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爸爸又不见人影时,我们就去汉诺威街找他。妈妈开着我们家那辆橙色小品托车,带着我们一路慢慢开着,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朦胧的窗户。一排排酒吧烟雾弥漫,上面喜力兹、百威啤酒的招牌闪烁着,酒吧与酒吧之间有些小巷,爸爸通常把那辆挡泥板凹了一块的通用汽车停在那儿。妈妈最好的朋友——玛妮,坐在她旁边的乘客座上,我挤在后面。玛妮的任务就是盯着外面寻找爸爸的货车,可大部分时间她总在抹粉底,涂睫毛,用遮阳板上的镜子照啊照的,往薄嘴唇上抹唇彩。玛妮最近不知在哪儿看到的,说男人们全都迷南方女人,所以她说话时开始带点南方方言。除了“侬大家”和“呀呼”之外,还有许多外号:梨子、蜜糖饼、小蛋糕。十五岁的我觉得自己早已是个男人了,从她嘴里冒出来的这些食品名字只让我觉得饥肠辘辘。
今晚,玛妮一边拔眉毛,一边说:“梨子们,那是他的货车吗?”
“哪儿?”我说,头伸在她俩中间。我最爱玩“谁先找到爸爸”的游戏,如果玛妮先发现他的货车,我会很生气,因为我输了。
“在那儿,”玛妮说,用指甲敲敲挡风玻璃,“这杂种在那儿。”
我扫视着狭窄的停车场,达特桑、福特、普利茅斯、福特、通用车。一想到接下来通常会怎样,心里“怦怦”直跳,妈妈讨厌酒吧,总是派我进里面去把爸爸给逮出来。“这种地方会浪费掉人的一生。”她爱这样说。
而我呢,我最喜欢到闹哄哄的砖砌山洞里去,里面永远有一股湿木头、漏气啤酒和香烟的混合味道。我喜欢周围花式台球的撞击声、穿紧身牛仔裤的女人,因为抽烟太多,说话声音沙哑,她们与妈妈那光滑、年轻的肌肤、花罩衫和丝光棉裤、羞怯的举止和轻声细语完全不同。虽然妈妈从不上教堂,她却像常去做礼拜的人。她是星期日的午后,而那些女人则是星期六的深夜。每当爸爸看到我,他会用大手拍着我的肩头,把我介绍给他那帮朋友。爸爸在酒吧里像个电影明星,可能是因为他不像其他那些家伙,他没有秃顶,没有大肚腩,也不胖。一口整齐的牙齿,乌黑的头发,肌肉结实,肚子平坦,一年到头他都穿着那件皱巴巴的粗斜纹布夹克,拿香烟的姿势像捏着大麻。趁爸爸结账时,我抓起一把吸管,第二天早上我和利昂·迪塞尔在车站等车时就可以扭它们、折它们玩。有些晚上,我会往我的运动衫口袋里塞满酒浸樱桃和几个绿橄榄,准备送给玛妮。各色水果弄脏我的手,衣袋里染上奇怪的人造红色素,怎么洗也洗不掉。
我想起这些就笑了,妈妈这时打了靠边停车的信号灯,踩下刹车。我们全都眯着眼望着停在马龙尼酒吧和露珠旅馆之间那辆货车。即使现在是夏天,汉诺威街道两旁的建筑物之间还横挂着褪了色的圣诞花环钟和天使,在街道上方飘来荡去。每年的12月,霍利多镇会挂起新的节日装饰,然后一年里任天气慢慢将它们摧残拆零。在细金属丝吊着的金钟下面停着玛妮看到的那辆货车,红银相间,虽然现在已是6月,防滑雪链还挂在轮胎上。“不对,”妈妈柔和地说,这语调她失望时才用,“罗伊的货车挡泥板上有凹痕,而且去年3月份他就把链条卸下来了。”
“亲爱的,”玛妮说,“那家伙早就把他的拉链拉下来了。”
妈妈瞟了一眼侧视镜,把车开回到街上,对这个笑话无动于衷。
“听懂了吗?”玛妮说,“球和拉链。”
