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与其说是一部小说,还不如说是一部随笔,或许更象一本日记,而且它的整个形式类似电影、电视脚本,有很多“叙述”,有很多“场景”。这是一个女人的故事,是一个女人和她的他的故事,是一个女人和他&他的她的故事,有所不平,有所蹊跷,有所嫉恨,有所喜爱,有所懒怠,有所摇晃,有所佗傺,因而有所分形。
与作者隐喻、象征的语言相媲美的,是俯拾即是的感悟。她所感悟和阐发的,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道理,但是每每读来,却又动人心魄。生活里的细微之处,从她的心灵淌至笔端,让人突然发现原来蕴涵着如此丰富的哲理。仿佛阳光穿过空气,千万颗灰尘都折射出光芒。
城市里,有一些居无定的人、她们的爱情也一样。
影音世界里面,真实犹如戏剧,故事就是那么几句歌词而已。
我们自然而同居,一天一天直到一年。我们不能离开彼此,因为一旦分开一秒,我们的心就开放向别人。因此谁都不否认爱情。但是这爱情只能被囚禁、只能在一间屋子里。离开这个屋子,就是两滴水溶进海。
幸福是大题小做的情感,悲伤是小题大做的事业。
同居笔记
在我们的故事里面,我们从来不是单独两个人。
我有我的“他”,他有他的她。
另外两个人,不加入我们的生活,却始终没有离开我们的想象。直到有一天,只要一个人进入现实,我们的同居岁月就成为一个被戳破的肥皂泡泡。我没有伸出手指去捅破这泡泡,因为我愿意相信,我能守住现实,也能守住想象。可是原本的美好,都是包裹在薄薄的水泡里,刻意地去保护,也就是刻意地逃避现实。
我记得那个冬天的早上,他和我两身紧紧的黑色衣裤,在我家楼下的超市见面。没有看见别的人群,他们肯定依旧在买粽子买鸡蛋。我总是觉得别人的生活没有变化,只有我们在颠来倒去、在混乱、在没有理由地生活:先混乱、再找理由。总觉得什么都来得及,要反悔也是。可是青春最怕失控!过于相信自己,或是过于纵容自己:感情、习惯、事业、梦想……都太容易制造歧路。原以为的插曲,会在生命里萦绕不去。
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当初我记得的样子了,也不是将来的样子。他就是那个瞬间。
我们两身紧紧的黑色衣裤,上楼,来到我独居的小屋。
在网上习惯打同音错别词——独居就是赌局,床上就是创伤,男友就是难友,粉底就是坟地,晚上就是玩赏,云雨就是孕育,分离是奋力,已经也就是另一个意境。
同音的词好象谶语,殊途同归。
可能有过上百小时的通话了,远距离,放松,谈论别人,谈论他执意要追的那个女孩子,直到她变成我们最主要的话题,因为她和我是特别的朋友。所以,我们都以为她一年前的拒绝能够带来我们单独的命运,其实不然。
而我,我的“他”没有影像,他在我喜欢的文字里生存,他是一个定义,代表知心、知音和忠诚。他有时显示出某一个人的样貌,可是我知道,那样的人不存在。不能依靠定义去寻找现实。尤其是爱人的名字。每当这个定义支离破碎地出现在很多人的身上,我觉得,与其接受一个分裂的理想,不如改变一个片面的现实。
所以,我把我的“他”锁起来,他把他的“她”留在不懈追求里。我们带着各自的梦境,迅速适应了我们的生活。事实证明,所有婚姻都容易坚持表面现象,梦境,需要上锁。
戏剧性和真实性已经分辨不清,如同我们开始一起生活最主要的生活内容之一:看VCD一样,我们用一种习惯了镜头语言的眼光,演绎我们的生活。P.1-2
认识于是
认识于是是因为偶然的原因。那时候她还在北京工作,代表一家时尚杂志来给我做采访。
再次见面,她已经回到上海。不再喜欢上班,只是在杂志和网络上做自由撰稿。虽然在上海有自己的家,却独自在外面租了房子住。白天睡觉。晚上则工作到凌晨6点。
那段时间,我也在家里。写我的第一部长篇。我们有时候会一起出去喝杯咖啡。我们都很习惯这样的方式,一种有节制的洁净的相处。消失一段时间。然后坐在一起抽烟,谈论手头在做的事情。我们用E—mail来约定彼此可能有空的时间。而这个时间通常是别人在上班的时候。
我们在淮海路寻找咖啡店。阳光很好,梧桐树的叶子碧绿地闪烁着光泽。有时候想想,这实在是一种奢侈的生活,也很危险。像在潮水里面漂。不过我想,这是她喜欢的生活方式。
一起去过一家日本人开的咖啡店。那里常常放意大利歌剧。有很漂亮的咖啡瓷杯子。店堂里的灯是老板自己亲手设计的,用酒红和墨绿的土布做成圆筒形的灯罩,古典的田园风味。店里很空。音乐隐隐约约。后来我把它写进了小说里面。
那天记得她说过一段话。她说,依然会去相信别人,依然会舍得付出。因为相信一个人要比怀疑一个人容易,而她是个懒惰的人。她又说,她会始终不去上班,但她会坚持工作。她不能容许自己在某个地方坚持某个职位,她只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然后她说,她租的房子太大了,空空荡荡,能听到键盘在空气中敲击的声音。习惯了日夜颠倒的生活,凌晨两点的时候听许巍的歌。一个人。放着非常响非常颓的音乐。
她还带我去她熟悉的一家新开的酒吧。她常在那里吃饭,发呆,唱歌,和店里年轻的男孩子聊天。酒吧很小,有胡乱涂鸦的一面墙以及放在大玻璃瓶里的新鲜花朵。布置很粗糙。客人不多。她看起来和所有的人都认识,要了炒饭和罗宋汤,闷头吃。然后有个长头发的男孩开始唱歌。他抱着吉他在台上唱,麦克风在狭小的场地里明显太响,使他本来颇有磁性的嗓音变得奇怪。
她说,常来这里,是因为可以不用说话就一直坐,坐,坐下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一个有时候话太多有时候喜欢一言不发的女子。她吃完一大堆食物。抽光烟盒里剩下的烟。喝完加冰块的红酒。然后起身对我说,我们走吧。
我们走了很长一段路。在大风和寒冷里面,走过深夜显得空旷的淮海路。走过这个有时候看过去很荒芜的繁华都市。独自坐上深夜的TAXI的时候,听到电台的音乐。刚好在放她喜欢的许巍的《两天》:我看到我的身边,他们都比我美,我看到我的身后,时间都已枯萎……
我想到她有的那一点点伤感。一点点坚持。她一直在尽力让生命更加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