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花,从不喜欢到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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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冬比我想象中暖和许多。第一次过这样的冬天。整个城市白天都被一层灰色的霾罩着,风是干燥而有耐性的。树木是常绿的,山是常青的。无须裹一大堆,没有雨,没有雪,没有让人想去亲热的阳光。
这样的气候没什么不妥当,只是不妥帖。你会饥渴得想灌下一大杯水,却无法再享受冰凉的水由舌进入喉咙时的瞬间快感。这样的气候好陌生,不知道这样的天气穿什么才合适。摸着从武汉带回来的毛线围巾,温暖,垂下的一圈蕾丝,像快要绽放的花苞。
花。一直以为自己从来都不会喜欢玫瑰。总觉得那样血红的颜色,太过招摇,无须绽放,只是很急于向人彰显自己的美满。想着,如果她不是被冠以爱情花的名号,只会沦为二流的花。我错了。
这个12月里,一大捧含苞欲放的玫瑰一下子吸引住我的眼球,我爱上了她。可那还不是她最美的时刻。她,慢慢绽放着。慢到你会忽视她会绽放。一夜一夜。花瓣的层次缓缓地打开,一层层地往外舒展。从外层到里层,花瓣会微微地向下弯曲。可你始终无法看到花心最清晰的模样。
她一直很努力地绽放,想吸引住某双眼睛。披上最鲜艳的外衣,好好装扮,唯恐这样还不够美,衡量着,是否该抛开天生的那份矜持,迈出那一步,把自己的心思完全呈现在某人眼前,展示在阳光下。这是很折磨人的事。心思纠结。因为不知,完全绽放后的结局是什么?也许绽放的瞬间就是枯萎,见光死。或许可以幸运地让人不合,在阳光下,在风中风干。即使滋润不再,容颜不再,但却永远保留曾经的颜色。
玫瑰的爱情。决定的那一刻,我才知自己到底有多爱你。女人的自尊,女人的骄傲,比想象中脆弱。决定放下时,能否换到自己想要的心。放手一搏,需要飞蛾扑火的勇气。有无数次,望着你,那一句却那么难。我无法预测,我说出这一句,你的下一句会是什么。
那样的日子,玫瑰般仔细思量是否该在你眼前完全绽放。那样的绽放是一种全心的交托,只有一种答案才不会引起流血。其他的,无论什么都会是刀刻。
2
曾经,总是对那些男孩子说,不要送我玫瑰,百合就好。我是摆着高高的姿态对他们说出这些,他们忐忑,我才是决定的那个人。所以,我从来不明白,那样的血红与招摇无关,那是诚挚的心。那个时候,喜欢百合,因为她永远是无所顾忌地绽放到最华丽的姿态,素净清丽。感觉如白衣白裙,昂头走过街道,不带灰尘的女子。那种姿态,让人很安心。无人打扰,无人伤害,你的心思想着自己是美丽的就好。百合意味着:我要远离伤害。而玫瑰意味着:保佑不要被伤害。 记忆中我唯一留下过的红玫瑰,是褪色后的花瓣。那一束被我丢进了垃圾桶,唯有几片被我漫不经心地夹在了书页中。多年后,再翻开时,我惊讶于她依旧是红色。只是那红,终究是褪过了色的,但仍让我想起她当初的色彩。当时,有一种心疼。那种心疼,在之后的数年,被遗忘。
六年后,看着插在透明瓶子里的衰败的玫瑰,不忍心丢弃。多年前,那几片花瓣的影子瞬间闪在你眼前。我仔细看那束玫瑰’,第一次仔细看她。然后明了。
有一些花,你会从不喜欢到喜欢。有一些人也是。有一些感觉在多年后,你才会真的读懂。
越来越与爱无关
《Sex and the city》(《欲望都市》)是那么打动我。
Sara带珍珠项链穿睡衣念情诗的样子,想起No.5的梦露,心中满满的都是love和dream。然后,看她穿着Vivienne Westwood设计的婚纱在街头狂奔,拿起白色的百合砸向Big。心痛无以复加。还好,还好,她还有那么三个朋友,可以拥抱,足以慰藉,即使人生凄惨到婚礼的前一刻未婚夫悔婚。
还好,好莱坞始终是慷慨的,不会像韩国人那样热爱把女主角折腾到死为止。看Sara穿着那双525美金的鞋子走进教堂,互相许下承诺。没有盛大的婚礼,没有名设计师的婚纱,没有头版报道。平凡的小餐馆,朋友们一起举杯庆祝。而我也明了,总有一天,虚荣不再是爱情的主题曲之一。冷暖自知这句话,说来容易,真的以此来选择,却是难上加难。
年轻时候,在乎的东西太多。没有玫瑰,没有钻石,再爱,也总觉得委屈。反倒没有那么多心思去想关于生活的琐碎,是否已准备好去承担。
而这也是青葱岁月的特权,你有时间去尝试,有精力去磨合,有勇气去受伤。于是,那么容易就爱上。爱上笑容,爱上他开车的姿势,又或者爱上他抽烟的样子。爱上香水,爱上袖扣;又或者爱上他的背影。那么细微的小事,就足以让你疯,让你狂,让你奋不顾身,以为全世界的空气都因那些而美好了。
等到哪天突然放下,才发现,除了这些微笑,你对这个人其实一无所知,无知到自己都难以启齿的地步。这难以启齿到头也就归结为一个字——错,然后在心口凝结成一道伤痕。悄悄掩盖,白纱蒙着。远远望着,可以假装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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