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奇幻小说给人的印象总是华丽、夸张与刺激,但本书的情节却意外以朴实、流畅取胜。作者留心于每一个小细节,让每个情节都非常合理,情感流动也极为自然,仿佛这本来就是一个真的故事,而非虚构。
这是一本写给成人的童话小说,囊括了美国各大畅销书排行榜,获得2006年《轨迹》杂志最佳新人作品奖、鹅毛笔大奖入围、亚马逊网上书店文学小说榜和奇幻科幻榜双料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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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失窃的孩子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美)凯斯·唐纳胡 |
出版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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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一般奇幻小说给人的印象总是华丽、夸张与刺激,但本书的情节却意外以朴实、流畅取胜。作者留心于每一个小细节,让每个情节都非常合理,情感流动也极为自然,仿佛这本来就是一个真的故事,而非虚构。 这是一本写给成人的童话小说,囊括了美国各大畅销书排行榜,获得2006年《轨迹》杂志最佳新人作品奖、鹅毛笔大奖入围、亚马逊网上书店文学小说榜和奇幻科幻榜双料冠军! 内容推荐 四十年代的一个平凡夏夜,负气的男孩亨利·戴离家出走,躲进了森林里的某个树洞中。在那里,在黑暗中秘密生活、等候百年的仙灵用亨利·戴的外表重返人世,而亨利就此告别文明世界,永远以七岁的外表游荡在森林中。两个被交换命运的孩子渐渐成长,他们的生命几度交会,却都擦肩而过。亨利该如何夺回自己的人生?小说曾入围2006年度鹅毛笔大奖,该奖有“图书界的奥斯卡”之称。 试读章节 我走了。 这不是童话,而是我双重生活的真实写照,我把它留在故事开头的地方,这样或许我还能为人所知。 我的故事开始时,我是个七岁男孩,没有现在的种种欲望。将近三十年前,在一个八月的下午,我离家出走后再也没有回去。我已忘怀那些让我出走的琐事,但却记得自己是准备了一次长途旅行,往口袋里塞满了午餐剩下来的饼干,轻手轻脚地出门,母亲也许并不知道我已离去。 我们的院子沐浴在日光下,从农庄的后门一直铺陈到森林稀疏的边缘,好似一处边陲之地,使人小心翼翼地穿过去时,还惴惴然地怕被发现。一进入这片野地,我立刻有了安全感,躲进昏暗幽深的树林里。走在里面,沉寂在树木的空隙间筑巢,鸟儿停止了歌唱,虫儿也在休息。一棵树在炽热的温度下感到倦怠,呻吟着,仿佛根部正在晃动。偶尔一缕清风掠过,碧绿的树冠就发出声声叹息。阳光在沿途的树木间洒落,我看到一株巨大的栗树,它的底部有个大洞,我爬进去藏在里面,等着听搜寻人员的呼唤。但当他们接近到可以招呼的时候,我却一动不动。傍晚时分,在褪去的夕阳下,在凉爽的星空下,大人们不停地呼唤着“亨——利”。我拒绝回答。手电筒的光芒疯狂地在树林里跳跃,搜寻人员经过我的身旁,他们在灌木丛中跌跌撞撞,在树桩和倒下的树干间磕磕碰碰。不久,呼喊声遁入远处,渐渐变成回响、低语,最后一片寂静。我决定不让他们找到我。 我又往我的小窝里钻深了一些,把脸蛋贴在这棵树的筋络上,呼吸着它陈腐的芳香和黑暗的滋味,粗糙的树皮摩擦着我的肌肤。远处传来低沉的声音,汇聚成一片嘈杂。随着它的接近,低语声渐响渐快。它朝这棵空树快步而来,树枝啪啪地折断,树叶沙沙地踩碎,它停在我藏身处的附近。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轻轻的说话声,还有脚步声。我紧紧地蜷成一团,有什么东西爬进洞里,碰到我的脚。冷冰冰的手指环住我光光的脚踝,拖动起来。 他们把我扯出树洞,按在地上。我才叫了一声,就有一只小手钳住我的嘴,另一双手塞了个东西进来。黑暗中,他们的轮廓模糊不清,但他们的身材和体形和我仿佛。他们飞快地扒了我的衣服,把我绑得像个蜘蛛网里的木乃伊。这些小孩子,这些异常强壮的男孩和女孩绑架了我。 他们扛起我就跑。我被一双双手和细瘦的肩膀举着,以极其危险的速度仰面朝天在森林里疾奔。头顶上的星星刺破天幕,如流星泻雨般飞驰,我周围的世界在黑暗中飞快地旋转开去。这群运动健将举重若轻,毫不费力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表和碍事的树木间穿梭,连一个趔趄、绊脚都没有。我就像一头猫头鹰滑翔在树林的黑夜中,既兴奋又害怕。他们扛着我时,彼此间叽里咕噜地说话,听上去像松鼠的叫声,又像鹿粗声大气的咳嗽。一个沙哑的声音低声说着什么“走开来”或是“亨利·戴”。大多数人都沉默不语,但时不时地会有一个像狼一样地嘘气。这群人像是收到信号似的放慢脚步,在一条小径上小跑而行,我后来发现这是一条开辟好了的鹿道,供森林里的居民们使用。 蚊子在我裸露的脸上、手上、脚上叮着,尽情咬我,畅饮我的鲜血。我开始觉得痒痒,非常想抓挠。在一片蟋蟀、知了、偷窥的青蛙发出的噪音中,潺潺的流水在附近汩汩流淌。