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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戴新竹著的《金融机构薪酬监管研究/上海黄金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文库》提出的核心观点是:薪酬设定本应是公司自治的重要内容,运用外部规制手段需要慎之又慎,但当其不恰当的激励机制造成金融机构,乃至整个金融系统安全受到威胁时,对其监管显得十分必要。明确金融机构薪酬监管目标并非解决薪酬”高”与”低”的问题,而是督使金融机构将高管及其他风险承担者薪酬与机构自身长期风险更加紧密的挂钩,维护金融系统稳健发展。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本文对于监管规则的适用对象,具体内容--包括薪酬决定机制,薪酬具体设计,以及监管手段--信息披露这几方面有了更优针对性的论述。本书是上海黄金交易所博士后文库丛书之一,主要分五章:金融机构薪酬监管必要性、薪酬监管适用对象、金融机构薪酬决定机制、薪酬设计:与审慎风险行为挂钩、薪酬信息披露。 作者简介 戴新竹,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读博期间曾公派至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学院留学。上海黄金交易所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现就职于上海黄金交易所清算部。研究方向为金融监管、税法等,在《税务研究》《上海金融》《南方金融》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目录 引言 一、本书写作背景 二、国际监管规则及国内外立法发展 三、研究意义 四、文献综述 五、研究方法 六、可能的贡献与不足 第一章 金融机构薪酬监管必要性 第一节 金融危机诱因之一:不当激励机制 一、基于“规模”的薪酬制度加剧次贷危机 二、奖惩失衡及周期过短强化冒险动机 第二节 金融机构激励机制与社会资本理论 一、社会资本对金融发展的意义 二、金融业薪酬体系动摇社会资本核心——信任 第三节 现有规则手段的局限——劳动力市场扭曲与公司自治失灵 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失效 二、金融业人力资本市场的失灵:声誉惩罚的失效 三、完善我国薪酬监管内在动因 第四节 金融机构薪酬监管立法目标 一、明确、法定化的监管目标意义 二、我国薪酬监管目标探究 第二章 薪酬监管适用对象 第一节 金融机构 一、域外法律考察——以G20国家为范本 二、国内相关法律制度安排及缺陷 三、适用金融机构选择标准:薪酬激励与系统风险 四、适用金融机构层级:以法人为主 第二节 适用人员 一、高级管理人员 二、风险承担者 第三章 金融机构薪酬决定机制 第一节 薪酬制定主体:薪酬委员会 一、薪酬委员会作用局限性及成因 二、完善薪酬委员会制度建议 第二节 薪酬顾问 一、薪酬顾问作用及利益冲突 二、解决之道——《多德一弗兰克法案》借鉴及国内薪酬顾问法律规范完善 第三节 股东咨询性投票制度 一、股东咨询性投票制度发展及立法依据 二、我国金融机构高管薪酬最终决定权现状及完善 第四章 薪酬设计:与审慎风险行为挂钩 第一节 事前风险调整:绩效薪酬的风险控制 一、薪酬结构及支付方式 二、优化绩效评定标准:加入风险因素的模型 第二节 事后风险调整——美国薪酬追回制度的解读与借鉴 一、薪酬追回制度发展及作用原理 二、薪酬追回触发条件 三、行使薪酬追回权主体 四、薪酬追回内容:对激励性薪酬的理解 五、薪酬追回制度在国内金融领域的运用及完善 第五章 薪酬信息披露 第一节 薪酬信息披露争议焦点 一、薪酬信息披露益处 二、反对意见——对过度薪酬信息披露的担忧 三、本书观点 第二节 《巴塞尔协议》的薪酬披露规则解析 一、信息披露方法和周期 二、信息披露具体项目 三、其他说明 第三节 美国金融机构薪酬信息披露规则发展及特点 一、报告可读性的增强 二、注重制定程序 三、强调薪酬与风险 第四节 完善国内金融机构薪酬信息披露规则 一、国内相关法律规定现状及评析 二、对国内金融机构薪酬披露规则的启示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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