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哲学探究存在之意义,而存在意义之发生与演进的历史,就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之实现的道义行动的历史。伦理学是存在最本原的冲动,有其自身的第一哲学依据,即存在之为存在的实存机制。正是依据这种内在机制,存在之可能性、应然性和必然性处在融洽正当的关系中,存在才能真正实存起来,因而存在机制也就是伦理机制。从存在本身的实存机制中阐明存在之道向伦理之义的转化,因而伦理存在就是道与义的契合。伦理学就是通过阐明存在机制的伦理性来回答哲学的存在意义之追问,通过实存中的伦理之家的安居阐明人类道义实存的历史。 本书为邓安庆教授主编的十卷本《西方道德哲学通史》的“导论卷”,以“道义实存论”打通第一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以正义、爱和自由的关系阐明西方道德哲学一以贯之的历史相通性原则,并因此对西方伦理学的类型关系做出了出自第一哲学之根据的最全面的解释。本书不仅为西方道德哲学通史提供一个系统的解释框架,而且为深处伦理危机中的人类如何走出不确定性的未来,在彷徨失措的世界上如何重建伦理的规范秩序,提供前沿性的思考。 作者简介 邓安庆,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国外哲学思潮与西方马克主义研究基地双聘研究员。1992年获武汉大学哲学博土学位,2001-2003年德国洪堡基金学者,重点研究德国哲学和西方伦理学。 出版译著除了这本施莱尔马赫的《论宗教——对蔑视宗教的有教养者讲话》(2009年香港道风书社繁体中文版)之外,还有[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注释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0);[德]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和《布鲁诺对话—论事物的神性原理和本性原理》(均为商务印书馆,2008);[瑞士]司徒博:《环境与发展种社会伦理学的考量》(人民出版社,2008);[德]赫费:《作为现代化之代价的道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伽达默尔集》(合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已出版学术专著《谢林》、《施莱尔马赫》等7部,在《柏林谢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和《哲学研究》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 目录 导论 伦理觉悟之艰难与伦理学通史之阙如 第一节 伦理觉悟之艰难 第二节 伦理学通史之阙如 第三节 通史研究的必要性 第四节 趋势与突围 第一章 “道义实存论”伦理学的通史理念与进路 第一节 “存在论”与“伦理学” 第二节 “存在”之“道”与“伦理”之“义”:“存在论差异”与实存论契合 第三节 道义实存论伦理学通史观与道德谱系学方法 第四节 “效果历史事件”的“路标”与“灯塔”意义 第二章 “习俗”的特殊性与伦理的普遍性 第一节 “西方”及其“伦理”的一般涵指 第二节 西方伦理文化:习俗的特殊性与伦理的普遍性 第三节 通向伦理规范的普遍有效性之路 第三章 “伦理”“德性”“道德”及“伦理学”概念考 第一节 “伦理”相关概念考 第二节 “德性”概念考 第三节 “道德”概念之源暨伦理学从“道德科学”向“道德哲学”之转变 第四章 “道义实存论”伦理学通史的三大伦理原则 正义、爱和自由 第一节 正义 第二节 爱 第三节 自由 第五章 西方伦理学形态论 第一节 元伦理学 第二节 规范伦理学 第三节 价值论伦理学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 主题词索引 后记 序言 当我开始为这套《西方 道德哲学通史》(十卷本) 写“总序”时,脑子里突然冒 出了《滕王阁序》中“时维 九月,序属三秋”之句,但 哲学之“序”绝不可能指向“ 三秋”时的收获,而仅仅旨 在尝试开启一扇“门”的始点 ,这应是“序”之本义。不过 令我踌躇的是,这究竟会不 会是迂腐的多此一举。