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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上海魔术师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虹影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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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女作家虹影历时两年完成的最新长篇小说《上海魔术师》近日上市,这也是她创作的“上海系列”的第三部。

  《上海魔术师》讲述的是流浪犹太人“所罗门王”和他收养的中国孩子“加里王子”,遭遇到古灵精怪的杂技女孩兰胡儿和她的杂耍班子的故事,两个少年的成长被朦胧、奇妙、神秘的情愫照亮。而且,这个乱世爱情故事,第一次有了传奇的幸福结局。

内容推荐

  自认为是所罗门王的犹太人和他收养的中国孩子加里王子,遭遇到古灵精怪的杂技女孩和他们的杂耍班子。在1945-1948年的上海大世界,时局诡谲,西洋魔术与杂耍班为时局所趋,同场谋生,各怀心事。奇幻的魔术,惊险的杂技,困惑的兄妹之谜,两个少年的成长被朦胧、奇妙、神秘的情愫照亮。默契的配合演绎出精湛的绝技,一次次从死亡中挣脱,他们终于明白,此生无法分离。

试读章节

所罗门带着加里,在大世界五层屋顶花园走了一圈。

镂空的六角宝塔,奶黄色上飘着静静的蓝。屋顶花园养了珍禽奇兽:笼子里的孔雀,栏里的鹿。下面的街道琳琅满目地挂着招牌,路人大多悠着溜着,不管是马褂西服还是旗袍长裙洋帽,眼皮半闭半合地过着日子。

欧洲已经围攻柏林,整个上海等着看小日本还能撑几天。街上凡有走得飞快的人,失魂落魄绷着一张脸,恐怕都是急着找门路的大小汉奸。

加里摸着塔柱子,铁梯有几星锈斑。

“父王,重打锣演什么戏呢?”

所罗门仔细打量加里,一夜间这小子长过他肩膀,声音变了,有了喉结,乍一眼瞧,已是个俊气的小后生。

加里一直等着到大世界演出,所罗门却心不在焉。露天剧场台两侧有大招牌:“不到大世界,枉来大上海;淳淳海派风,浓浓上海味。”

“我的戏法,惊骇大世界。”所罗门不当一回事地说。

“那么,父王,告诉我,我打哪里来?”

加里不爱说废话。加里要问这个问题,必是到了最不开心之时。

所罗门没有说话,津津有味地抿着威士忌,这个银制的小酒瓶是加里送的,加里从哪里弄来的,就不是所罗门的事。所罗门再穷得一分硬币不响,壶里也留着半壶酒,不过很省着喝。他强迫自己把酒瓶放回口袋,才说:“你是王子,我的;我是父王,你的。我们都来自圣城耶路撒冷!”

加里不喜欢这回答,似乎他也是个酒壶,不必问来历。所罗门曾说过,他姓陈,陈家利,俗姓本名,就像出家僧人一样。俗名没有人会知道的,艺名比乌鸦还叫得响。王子也没什么了不起,所罗门王有上百个王子!不过这个所罗门一再告诉他,那个所罗门王最宠爱加里王子。

“我会鸟语和鬼语。我曾从巴格达的幼发拉底河岸出发,靠英勇和顽强打败狂傲不驯的敌人。”

所罗门拂了拂洒在大衣上的酒星。他皮肤白里泛点红,鹰勾大鼻子,个子有五尺半,半个啤酒肚,多年颠沛流浪也没有瘦得住。他只有一套戏装:一身黑西服高顶帽,外加一件黑大氅,只要穿戴起来,便是整个上海滩最威风凛凛的人。胡子一旦抹上金刚蜡,只怕就是整个远东最神气的人物。

但是戏装一脱,他就比以往任何一年都更潦倒,露在黑礼帽外的头发花白,油光谢顶。

据所罗门说,他十五岁时头发就灰白,二十岁就秃了顶,周边头发倒生得浓密,一直就是原样。前一任所罗门王,三千年前那位哲人王、圣贤王,宝藏无数,就是白发秃顶。“反正前生后世,一切皆是命定。”

这话只能让这个长大的少年更疑惑,所罗门盯着加里紧锁的眉头,戏剧性地长叹一口气:“不过你不要担心,你只是长得像中国人而已,既然是我的王子,就证明你血统纯正。”

加里不在乎国王血统。他早就学会不顶嘴也不追问,看见所罗门王揭下黑氅来,赶紧朝前两步,接过来拿在手里。他们来见大世界的经理,事情办得顺当:明天来签合同。所罗门一高兴,就带加里到这儿来,让小家伙散个心。

所罗门摸着口袋里的小酒瓶,想掏出来,不过忍住了。他走得昂首阔步,“大世界是上海娱乐界顶顶尖尖。臭小子,外滩只是上海的皮肉,大世界才算上海的精神!”

