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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最后的刺客(司马非马说古人)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美)司马非马
出版社 中西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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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司马非马说古人与众不同,它是以现代人物的心理去描述古人的故事,亦应亦谐,别具一格,在海外很有影响。他的小说既不脱离历史故事的真实,又有现代人的思想和逻辑,两者夹杂在一起,很有意思。那么,就请从本书看起吧。

内容推荐

  这本书讲的是三个刺客的故事。   曾经有位文人说过:如果让他选择一个理想的生活时代,他就选择春秋战国。因为那是一个个性突出、充满浪漫色彩的时代。浪漫的时代,一切事情都会变得很有情调,很有戏剧性——即使是杀人。   这三个刺客都很有名,如果说到刺客就不能不提到他们。尽管这三个刺客出身不同,动机不同,手法不同,甚至结局也不同。但他们都是刺客中的典型人物,连太史公都在《史记》中为之立传,就算是刺客中的三个代表吧!

目录

最后的刺客(代序)

曹沫:谋士与刺客

专诸:刺客的无奈

荆轲:最后的刺客

试读章节

有人在门上敲了两下,打断了我的思路。深更半夜的,谁还会找上门来?我拨开门闩,立刻有点儿后悔。门外站着公子纠,不等我请,他就冲进来,差点儿没把我撞一跟头。不过,这并不说明公子纠没有教养,不懂礼貌,只说明我跟公子纠的关系。礼貌应不应当讲?应当如何讲?并非像一般人以为的那样一成不变。关系不同,讲法自然就不一样。公子纠是我的主子,我是公子纠的臣子。只因这一字之差,他可以对我颐指气使;我呢?充其量只能不卑不亢。嗨!其实,所谓不卑不亢,难道还不是句自我安慰的话?要是能“亢”,谁还会想去“卑”呢!

不过,我后悔,不是因为这些。这些是无可避免的,谁叫我不生于诸侯之家呢{我后悔,是因为起身太快了,不假思索,没想着把书案上的竹简藏起来。虽然我的日记里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不过,既然是日记嘛,总是有些不便让外人、尤其是不便让主子看见的内容。我正后悔的时候,公子纠径直在书案对面坐下,连眼神都没往书案这边瞟一下。可见我这后悔是十足的多余,没做贼就心虚,真是!这么一想,我就又后悔了,后悔刚才不该后悔。

“那该死的家伙终于死了!”公子纠还没坐稳就说出这么一句话,说罢捧腹大笑。公子纠有个圆滚滚的大肚子,每逢大笑必然用双手捧住它,因为若是不捧,他根本笑不动。公子纠嘴里的“那个该死的家伙”,指的是齐君诸儿。诸儿是公子纠的同父异母长兄,也是公子纠之所以逃到鲁国来避难的原因。不过,公子纠之所以逃,却并非是因为他同诸儿之间有什么私人过节、个人恩怨。诸儿不仅昏淫,而且残暴,动辄杀人。你不逃,脑袋搬了家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事实上,外逃避难的远不止公子纠一个,公子小白逃往莒国,公子去疾逃往郑国,公子称逃往卫国。总之,但凡有人肯收留你的地方,差不多都有人去了。比如说吧,公子纠之所以投奔鲁国,是因为他既是鲁国先君鲁桓公的表弟,又是现任鲁君的亲舅舅。换言之,公子王孙虽然生长于钟鸣鼎食之家,落难的时候,也同平常百姓差不多,除了投亲靠友之外,别无其他途径可走。我说差不多,是因为毕竟还是有点儿不同。平常百姓人家逃难,能一个人逃脱就不错了。公子王孙逃难就不同了,除了妻室儿女,还能带着一套顾问班子。就说我管仲吧,我之所以也逃到鲁国来,不是瞎凑热闹,是因为我是公子纠的顾问。顾问的职责自然是备问,不过,有时候却也得发问。比如今晚公子纠带来诸儿的死讯,来得突然,来得完全没有先兆,我就不能不先问个明白。

“真的?怎么死的?”我问,虽然我没有大笑,也没有一个大肚子可以捧,却也忍不住兴奋万分,以至于说话的声音都有点儿颤悠悠的。这说明我喜怒不形于色的修养还很不到家,想到这一点,我就咳嗽一声,极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怎么死的?公孙无知把他宰了!”

公孙无知?我听了不免一惊。公孙无知是诸儿的堂兄,父亲早死,诸儿的父亲齐僖公把公孙无知收养在宫中,视同己出,饮食起居服饰都让他同太子诸儿一个级别。诸儿与公孙无知打架,挨骂的总是诸儿。因此,诸儿从小就对公孙无知怀恨在心,登基伊始就找碴儿整他。可等别人都跑光了,他却仍然留在齐国不走。我原以为这公孙无知不该名字取坏了,当真成了无知的白痴,连逃命都不懂,万没料到他竟然这么有出息,比谁都有种!

