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说明
第一章 导论·有必要通过科学的法律重述促进法的确定性
第二章 需要一种有助于法律生长的法哲学·法哲学的问题·法律的内涵与起源
第三章 法律的生长及裁判的方法
第四章 法律的功能和目的
第五章 功能和目的(续)·结论
附录 医学能为法律做什么?
后记
《法律的成长》源自本杰明·N.卡多佐1923年12月在耶鲁大学所做的演讲。演讲分三次讲完,后来讲稿被整理成书。
卡多佐开篇就提出了“法律为何需要成长”这一话题。他承认法律的确定性是有其意义的,不确定则无法预知行为的后果,法律引导行为的价值就会丧失。在肯定了法的确定性的意义后,卡多佐提出了两点忠告:首先,我们在崇拜确定性的时候,一定要对正确的和错误的确定性进行区分。其次,我们在拥有确定性之后,还应当记得:确定性不是唯一的好东西,有时候为了获取它,我们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对确定性的盲目崇拜容易变成一种无法容忍的僵化和刻板。
对于法律如何成长的问题,卡多佐认为,首先需要一种有助于法律成长的哲学。
《法律的成长》历来被认为与《司法过程的性质》一脉相承,书中对一些新的问题如美国法律协会法律重述的努力等进行了分析和解读,也是对《司法过程的性质》的补充和诠释,为卡多佐赢得了又一次掌声。
本书可以说代表了卡多佐基本的法律观, 即一种稳健而注重平衡的观点: 尊重个人的财产权, 却不能致使其发展到侵犯大多数人福利或安全的地步 ; 必须维护正义的一般品质, 也要保留它兼顾个性与特性的能力 ; 先例或成文法无论多么苛刻也应当得到严格的遵守, 但公正与良知的良好规诫也同样应当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