我们俩都没笑,再说这一点也不好笑。前两天,爸爸一直处于我们所谓的“狂醉烂饮”中,就是说自打他星期三出门上班后,就再没见过他人影了。
我逮着机会讽刺一下玛妮看错了车。“那些车挂的甚至都不是马萨诸塞的车牌。”我的声音开始变粗了,不像以前那样细,在同龄人中我的声音本来就比一般人尖细,很高兴盼望多时的青春期终于让它开始变得更粗了。玛妮看着我,耸耸肩,好像说她才不在乎,可是我们都知道在这场游戏里她已丢了一两分。
玛妮接着拔她的眉毛,她拔眉毛时,我尽量不打岔。一根又一根,一根又一根。玛妮是那种坚信化妆和珠宝拥有改造魔力的女人,她跟妈妈完全不同。妈妈浓密的烟灰色头发总是用发带束着,整整齐齐;绿眼睛是彩绘文身的那种绿;她的笑容不需要唇膏唇彩;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小小银戒指,上面的那颗钻石不会比婴儿的粉色指甲大。
P1-3
一旦你开始读这本小说,你就会忘记整个世界。这本书是如此魅力十足,吊人胃口。
——弗兰克·迈考特,《安吉拉的灰烬》作者
叙述引人入胜、动人心魄,其中夹杂着对命运、选择和运气的洞见。
——《纽约时报》
一部令人信服的成长小说……约翰·赛罗斯毫无疑问是文坛令人难忘、自信老练的声音。
——《人物》
霍利多汽车旅馆发生的这一切尘埃落定之后,爸爸与这地方拴在一起,看似不太恰当。一年当中,只有夏天时我才会来这里,把自己向它敞开,其他时候我把自己藏起来,过着我这种男人能过的最完美的生活。有时候,我不在这里时,一天当中什么时候,记忆突然涌出,多年前发生的一切灵光突显让我不寒而栗。
但通常我都会把它们推到一旁,继续过我的生活。
在这里时,我跟爸爸说些愉快的事情,跟他说说他儿媳和孙子的事情,他们是我生命中的最爱。我给他看玛妮寄给我的明信片,她参加老年旅行团环游全国。最近一张是从拉斯维加斯寄出的,明信片后是她潦草的笔迹:“多米尼克,我还没有赢,可是我还在试!吻你一万次——玛妮!”我们谈起苏菲,她在东海岸上艺术学校,就要来见她从不知道的爸爸。我告诉爸爸我知道的那点关于兰德的消息。那是我从圣诞节他寄的卡片上寥寥几笔中猜出来的,我们的联系慢慢少了。
有时候,我和爸爸会走到汽车旅馆后面的池塘边,他在那里养金鱼,跟弗勒老头以前一样。我们看着金鱼轻快地游走,望着水里我的倒影,还有下面那些色彩鲜艳的鱼,平滑的水面泛起波纹。在大理石一般的池塘表面,我仿佛又成了当年的少年。每年爸爸都告诉我他如何喂养金鱼,我都像第一次听到一般:定时喂食;保持湖水清洁;让水草生长,冷空气袭来时,鱼儿们才有东西吃。我还听着他说起早年跟妈妈在一起的那些时光。
一起骑着他的摩托车四处游逛。
在公园里野餐。
他们生下我后,她有多开心。
只是当我一个人在那间房里时,我才想到其他,想到那一年世界如何摆布我;想到那些事情像星星一样串成一线;永远改变了我的生活。以前,我把那些事情看成征兆或灯塔,仿佛妈妈在告诉我怎么做,而我却意想不到地结束了一切。为什么?我猜珍妮说得对,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她就说:“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是命运。其他东西只是偶然。谁知道其后的原因是什么?”