“这消息是公孙无知派人来告诉你的?”兴奋之余,我没忘了问这句要紧的话。

公子纠不屑地摇一摇头,连一个字都懒得回答。显然,我觉得至关重要的这句话,在他公子纠听来只是句多余的废话。我沉默不语,方才那股兴奋劲彻底消失了。

“你好像不怎么高兴?”公子纠问。

我盯了公子纠一眼,心里想:“跟着你这脑筋不够使唤的主子,叫我怎么能高兴?”当然,我不能这么说,我得点醒他。其实,我甚至也不该这么想。主子的脑筋要是够使唤,还要我这顾问干什么?于是我说:“该死的死了,我怎能不高兴。我不过有点儿担心。”

“该死的死了,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公子纠反问道。

“公孙无知既然不派人来跟你联系,看来他是没有接你回去的意思了?”公子纠既然点不醒,我只好直说。

公子纠又不屑地摇一摇头,不以为然地说:“诸儿是老大,我是老二。诸儿既然已经死了,这国君的位子自然该轮到我。他不接我回去,还能接谁?”

“他要是自己想当呢?”我说。

“他自己?”公子纠一脸的惊讶,好像以为自己听锗了。“他凭什么呀?‘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他既不是国君之子,又不是国君之弟,他凭什么呀?”

他凭什么?就凭他这杀诸儿的胆量与本事呗!你有这胆量和本事吗?你要是有这胆量和本事还跑到鲁国来避难?再说,不错,他爹不是国君,只不过是国君之弟。但他爷爷难道不也是国君?你以为就你是当国君的种?当然,这些话儿我也是只能想,不能说。

P4-6

序言

             最后的刺客

                  马 奕

曾经有位文人说过:如果让他选择一个理想的生活时代,他就选择春秋战国时代。因为那是一个个性突出、充满浪漫色彩的时代。

浪漫的时代,一切事情都会变得很有情调,很有戏剧性——即使是杀人。所以,这本书讲的就是三个刺客的故事。

这三个刺客都很有名,如果说到刺客就不能不提到他们。尽管这三个刺客出身不同,动机不同,手法不同,甚至结局也不同,但他们都是刺客中的典型人物,连太史公都在《史记》中为之立传,就算是刺客中的三个代表吧!

曹沫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刺客,也是最成功的刺客。他首创了劫持人质的方法,并成功地与人质进行直接谈判,最终为鲁国争取了利益。奇怪的是,被劫持一方也并没有吃亏,齐国也因劫持事件而名扬天下,成为五霸之首。这是一个刺客与人质双赢的罕见事例。虽然至今仍有许多非刺客人士沿用曹沫的劫持手法,但由于劫持者与人质本身的技术含量都在下降,双赢的局面再未出现。专诸从名字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有专门才能的刺客,他为刺杀而学习厨艺,当他的厨艺天下无双的时候,刺杀的成功使他的厨艺成为绝响。吴国以后如何并没有人关心,人们惋惜的只是专诸失传的厨艺。而荆轲则是一个演技派刺客,他虽然心理和生理上都有些变态,却天生是一个演技一流的艺术大师。他最后的角色是刺客,最后的演出是刺杀,在莎士比亚戏剧般的情节中,他完美地演出了不完美的刺杀。

司马非马是一个写作风格非常独特的作家。他既有家传的国学功底(其父马宗霍先生为著名国学大师),又有在香港当记者的经历,后来又在美国生活了几十年,因此他古今中外,兼收并蓄。他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去分析历史人物,用福尔摩斯的推理去推敲美国的社会,用玩世不恭的眼光去看待历史和现代,让必然的历史进程充满偶然性,使生活充满了黑色幽默。但是,在他的作品之中,在他蒙太奇式的明快风格下,却又隐藏着一种默默的忧伤和无奈,仿佛作者在描述自身感受。庄周梦蝶,物是人非,司马非马是在写古人,还是在写他自己呢?(《怎样在美国生存》2003年出版,《孔子》2005年出版)。

达本书为什么叫“最后的刺客”?难道荆轲之后再无刺客了吗?刺客或许以后还会有,但是与春秋战国时代的刺客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杀手和刺客有什么不同?杀手是为了利,是为了生存去杀人挣钱。刺客是为了名,是用自己的生死去改变历史的进程,从而实现自我的价值。春秋战国时代,群雄并立,纷争不已。各国为了生存和强盛,都以争取人才为第一大事。对人才的极端重视导致了人才的大量涌现。而人才辈出的时代也必定是一个个性奔放的时代,追求完美的时代,以及充满浪漫色彩的时代。这就是为什么各个学科的创始人和纲领性的经典著作都出现在春秋战国时代,而后来的历朝各代,最多是加以补充和完善了。所以,这个时代的人才,无论是谋士还是刺客,都充满了自尊、自信,傲立于世,真正是个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时代。

秦一统天下之后,开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人才的出路变为只有效忠君主的唯一出口了,人才不能流动,导致了人才供求关系的变化。从此以后,君主无需仰仗人才,人才反而依赖于君主的赏识。没有了独立性,人才就只能逐渐转化为奴才。所有自尊自信,所有理想个性,都只能屈从于一个需要——那就是生存的需要。虽然以后仍有花样百出的刺杀,但刺杀者是为了生存和利益去刺杀,那只不过是杀手,只不过是一种有风险的职业。刺杀本身和刺杀者都变得同样的乏味和单调。那种充满惊天动地戏剧性的刺杀和笑对生死豪气万丈的刺客还有可能再出现吗?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小说虽然只是小说,但历史却留下了无限的惆怅。夕阳西下,窗外一片黄昏的凄美。

所以,这本书就叫:最后的刺客。

                     2006年腊月于燕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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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