加里还是心神不定,所罗门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的机灵鬼王子。”

“父王,什么赌?”加里随口回答。

“你赢了教你新魔术,我们开张时就表演。”所罗门走了几步,“你输了捆起来加上锁,连伟大的胡迪尼一整夜才解得开。”他笑起来。

不等加里同意,所罗门捻了捻胡子,说出来:“我打赌:你在想念刚才大世界门厅里那个照哈哈镜的小姑娘。”

“谁?”

“谁都看到她的,你没有看到吗?”

“父王,我只看到哈哈镜里的人。”加里实话实说。“你输了,我不喜欢大头短腿丑鸭子。”

P12-14

序言

一、本书灵感的由来

两年前的夏天,我正在苦苦构思这本小说,信步走到大世界门口,吃到了香喷喷现煎的臭豆腐。正满心高兴着,抬头一看,大世界关了铁栅,落了大锁。旁边的人看到我一脸惊奇,就说:“破产了,永远关门了。”

痛惜之余,我在这本书里重造了一个大世界,这样的“游乐场”,是杂语的狂欢之地,复调的竞争之所,现代性的实验地,中国文化的符号弹射器。我的主人公,进了大世界更加鲜活蹦跳起来,他们哭,他们爱。

我相信那些望文生义懒得仔细读书的批评家大教授,那些喜欢无中生有恨不得把烟煽成烈火的编辑,一看我这书名,就笑岔了气。简单的中学生知识:这小说肯定是小模仿《卢布林的魔术师》,肯定是大模仿《大师与马格丽特》?

现成的机会:街头恶少起哄,不偷打一拳白不打。

前年全国报纸轰传我的中篇《绿袖子》“涉嫌抄袭”杜拉斯《广岛之恋》。追问到底,竟没一人如此说过。可只要一个网站开个头,说某人说过一次,其他媒体全会跟上。所谓一犬吠影,百犬吠声。要问起先的影子在哪里?哪个犬都朝你翻白眼。

思前想后,我索性就给嗜好这一套幼儿园式批评的人翻开底牌:这部小说灵感的源头在何处。

我最早想到的书,是英国作家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的《发条橙》(ClockWOrlk OraIlge)。这本书有中译本,完全丢失了原书语言的怪味。原书是未来社会中一个小流氓自述的犯罪史,用一种英语、俄语和意第绪语的混合语,原文读起来怪异百出,英文读者大致能看懂,却非常惊骇:在堕落的未来,英语也被蹂躏成如此样子!这本怪语小说,却是单语小说:主人公兼叙述者的语言一路贯穿。

《上海魔术师》没有走这条路。因为我想写一本杂语小说。

我的小说,如果有模式,那就是乔伊斯(James Joyce)的《芬尼根守灵》(FiImegan's Wake),一本无法翻译的书,当然至今没有中文本。语言能变形到如此程度,就舞蹈起来。叶芝问:“如何分清舞蹈与舞者?”一旦语言表演柔术,肉身扭曲起来,魅力就成为语专本身。

论者说《芬尼根守灵》倚仗了西方语言多元的根,那么现代汉语呢?现代汉语也是多源多根的。至今中国作家做的是单根迫源——京味小说、秦腔小说、湘语小说、鸳蝴式小说。我在想,把现代汉语的多元多源,不朝均匀靠拢,而是向各种源头方向拉,像宇宙大爆炸一样飞散,情形会如何?会开拓出几个星系?

