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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居住聚集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于房间内小环境和房间外小区大环境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对于物业服务的专业化管理有了更高和更细致的要求,业主的高品质要求也导致物业服务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越来越多,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纠纷日益突显。物业服务纠纷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主要集中在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小区的维修、小区内人身财产损害、业主名誉侵权、小区内车位管理、小区内公用部分的使用及维护等各方面。物业服务纠纷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城市化程度如此之高的现在,居住在城市中的每一个人都避免不了要与物业服务公司打交道。当然,作为小区的一份子,也应该关心小区的正常秩序,了解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权。因此,学习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理妥善解决邻里纠纷尤为重要。 赵星海编著的《律师来了(8物业服务纠纷律师答疑)》以《物业服务、相邻关系不可不知240问》为基础,删减过时内容及常识问题,增加新型问题,并补充案例场景及律师答疑部分,法律问题一看即懂;实际的案例一目了然,案例场景言简意赅;律师评析通俗易懂。为读者提供切实的法律知识指导与法律问题答疑,更符合大众读物轻松阅读、迅即获取信息的要求。 作者简介 赵星海,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盈科投资基金法律事务部委员。在房产领域拥有十数年法律从业经验,其代理的“凶宅骗局”,“上海电器城”,“上海滩商厦”等多起热门案件均在业界引起极大关注,并受到了上海电视台《新闻夜线》等知名栏目的深度采访报道。擅长从复杂的案件线索中敏锐地捕捉关键点,并利用其丰富的代理经验,迅速地对各类纷繁芜杂的房产问题做出深刻洞察和精确判断。近几年,还一直担任我爱我家、住商不动产、美联地产等大型房地产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还受邀成为腾讯大申网、东方网、《新民晚报》《劳动报》《青年报》等主流媒体的特邀点评律师。 目录 第一章 前期物业服务纠纷 签订购房合同时,附有开发商制定的格式物业服务合同合法吗? 开发商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开发商“赠送物业服务费”的承诺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约束力? 开发商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开发商委托自己的子公司担任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合法吗? 小区内公共设施的权属究竟归属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届满,业主可以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吗?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遭解聘后,拒绝退出怎么办? 第二章 物业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如何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能以住户没有产权证、并非业主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吗? 物业服务企业收支情况是否应该向业主公开? 业主可以以物业服务未达到法定或约定标准为由拒付或要求降低物业服务费吗? 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该怎么办? 物业管理收费不合理的情况有哪些? 开发商是否应当为闲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应从何时起算? 交房时必须交纳物业服务费吗? 房屋未入住是否可以以未享有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 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可以拒交物业服务费吗? 业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不为其提供物业服务吗? 业主可以以新买房屋漏水为由而拒交物业服务费、供暖费吗? 尚未办理产权转让,正在使用物业的业主有权拒交物业服务费吗?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可以预收物业服务费? 业主可以以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吗? 业主装修不遵守管理规约,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权制止? 物业服务企业单方面提高物业服务费,业主可以拒交吗? 业主有权以开发商违约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吗? …… 第三章 小区的维修纠纷 第四章 小区内的人身伤害 第五章 小区的财产、名誉侵权 第六章 小区车位管理 第七章 小区公用部分的使用及维护 第八章 小区安全防卫 第九章 业主大会的权利义务 第十章 业主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章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章 小区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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