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发改办[2007]1415号)的要求制定的。
近几年,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保要求的提高,火电厂烟气海水脱硫装置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为规范火电厂烟气海水脱硫工程建设中的调整试运和启动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青波、路永峰、刘炜、吴树志、白云峰、杨东、陈玉乐。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近几年,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保要求的提高,火电厂烟气海水脱硫装置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为规范火电厂烟气海水脱硫工程建设中的调整试运和启动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青波、路永峰、刘炜、吴树志、白云峰、杨东、陈玉乐。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