所以,这本书,是一本复调的《发条橙》。

二、兰语小说

于是有了这本语言实验小说——让小说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各说各的语言,各想各的语言,各用各的语言叙述故事。

而这几个人物,语言风格完全不同。

犹太人所罗门“王”,说的想的叙述的,是《旧约圣经》的语言。这种风格,容易标记,但用于中国的日常生活,就有些怪异——不过现代汉语的形成,正是来自吸收怪异的外国说法。各种外语的翻译,对现代汉语形成的决定性影响,文化史家一直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所罗门的对手“张天师”,说的想的叙述的,是中国传统江湖语言。《水浒》、《金瓶梅》里的俚俗语,已经不用了,晚清民初,江湖语言却有新的发展。我小时候熟悉的流浪汉语言,川江水手中会讲故事的能人,他们说的话之生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所罗门收养的中国孤儿,“加里王子”,是个语言海绵,把旧上海流行的任何语言——洋泾滨英语、市井语,“戏剧腔”,以及养父的半外语,全部吸收混杂起来。我努力“创造”加里的语言,后来发现,这其实就是现代汉语,现代汉语就是一种多元复合的语言,加里的说话方式,只是把元素重新分解开来。

张天师刁钻古怪的女徒弟兰胡儿,从小天天练柔术,把身子折过来叠过去,她说的想的成为变形的肉体之代言,一种只有这个人物才说得出来的“兰语”。这个“兰语”让我伤透脑筋:我必须在脑子里不断让汉语演柔术。兰胡儿是整本小说最主要的人物,《上海魔术师》基本上是在兰胡儿的观察和思想中流动,因此,这本小说,不可避免是一本“兰语小说”。

加里王子和兰胡儿是这本小说的真正主人公,这对少年少女在四年之间,痛苦地长成男女青年。由此,必然有童稚语与成人语的对立,也有叙述语言本身的长大过程。

我怎么分得清柔者与柔术?

兰语就是我的语言。

兰胡儿就是我。

三、杂语之美

这是一本众声喧哗的小说,是各种语调、词汇、风格争夺发言权的场地,自然不是《海上花》那样的“沪语”小说,虽然上海话免不了冲进大世界来打擂台。

中国的现代化,正像现代汉语,就是各种声音各种文化冲突竞争、对抗、杂糅的结果,哪怕胜者,最后也发现自己吸收了对手的语汇。

我说过了,我的实验,正是想把现代汉语拉碎了来看。这个语言实验,也是中国现代性的分解。现代中国文化的转型,正穿行在这种“杂语”中。

说这话,不是炫耀,并非自夸我做到了现代中国作家没做到的事,而是说,我试图做一件中国现代作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做的事:杂语化小说。

再说一次,我不是说其他作家作品中没有复调杂语,我是说可能(可能!)我是现代中国第一个有自觉意图、试写杂语小说的人。

把小说放在“大世界”,也是为了这个杂语目的。大世界,就是不让一种演出方式独霸,各种戏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吸引看客。你说我唱,各擅胜场,保持杂乱,拒绝合一。

究竟是杂而合一更美,还是分一而杂更美?我个人认为中国文化中合一的因素太多,现代汉语似乎已经有标准(这不完全是好事),不合标准谓之恶搞,谓之出怪。其实,这个合一的表面,掩盖了多源渐渐合一的流程,掩盖了曾经有过的多元并存。我把这流程放到一本书中,目的是想让自己,让大家看到汉语曾有的杂出之利,将来或许会有的多变之美。

我们曾经有过一个大世界,我们也会再有一个汉语大世界。

四、读者与译者

在文化市场化的今日,我这么做,是否逆潮流而行,是否有意让读者讨嫌?毕竟让大世界关门的,是无情的市场。

就我个人经验而言,文化人似乎把读者看得过于片面了,要不就是无知群氓,要不就是手握钞票的诸神。

其实错了,读者本身,就是杂语之根,他们肯定能明白,他们自己就是中国杂技与西洋魔术的儿女。读者可以通过不同文体,分头进入兰胡儿与加里的世界,最后携起手来。

此文不谈小说的内容主题等等。其实,正因为这是本文体实验小说,故事就不得不更精彩一些。精彩的故事,如艾略特所说,是“骗看门狗的肉”。我想在故事后贩运的“私货”,已经公开于上,敬请垂注。

当然,这就要请批评家大教授编辑们多花几分钟读书,才做断语。反正,读者们是一如既往,会读了书才笑几声,骂几声,或者夸几声。对此,我从来深信不疑。

有些批评家一口咬定,我的小说都是为翻译而写。对这些想当然的懒人,我已经放弃了说服他们的努力。  这本书会不会有人翻译?我无法预料一本书的命运。不过,我能说:翻译者,我同情你!如果你只能译得像中译本《发条橙》,不译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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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9 7: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