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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邵阳人基于民族大义奔赴抗战疆场,浴血奋战,体现出宁为玉碎之节操,除了邵阳「宝古佬」精神中的忠勇与血性外,也与当时邵阳的抚恤工作是分不开的。本书选取了相关档案二十六件,上起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下讫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全书共分为抚恤规章制度、抚恤工作管理及抚恤人员统计三个部分,按照时间先后分别排序。这些档案的编纂与公布,既有利于历史研究,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素材。 目录 总序 编辑说明 一、抚恤规章制度 湖南省第六区保安司令部、湖南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抄发修正《人民守土伤亡抚恤实施办法》条文致邵阳县政府的训令(一九三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湖南省政府关于抄发《国民兵抚恤划分办法》致邵阳县政府的训令(一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国民兵抚恤划分办法 湖南省政府关于废止《湖南省各县(市)义壮常备队伤亡员兵抚恤暂行章程》、施行《国民兵抚恤划分办法》致邵阳县政府的训令(一九四一年一月十二日收) 司法院关于继父母及生父母领受恤金的法律解释致军事委员会抚恤委员会的公函(一九四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湖南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各县国民兵团员兵抚恤暂行章程》致邵阳县政府的训令(一九四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湖南省各县国民兵团员兵抚恤暂行章程 湖南省政府关于前颁《湖南省各县国民兵团员兵抚恤暂行章程》第二条第六款系缮写重复应予删正致邵阳县政府的训令(一九四二年八月二十日) 湖南省政府教育厅关于奉令抄发《抗战阵亡殊勋将士定期祭慰办法》致公私立各级学校的训令(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抗战阵亡殊勋将士定期祭慰办法(一九四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湖南省政府关于抄发修正《战时军事征雇民夫伤亡抚恤暨埋葬费暂行办法》第三条及《征训补充壮丁抚恤及埋葬费暂行办法》第五条条文致邵阳县政府的训令(一九四四年三月十日) 附:修正条文 湖南省优待各县抗战伤亡遗族暂行办法(一九四六年) 二、抚恤工作管理 湖南军训委员会关于调查在宝山城作战牺牲官兵姓名以从优议恤致衡山乡师学校的传知(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邵阳县敦仁乡乡公所关于奉令填送阵亡官佐士兵调查表结核请抚恤致邵阳县政府的报告(一九四○年四月十日) 邵阳县政府关于孙振华等二十六名受恤遗族或本人限期来府领取抚恤金的牌示公告(一九四一年二月七日) 邵阳县政府关于呈送发放杨福生案内肖信成年抚恤金书据等致湖南省财政厅的呈文(一九四二年六月八日) 湖南省政府关于内政部函为民工抚恤案件应汇案报核及各县市嗣后征工完毕应专案备案致邵阳县政府的训令(一九四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遗族妻李张富贞关于请催发抗敌阵亡士兵李安定抚恤金致邵阳县政府的报告(一九四六年三月十日) 周耀关于抗日负伤请核发恤金及发还恤金给与令致邵阳县政府的报告(一九四六年三月十三日) 遗族母汪刘氏关于请催发抗敌阵亡士兵汪海涛抚恤金致邵阳县政府的报告(一九四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湖南省各大县市拟设抚恤室意见书(时间不详) 湖南省邵阳县筹办遗族工厂计划(时间不详) 三、抚恤人员统计 邵阳县政府关于呈送发放杨福生等案内罗景庆等一百三十九员名领恤书据及年抚恤金月报表致湖南省财政厅的呈文(一九四二年一月十日) 附:湖南省邵阳县政府一九四二年一月转发中央陆军伤亡员兵杨福生案内罗景庆等年抚恤金月报表 邵阳县政府一九四二年一月转发中央陆军伤亡员兵杨福生案内刘槐清等年抚恤金月报表(一九四二年一月) 邵阳县政府一九四二年三月转发中央陆军伤亡员兵杨福生案内萧得福等年抚恤金月报表(一九四二年三月) 邵阳县政府发放中央陆军伤亡员兵杨福生等六百七十五员名年恤金名册(一九四二年) 邵阳县政府关于公告伤亡员兵抚恤名单转饬各受恤人来府领取户籍表结及领结致各乡镇公所的训令(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中央陆军伤亡员兵雷极民等二百三十九人名单 联合勤务总司令部抚恤处纂订的《中华民国忠烈将士姓名录.湖南省邵阳县》(上册)(一九四七年十二月) 联合勤务总司令部抚恤处纂订的《中华民国忠烈将士姓名录.湖南省邵阳县》(下册)(一九四七年十二月)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