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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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三权”, 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三权”权益,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将之放在我国城市化飞速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趋势下统筹考虑, 从有利于农村改革与发展, 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 有利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出发, 坚持问题导向, 从理论和实践中回答以下问题: 1、给农民赋权时, 成员权如何界定? 2. 如何从权益的角度区分农村社区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的产权内涵、性质和转让条件、范围, 以及相关影响。4、探索通过立法、修法或政策途径, 为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三权”提供保障。为了回答上述问题, 农村发展研究所课题组先后赴福建、浙江、重庆、宁夏、江苏等地开展实地调研, 分析、总结各地在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面的实践经验。这些探索既有一定的共性, 又有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的特殊做法。在总结归纳各地不同做法的基础上, 我们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理论思考和分析, 以探索新发展阶段下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三权”并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的政策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