因为 康德早有名言,人类理性在 伦常事务方面,只需凭借最 普通的悟性(Verstand 旧 时通译为“悟性”,因不合康 德知识论之含义,后改译为 “知性”,但就通常义,作“ 悟性”解倒很契合)就能够 轻而易举地达到高度的正确 性与详尽性,迂腐的哲学却 相反总是在理性的纯粹使用 上陷入辩证之幻相。正是康 德这一说明让我们明白,“ 道德哲学”的探究究竟有多 难以及它难在何处。对于在 以伦理为本位的儒家文化中 长大的我们,道德良心似乎 是时刻带在身上、刻在心里 的“一杆秤”,但陈独秀也在 一百多年前就已警示我们, 对于有五千多年优秀伦理文 明的国人,伦理之觉悟却依 然是“吾人觉悟之最后的觉 悟”,难道我们在一如既往 地遇到“坏良心”时,就只会 空谈“良心本有”,而不扪心 自问一下,我们究竟在伦理 上“最后”觉悟了否? 这当然也不仅仅是吾国 吾民的伦理困境,它实际上 是人类普遍的伦理困境。在 19世纪末尼采也还在振臂高 呼,人类迄今还根本不知道 善恶究竟是什么。人类这个 物种纵然是万物之灵,在认 识自然、征服自然方面自从 发明了科学技术以后,突飞 猛进地证明了人类自身具有 趋向真理的无限的知识能力 ,但是在“认识你自己”方面 ,自从苏格拉底在开启伦理 学之门的起点提出这个问题 ,我们依然很难说取得了什 么长足的进步,相反却总是 一再地证实着苏格拉底式的 “无知”。人性,这个人类自 身的“自然”,简直就是一个 无底之深渊,人类理性的、 科学的、知识的光芒一直试 图照亮它,但始终无法穿透 其根基深层的黑暗,因而自 以为在伦常事情上清楚明白 的人类知性,最终总是不免 陷入深度的迷茫。所以,哲 学最深的惊叹总是存在之惊 叹,哲学最常见的迷茫也就 是伦理之迷茫。 但哪里有深渊,哪里就 会有拯救。茫然的人类在不 知所措中产生的最为切身的 哲学需要,其实无一不是伦 理之需要,而当今人类又走 向了最为不确定的转折关头 ,规范秩序的瓦解让人类共 存的价值感在消失,伦理底 线在崩塌,人类急需有一真 正普遍认同的“伦理”照亮前 行的路,做出艰难的有未来 的决断。确实,在这一昏暗 不明的时刻,不靠先天立法 的“伦理”,不靠人类理性点 燃的这一“神明”之光,有什 么能够照亮人性的幽暗深处 ,将人类从各自自私的狭隘 中抽离出来,聚集在通向共 存共生且共同追求美好生活 的正义之道上? 但伦理之光所照亮的从 一己私人向社会“公民”成长 的人类学“成人”之正道,总 是被各种“习俗伦常”出于一 家一族的传统与政治的正确 性所“折光”。虽然伟大的民 族总有一些先知先觉者,觉 悟到“伦理”天下公道正义的 关联,但真正能够将习俗伦 理从一家一族之“特殊正义” 中解救出来的,还是共同体 觉悟到的伦理精神之高度。 哪个民族共同体最先具有了 普遍公道正义伦理的“自觉” ,哪个民族就会优先崛起而 成为世界历史民族。轴心时 代所产生的世界文明古国, 都是具有这种伦理觉悟的伟 大民族,它们独自依赖于本 民族的伟大先知和贤哲,产 生出将本民族带出人类荒蛮 丛林而进入灿烂文明的伦理 文化。因而可以说,所有“ 伦理学”都具有“后习俗伦理 ”的思维品格,但并不一定 具有“后习俗责任伦理”的思 维品格。后习俗责任伦理之 “责任”是在人类而不是“一 家一族”面临的伦理危机前 ,为整个人类共同体担起开 启“未来”可能性的天命之则 ,因而它针对的问题,恰恰 是它处身其中的“习俗伦理” 的“问题”。问题之为问题就 在于,一方面“习俗伦理”无 一不具有祖祖辈辈流传下来 的“正统”之道义性,具有不 可违背的伦理法的正确性与 命令性;另一方面由于时代 在变,世界在变,生产方式 和生活方式在变,不可能有 哪个“伦理”能够“以不变而 应万变”,于是“伦理问题” 就演变为深刻的伦理危机: 如果固守传统伦理纲常的正 确性与正统性,那么它就必 然不能对变化了的现实生活 起到有效的规范和引导,从 而使得“伦理”本身由活的精 神变成死的教条,由“文明” 而变成“野蛮”。本来由人的 理性自由自愿地做出“为仁 由己”的自由决断,现在就 只能借助于外部政治权力来 维系伦理的命令性,从而使 得遵守这一伦理命令的人不 得安生。如果能够放弃一家 一族之利益,让整个民族共 同体顺应世界文明的大潮之 变,继续在文明的正道上前 进,那么就必须要有伦理意 识的深刻变革,突破伦理的 传统局限性,在向人类普遍 公道正义之提升中赓续传统 伦理安身立命之大道。 …… 经过了基督教1500多年 的教化,经过了文艺复兴和 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个人 自由成为了现代的伦理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