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考题显然不是认真的,却很受学生们欢迎。通常在答题时,新生总是比不上那些已经习惯了的老生,并不是他们的智力不够,而是他们严肃惯了,因此任何诸如此类的玩笑都会使他们迷惑。
以上是我们上课轻松的一面。在所有的班上,可以学的东西都很多。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一个老师不能按时授课的话,学生们通常都会大感失望。
有一次,九岁的戴维因为咳嗽不得不被隔离,他哭得十分伤心,他抗议说:“那我就不能上罗杰的地理课了。”戴维差不多一生下来就进了我们学校,对于功课的必要性有一套明确的观念,他现在已经是伦敦大学的数学讲师了。
在夏山的学校大会上,学生和教职员一样,对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表决权。几年前,有人在这个大会上建议应该惩罚犯规的人一星期不准上课,但学生们都抗议说这种惩罚太严厉了。
我和我的教师们都痛恨考试。对我们来说,大学入学考试是个紧箍咒。但我们不能拒绝教学生那些必修科目。只要考试制度存在一天,我们便不得不对它有所屈服,所以夏山的老师也都具备教授这些必修科目的能力。
很少有学生对考试有兴趣,只有那些想进大学的学生才会参加。而在应付考试上,这些学生似乎并没有碰到特别的困难。他们通常在十四岁左右开始用功读书,大约经过三年便去参加考试。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一次成功,但重要的是,他们会再接再厉。
夏山也许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学校。这里没有逃学的学生,也很少有想家的学生;吵架虽然难免,但在别处司空见惯的斗殴却罕见;我不常听见学生哭,因为比起那些被压制的小孩,自由的孩子怨气少得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爱意味着对孩子的肯定,这对任何学校都是极为重要的。如果你惩罚或责骂孩子,就不可能和孩子走到一起。夏山的孩子们知道,他们是被肯定的。
请注意,我们并非超人,也有人类的缺点。有一年春天,我花了好几个星期种土豆,六月有八颗土豆被连根拔起,这让我非常气恼。但是这种气恼和专制者的气恼有很大区别,我只是为了土豆本身而气恼,而不像专制者那样认为这是一个涉及是非的道德问题。我并没有说偷拔土豆是如何不道德,而只是表示那是“我的土豆”,“我的土豆”不该被别人侵犯。我希望我说清楚了其中的区别。
让我再换个方式来讲。对孩子们来说,我和他们是平等的,而不是一个可怕的权威。我对土豆事件发脾气,就如同一个孩子为了自行车胎被人放气而大发脾气一样。当你和孩子平等相处时,你对他发脾气是没有危险的。
有些人要说:“这些都是废话,学校不可能有平等。尼尔仍是头儿,他更老,懂的也更多。”这是真话,我是头儿。假如房子失火,孩子们都会跑到我这里来。他们知道我更老,懂的也更多。但这没关系,因为我和他们打交道时,是和他们站在平等的地位上,就像土豆事件中一样。
当五岁的比利因为我不在邀请之列,而让我离开他的生日宴会时,我会马上毫不迟疑地离开,就像我不愿他在我的房间里而叫他出去一样。描写这样的师生关系实在不太容易,但每位访问过夏山的客人都知道我所说的“理想的师生关系”是什么意思。从学生平时对教职员的态度可以看出这种关系:对所有的老师,学生们都直呼其名,而不是某某先生或老师。
在夏山,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准乱弹我的钢琴,我也不能未征得孩子的允许而骑他的自行车。在学校大会上,一个六岁孩子的投票与我的投票一样有效。但是“聪明人”会认为,实际上只有成人的话才算数,六岁的孩子难道不会等你举手再举手吗?我倒愿意孩子们有时能这样!因为我的提议曾被多次否决。自由的孩子是不易受到别人影响的,因为他们没有恐惧,而无所畏惧是孩子所能得到的最棒的礼物。
我们的孩子不怕教职员。学校有规定:晚上十点以后,楼上走廊里要保持安静。有一天晚上,差不多十一点左右,一场丢枕头的战斗在上面正打得起劲,我放下笔上去抗议。当我上楼梯的时候,听见一片劈劈啪啪的脚步声,走廊里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突然问我听见一个失望的声音在说:“嗨,不就是尼尔嘛。”于是乱丢乱闹马上又开始了。当我解释说我正在楼下写书时,他们表示关心,并且马上同意停止吵闹。而他们刚才之所以匆忙躲藏,是以为和他们同龄的睡眠值日生来检查了。
我要再次强调让孩子对成人没有恐惧心理的重要性。一个九岁的小孩会跑来告诉我说,他打球的时候打破了一扇窗户,因为他知道那不会使我动怒。他也许要赔偿那扇窗户,但他不担心会被教训或惩罚。
几年前学校自治委员会解散,没有人出来竞选。我觉得机会来了,就贴了张布告:“因为没有政府,因此我宣布,我就是独裁者,尼尔万岁!”学校里马上就有了怨言。下午,六岁的维维安来找我说:“我把健身房的一块窗玻璃打破了。”
我挥手打发他走开,说:“别拿这种事来烦我。”他走了。
一会儿他又回来,说打破了两块窗玻璃,这下引起了我的好奇,便问他在打什么主意。
“我不喜欢独裁者,”他说,“我不喜欢没饭吃。”
(我后来才知道,反对独裁者的气出到了厨子头上,所以她关上厨房回家去了。)
我问维维安:“那你打算怎么办呢?”
“再多打烂些窗子。”他倔强地回答。
“好,再去打吧!”我说,他真的去了。
回来时,他宣布打破了十七块窗玻璃,但他很严肃地说:“你放心,我会赔。”
“怎么赔呢?”
“从我的零用钱里省下来,那要花多长时间?”
我很快地计算了一下,说:“差不多要十年。”
他沮丧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开朗起来。“哦,”他叫了起来,“我不必赔。”
“但这是我的私人财产。”我说,“你忘了私有财产规则吗?”
“我知道,但现在没有什么私有财产规则了,现在没有自治委员会。那是自治委员会定的规则。”
也许因为我脸上的表情,他又加了一句:“不过,我赔就是了。”
他并不需要赔偿。不久后我到伦敦演讲时,提到了这个故事,讲完后,一个年轻人走上前来交给我一张一英镑的支票:“赔偿那小子打破的窗子。”两年之后,维维安还在跟人家讲他打破窗子的事和那个替他赔钱的人:“一定是个大傻瓜,因为他都没见过我。”P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