尔-维达尔的小说《伯尔》完美重现了杰斐逊时期,为历史题材鸿篇巨著奠定了建构基石,这种叙事风格成为维达尔先生的丰碑。在反杰斐逊派的写实文学中,首推康纳.克鲁斯·奥布莱恩颇具说服力的《漫长的婚外情》,其次是艾伯特·杰伊-诺克的著作。我认为约翰·切斯特·米勒的《骑虎难下》就奴隶制问题进行了最具多元化的描述,给人以启迪。而就多少被人忽视的巴巴里战争问题,我个人更青睐于约瑟夫·惠兰的《杰斐逊的战争》、A.B.C.惠普尔的《驶向的黎波里海岸》和埃文·托马斯的《约翰·保罗·琼斯》。对我帮助更多的是琳达·科利的《俘虏》。这些作品再次提醒我大部分有关杰斐逊的事迹均可在有关其他人的著作中找到,虽然他们是另外的主题。如斯蒂芬·安布罗斯所著关于刘易斯和克拉克远征故事的《无畏的勇气》、约翰。基恩关于托马斯。潘恩的优秀传记、罗恩·切尔诺夫对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典范人生的描述、戈登.S.伍德的《美国革命中的激进主义》、伯纳德·贝林的《美国革命的思想渊源》以及西奥多。德雷珀的独创性叙述美国革命、另辟蹊径强调激进主义的《权力之争》。研究杰斐逊的学者还需研究埃德蒙·伯克,我有必要再次感谢康纳·克鲁斯·奥布莱恩和其作品《主旋律》,感谢戴维·布罗米奇——他一丝不苟地编辑了伯克的作品集《论帝国、自由和改革》。
香农·拉尼尔和简-费尔德曼合著的《杰斐逊的儿女们:一个美国家庭的故事》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具震撼力的作品之一。他们把托马斯·杰斐逊和萨莉·海明斯在世的子孙召集在一起,并把他们的故事连同照片出版,此书由卢西恩·K.特拉斯科特四世作序。卢西恩作为“公众认可的”杰斐逊的直系后裔,第五代孙,其正派作风和正直人品促成了这次家庭团聚,并借此驳斥了他的先祖杰斐逊关于爱、共存和相互尊重永远不可能并存的悲观论调。一切皆如拉丁语“Mutato nomine,et de te fabula narratur”所示,“只要改个名字,这故事说的就是你”。
过多列举参考书目就不是致谢而有自夸之嫌了。在此书的写作过程中,我认识到:任何以美国为主题创作的作家,都会以不同的方式阐述对托马斯·杰斐逊的认识。因此,当我坐在美国国会图书馆这座华丽的A斐逊阅览室——这个我度过了本世纪最后二十五年日日夜夜的地方,写下这些致谢词的时候,面对众说纷纭的观点,我忍不住借用一句篆刻在圣保罗教堂以纪念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的那句话:读者们,如果你在找寻他的纪念碑,看看你的周围吧。
克里斯托弗·希钦斯编著的《托马斯·杰斐逊传》介绍了,托马斯·杰斐逊是一位杰出的作者,却是一个笨拙的演说家;他致力于推动解放运动,但在《独立宣言》中对奴隶问题只字不提;他不情愿参加选举,当选总统后却政绩卓越;他心怀最真切的革命理想和启蒙精神,却常常做出妥协,放弃立场。杰斐逊并非是矛盾的体现者,他本人就是一个矛盾体。“最适合为杰斐逊作传之人”(《时代》杂志)克里斯托弗·希钦斯以一种全新而激进的视角,剖析杰斐逊和他所处的时代。
克里斯托弗·希钦斯编著的《托马斯·杰斐逊传》是关于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托马斯·杰斐逊传的传记。杰斐逊曾担任美国第一任国务卿、第三任总统。他在任期间保护农业,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从法国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地区,开展西进运动,使美国领土增加近乎一倍。卸任之后,他寄情教育事业,创办了弗吉尼亚大学。杰斐逊还精通农业、园艺、建筑、古生物、密码等多种学科,是一位博学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