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猎人追捕一头怀孕的马鹿,不料却和马鹿一起掉进深深的捕象陷阱。更可十白的是,陷阱里还有一只饥肠辘辘的豹子。人、鹿、豹共处狭小空间,形成你死我活的对峙状态。在激烈的搏斗中,母鹿负了伤,并提前分娩了。为救心爱的鹿崽,母鹿甘愿将自己当做台阶,让猎人背着鹿崽,踩着自己的背,逃出了死亡陷阱……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剌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因此,动物小说更有理由赢得读者,也更有理由追求不朽。
你是鹿。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涯的尽头。好几个月前,你就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自由地尽情地蹦跳跃了;你的牙齿已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率领鹿群到尕玛尔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头,你肯定就要掉队了。
你哀叹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已经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你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在奔跑的路上或者在吃草时心脏一阵反常的颤动,浑身痉挛,咕咚一声倒地气绝身亡,就像在其他一些衰老的鹿身上发生的情景一模一样。你不可避免被尕玛尔草原上凶猛的红蚂蚁咬成碎片,或被鹰峰上讨厌的秃鹫当做晚餐。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
那么究竟该干些啥呢?率领鹿群到遥远的地方去寻找新的茂盛的草原?替鹿群找寻一处猎人和食鹿类猛兽都无法到达的安全地带?不,这些想法都是荒唐的不现实的。尕玛尔草原是整个日曲卡山麓最肥美的草原了;在这个地球上,根本就不存在猎人和食肉类猛兽无法到达的地方。
你想得神魂颠倒,想得身心交瘁,还没想出合适的主意来。
那天黄昏,你率领鹿群经过一片河滩,突然间,在远处的河湾那儿出现一个黑影,几只小鹿以为那匹凶残的老狼又出现了,惶惶然钻到母鹿的腹下,呦呦哀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都惊慌骚动起来了。你登上河滩中央一块突兀的磐石,仔细一看,那黑影不是老狼,而是一只狗獾,夕阳把它的身影拉长了,才闹出这场误会来的。
狗獾对鹿群是无害的,弄清真相后,虚惊很快平息下来。就在这时,一个崭新的充满悲壮色彩的念头蓦地跳出你的脑子。你禁不住为自己这新奇的想法激动得浑身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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