这群小魔鬼整齐划一地Ⅱq嚷着,直到队伍突然停下,我听到了河流的声响,接着刷的一下子,我被抛进了水里。 淹死是种可怕的死法。让我受到惊吓的不是腾空而起,也不是与河水的撞击,而是我的身体划破水面的声音。温暖的空气和冰冷的河水突然合而为一,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堵嘴的东西没有掉出来,我的手也没有松绑。我沉了下去,什么都看不到,有一阵子我屏住呼吸,但肺里被急速充满了水,随即就感到胸部和头部痛苦的压力。我眼前并没有闪过历历往事——我才只有七岁——也没有呼叫爸妈和上帝。我最后的念头不是正在死去,而是已经死了。水包围着我,也包围着我的灵魂,水在深处四合,水草缠绕在我的头上。 多少年后,我转变和净化的故事成为传奇,据说他们让我复苏时,一股子水激射出来,里面游着蝌蚪和小鱼。我最初的记忆是,我在一张临时凑合的床上醒过来,鼻孔和嘴里有干结的鼻涕,身上盖着一张芦苇毯子。坐在石头上,树桩上,围着我的是一群仙灵——他们就是这样称呼自己的——他们安静地聊着天,好像我并不在场。我数了数,连我在内刚好十二位。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发现我醒了,活过来了。我没有动弹,既害怕又尴尬,因为除了遮盖,我一丝不挂。整个场面感觉就像一个正在苏醒的梦,又仿佛我死后重生。 P9-11 序言 序 柏 栎 一百多年前,诗人叶芝,写过一首小诗《失窃的孩子》。诗中,仙灵将孩子从温暖的壁炉边诱走,带到史留斯森林高地,那里有花有水,远离尘嚣,孩子和仙灵们吃着浆果和樱桃,寻找熟睡的鳟鱼,在沙砾上跳起古老的舞蹈,彻底忘记了那个充满烦恼的人类世界……一百多年后,这片高地变成美国东部的某个乡村,仙灵们依然躲藏在深山高林中,不为人所知,仙灵世界和人类社会不时地发生交集,但只有仙灵和被交换的孩子知道全部的秘密,这就是唐纳胡的《失窃的孩子》。 换生灵的传说在欧洲流传广泛,这通常是指一种专门偷窃人类小孩,并把自己变成小孩模样,在人类家中生活下去的恶灵。在文学作品中也并不罕见,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中就写到过换生灵,另外还有托马斯·米德顿的剧本《换生灵》,以及约翰·盖尔特的小说《偷走的孩子》等等。传说中,这种由仙灵变身而成的孩子外形丑陋,往往是畸形或有先天疾病,会被父母轻易抛弃。据考证,神话的社会学起源是家庭无力抚养多个孩子,忍痛弃婴后的一种心理自我安慰。但在唐纳胡笔下,仙灵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按照序列,逐一和人类的孩子交换生活,仙灵生活在人类之中,人类则被交换到了仙灵的部落中去,成为他们的一员。 或许是不想写成一个十足的奇幻故事,虽然欧洲神话中不乏神乎其神的精灵秘法,唐纳胡却从一开始就没有赋予换生灵那些本领。他们会的魔法不多,除了能变脸,就只会一些“低级”的超能力,诸如顺风耳和千里眼。他们拥有不老的生命,永远保持小孩子的外貌,心却在时光中老去。对他们来说,生命只有等待的意义,等待轮到自己去换生的那刻。 在此预设下,亨利和安尼戴展开了他们交错的一生。安尼戴原是人类孩子亨利,被交换后成为仙灵,忘记了自己本来的名字,但记忆的碎片却时时侵入他的梦境。亨利原是仙灵的头领,已在森林中生活了百年有余,他变身成为人类孩子,得到了亨利的父母和几乎全部的生活,得不到的却是亨利七岁之前的记忆。在漫长的岁月中,他们彼此追逐着过去的影子。安尼戴总想回到父母和妹妹身边,而亨利也渐渐发现自己其实也曾是一个被交换的德国男孩,一个钢琴神童,他的天赋在森林中埋藏百年之后,又在作为人类的身上再次显现。 仙灵的世界并不是人们想象的人间天堂,他们需要在严苛的环境中为生存奋斗,还要设法打发无聊的光阴。安尼戴学会了阅读,常常和好朋友斯帕克溜进人类的图书馆中饱飨智能的盛宴。年深月久的相知,使得安尼戴爱上了斯帕克,可是斯帕克却在他告白之际,决然离开,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旅行。安尼戴终于在伙伴的帮助下,找到了家人,但却悲哀地发现,自己和他们已经隔得太远,无法回去。取代他地位的亨利,同样需要在人类社会中求生存,想方设法和父母斗智,不被揭破自己的真实身份。相较于停滞在时光中的仙灵,亨利是在不断长大,但成长的烦恼,同样使他困惑不堪。他终于发现,人类的世界也并不如他想象得那幺美好,仙灵和人类都有各自的现实要面对。 拯救他们生活的,是爱和希望。亨利恋爱、结婚、生子,在温暖的家庭中,终于鼓起勇气直面过去,为自己的百年岁月谱出了一曲交响乐。安尼戴在写完自己的人生故事后,告别相依为命的伙伴,追随斯帕克的足迹而去,跨越干山万水,去到这个国家的另一头寻找他的爱情。 这是一个写来简淡,读来却时常倍感温暖的故事。叶芝的诗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一段便是:走吧,人间的孩子/与一个精灵手拉手/走向荒野和河流/这个世界哭声太多了,你不懂。唐纳胡小说中的孩子和仙灵,长大后都懂得了这些“哭声”,他们理解、宽宥彼此,立足自己的生活,为身边的人们付出热忱。这原本就是生命中最大的勇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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