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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佳,山东胶州人,先后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200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2年)、南开大学(2015年),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国际法硕士学位、国际法博士学位。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2014年),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研修学习(2017年),美国休斯顿大学访问学者(2018年)。现为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从事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网络法的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参与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出版专著、教材多部,发表论文廿余篇。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起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关于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界定的研究 二、关于互联网产业中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研究 三、关于互联网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研究 第三节 研究方法 第四节 研究目标及创新点 第二章 互联网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概述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一、网络、互联网、互联网产业 二、互联网产业的主要特征 三、小结 第二节 互联网产业中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机理 一、网络效应下的规模经济形成市场支配地位 二、锁定效应下的用户黏度巩固市场支配地位 三、兼容性和标准化强化市场支配地位 四、小结 第三节 互联网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的理论依据 一、古典主义传统竞争理论 二、现代主义竞争理论 三、互联网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的理论选择 四、小结 第三章 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的界定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界定的新语境——双边市场 一、双边市场的概念及特征 二、双边市场的认识误区 三、小结 第二节 互联网产业双边市场语境下相关市场界定的理论困境 一、需求替代性分析受制于互联网特定规律 二、供给替代性分析受制于新型市场壁垒 三、双边市场增加替代性分析的难度 四、小结 第三节 互联网产业双边市场语境下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修正 一、相关市场界定的一般方法 二、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 三、小结 第四节 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界定的案例分析 一、第一个相关市场的界定:即时通讯软件市场 二、第二个相关市场的界定:安全软件市场 三、两个市场的内在关联性:广告服务市场 四、小结 第四章 互联网产业中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第一节 支配地位认定的传统理论 一、支配地位的本质 二、支配地位认定的标准 三、支配地位认定的方法 四、小结 第二节 互联网产业中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困境 一、市场份额作用弱化 二、新型市场进入壁垒产生 三、交易相对人依赖性因素影响增强 四、小结 第三节 互联网产业中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具体方向 一、改进市场份额的计算方法 二、评估新型市场进入壁垒的作用 三、重视对交易相对人依赖性因素的分析 四、小结 第四节 互联网产业中支配地位认定的案例分析 一、基于锁定效应的考察 二、基于用户数量的考察 三、小结 第五章 互联网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具体分析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中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界定 一、互联网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基本概念 二、互联网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一般分析方法 三、小结 第二节 互联网产业中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分析 一、掠夺性定价 二、搭售 三、差别待遇 四、拒绝交易 五、限制交易 六、小结 第六章 我国互联网产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制度之完善 第一节 我国互联网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立法现状及问题 一、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立法现状及主要问题 二、关于支配地位认定的立法现状及主要问题 三、关于具体滥用行为的立法现状及主要问题 四、小结 第二节 我国互联网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立法建议及完善 一、立法原则的选择 二、立法规则的完善 三、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推荐 刘佳著的《互联网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问题研究》围绕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这一根本主题展开,探讨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支配地位的认定和滥用行为的正负效果分析等三个环节,试图形成一套完整的互联网产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进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