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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共10章,对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扶持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为保护育种者合法权益、促进种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但总体上看,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还有短板弱项,亟需对种子法进行修改。本次修改主要涉及对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完善侵权赔偿制度;完善法律责任;针对“放管服”改革,对林木种子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作出调整等方面。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