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爱华所著的《大陆法系民法中原因理论的应用模式研究》分三个部分,分别考察罗马法、现代西方民法和中国法。罗马法部分概括出了原因的三种功能,分别是赋予无名协议债的效力、赋予交付变动所有权的效力,以及矫正已赋予法律效力。现代西方民法部分总结了现代西方民法应用罗马法的三种模式。最终,本书通过辨析罗马私法中原因概念所具有的三种不同功能,考察《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运用罗马私法中原因三功能的三种不同模式,指出了我国未来民法典应用原因理论的一种可能的、较好的模式。
自序
导言
一、问题概览
二、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三、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四、对现有研究的观察和本书的基本思路
第一章 罗马私法中原因的三功能
第一节 无名协议的原因:通过原因赋予债的效力
一、导言
二、拉贝奥的奠基人作用
三、阿里斯托、乌尔比安的原因观
四、小结:通过原因赋予无名协议债的效力
第二节 交付的原因:通过原因赋予变动所有权的效力
一、导言
二、市民法层面:交付变动所有权需要原因
三、自然法层面:交付变动所有权无需原因
四、小结:通过原因赋予交付变动所有权的效力
第三节 返还诉的原因:通过原因矫正已赋予的法律效力
一、导言
二、古典罗马法中的返还诉与不当得利
三、优士丁尼《学说汇纂》中的返还诉与不当得利
四、小结:通过原因矫正已赋予的法律效力
第四节 罗马私法中原因三功能之评析
第二章 现代民法应用原因理论的三模式
第一节 《法国民法典》:强调原因赋予法律效力功能的模式
一、导言
二、多马的观点
三、波蒂尔的观点
四、小结:强调赋予功能的原因理论
第二节 《德国民法典》:强调原因矫正法律效力功能的模式
一、导言
二、对罗马法中交付原因的改造
三、物权行为概念的诞生与清偿原因的扩张
四、小结:强调矫正功能的原因理论
第三节 《意大利民法典》:兼顾原因赋予与矫正功能的模式
一、导言
二、贝蒂论交付原因
三、贝蒂理论对无名协议原因及返还诉原因的态度
四、小结:兼顾赋予功能与矫正功能的原因理论
第四节 现代民法中原因理论三模式之观察
第三章 我国民法应用原因理论的模式
第一节 我国现有立法及学说对原因理论的应用
一、我国传统法与原因问题
二、我国制定法上的原因理论应用模式
三、三部民法典草案及我国学说应用原因理论的问题
第二节 未来中国民法典对原因理论的可能应用模式
一、对罗马法与现代法的借鉴:调整与补充
二、调整不当得利一般条款的体系定位
三、补充规定法律行为的原因
参考文献
原始文献索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