很久以后我才放弃猜想答案,甚至比我恢复正常生活花的时间还多。没有童话故事的结尾在等我,如果你看到今天的我——比如你偶尔到马萨诸塞州这个小镇的路边汽车旅馆住上一晚——在我一年来一次的时候,你可能看到我坐在柜台后面,我一直在帮爸爸办理客人入住手续,或把房间的钥匙递给他,而你可能会想:“这个儿子在给他年迈的父亲帮忙。”你绝对想不到我们之间的过去,想不到这个地方被埋葬了的过去。你可能看看我,而我也笑着看你拿起行李,走出门去。你觉得我是个快乐的人,虽然有点沧桑。在我眼里,你会看到爱,那绝大多数都是从一个女孩那里学来的,在那麻烦的一年过后,她一直陪在我身边;从一位我要学着宽容的父亲那里学来的;从一位宽容的母亲、两个失而复得的孩子那里学来的。你还会看到那个一直在怀念童年的少年,他的童年倏忽而逝。
每年,我都会坐巴士从远方回马萨诸塞州的霍利多。
车下了67号高速公路,沿着汉诺威街一路朝汽车站驶去。我望着窗外,霍利多再也不是从前我住在这里时那个荒凉偏僻的小镇了,这里有麦当劳,有7-11便利店,有高尔夫球场,还有一个名叫“大口袋”的超大食品店。节俭的主妇们在这里大批采购食品,填满原子弹掩体般的冰箱。镇上只有一家老酒吧还在,不过名字早从马龙尼酒吧改为白蜡酒吧,可是看上去似乎比我15岁那年更为冷清。那一年,我跟伊迪·克拉姆搅在一起,生活从此改变。
虽然父亲早已不到酒吧鬼混了,可当车经过酒吧时,我发现自己还是想看一眼里面,炎炎夏日里,我看到的只是车窗上耀眼的汽车灰色倒影。没多久,汽车离开汉诺威街,转个弯,到了霍利多汽车旅馆。父亲在抵押物拍卖时买下它,现在亲自打理。旅馆前面是个腰果形的水池,周围是蓝色的围墙,边上的树篱给修剪成动物的形状——猪、老鼠、小狗——这家旅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破败不堪。我瞥了一眼5B房,自从30年前的那个冬天后它一直空着。每次看到那扇门,我心中便不禁一颤,自第一次见后,次次如此,看来这趟旅程的余下时光亦会如此。我安顿下来,和父亲一起度过了整个周末,我们绕着旅店走走,在办公室后面的桌前坐坐。
我们在一起,却又不是真的在一起。
晚上,他打个呵欠,上床睡觉去了,对我来说,此时一切才开始:我从钩子上拿起总钥匙,上楼去那个空房间。现在它只用来存放拖把、扫帚和清洁抹布。进来后,房间里有一股老女人衣箱里才有的味道,廉价度假地的味道。我坐在没有铺床单、凸凹不平的床垫上,摸摸打不通的电话,拨一拨电话转盘上的一两个数字,只为了听听那早已遗忘的声音。
这样有多久?10分钟?40分钟? 只有时间在变,最后我掀开床边的小地毯,低头凝视下面地毯上的污渍,这么多年后它还在那儿,磨圆的三角形,像个大梨子,又像婴儿的一滴眼泪。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摆脱的思绪又翻滚起来,我只好屏住呼吸,将这腐朽的气味、这回忆、这悔恨挡在外面。
假如那一晚我没有吻伊迪该多好。
假如我对杜鲁门不那么好奇该多好。
假如我能够阻止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独自死在这间屋里该多好。
约翰·赛罗斯的成名作《怪事成真》一出版就攻占了《纽约时报》排行榜,获选独立书商协会的当月选书、《沙龙杂志》的年度好书,并获得《神秘河》、《巴别塔之犬》等书作者的重点推荐。
他那结合家庭故事和惊悚题材的独特风格,在其处女作《男孩依然失踪》中已略具雏形,读者评价这部小说精彩程度比《怪事成真》更甚。《男孩依然失踪》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为背景,描写十五岁的男孩多米尼克和母亲每晚开车到酒吧抓老爸回家。在一次“例行任务”中,男孩遇见了父亲的情妇,并与她展开一段情欲纠葛。没多久,情妇告诉男孩她怀上了他父亲的孩子,并利用男孩的感情,唆使他偷家里的钱给她当抚养费。没想到那笔钱是男孩母亲的救命钱。原来此时,母亲也有了外遇并怀孕,正准备用这笔钱去打胎。因为没钱,她只能自行打胎,结果大出血死在了家里。男孩非常愤怒,绑架了情妇刚生下的女儿——也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从此不知所踪……
由约翰·赛罗斯编著的这本《男孩依然失踪》是一部文学惊悚小说,讲述了一个男孩在欲望、纠缠、背叛的情感夹杂下,他的心灵的蜕变与成长。这条成长路是幽诡的,却也促就了它的别样风景。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成长也不会是一路阳光灿烂,总有百味需要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