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凯尔高编著的《沙漠烈犬》描写的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犬种之一灵缇,这是一种以奔跑著称于世的犬种。在照顾它的主人因心脏病离世后,这只叫托尼的灵缇进入沙漠,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它与郊狼和野狗周旋,挑战剧毒的响尾蛇。它在学习中成长,懂得从仙人掌里获得水分来应对沙漠里的干渴。很快,它拥有了自己的伙伴,一只柯利牧羊犬。托尼崇尚自由,追求速度,渴望爱。能够在荒野中自由地生活,又拥有伙伴而不再孤独,托尼感到很幸福。然而,不久,一个从城市返回沙漠的农场主迪克出现在托尼的世界里。对于狗,自由与爱永远是它们要面对的一个重要抉择。托尼必须作出选择。
《沙漠烈犬》由吉姆·凯尔高编著。
托尼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犬种之一。它崇尚自由,追求速度,渴望爱。离开主人后,托尼在沙漠里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它对郊狼开战,和野猪大战,连剧毒的蛇响尾蛇,他也敢迎战。为了生存,托尼学会了从仙人掌里获得水分。托尼在沙漠里的生活并不孤独,它无意间救下的小柯利牧羊犬赛宝是它忠实的伙伴。能自由地奔跑,有朋友陪伴,托尼很享受沙漠里的生活。可是,一群野狗却视它为劲敌。这群被主人遗弃的猎犬和牧羊犬,训练有素,作战有方。有一天,野狗群追上了托尼和赛宝,落在后面的赛宝挺身迎战,跑在前面的托尼应该怎么办?那个在沙漠里抓野驴、抓响尾蛇的农场主迪克和托尼之间又发生了什么故事呢?
第四章 野狗群
布鲁特斯是野狗群的头领,是一只瘦瘦的阿尔萨斯犬。要是生活在另一种环境的话,它会是一只优秀的狗,因为它非常聪明。然而,那些粗心的人让它成了一只野狗。它的故事在野狗群中非常具有代表性。
每年冬天,当北方寒风凛冽、大雪纷飞时,成千上万的北方人会来到沙漠地区过冬。当时只有两个月大的小狗布鲁特斯就被一家人带到了沙漠里,作为孩子的玩伴。这家人在沙漠里过了一个冬天,布鲁特斯也健康地长大了。
转眼春天来了,这家人得回北方去了。对布鲁特斯来说,春天意味着自己就要流离失所了。它已经不再是一只喜欢玩耍的小狗了,而是长成了一只大狗,大到已经无法用汽车带走了。然而,这里没有任何人愿意给布鲁特斯一个家,倒是有一个动物收容所,可以让它体面地死去。不过,它的主人没有这样做,而是带它来到堕落天使山脉,把它留在了这里。主人希望布鲁特斯可以自己找个农场或是一个好人家栖身,这样他就不会觉得良心不安了。他却没想到,最近的农场距离这里也有20英里远。他也没想到,那些可以收容流浪狗的农场主家里已经收养了太多的野狗。后来,主人甚至不止一次想过,也许把布鲁特斯留在沙漠里也就等于把它送上了绝路。
刚开始四处流浪时,布鲁特斯还兴致勃勃地四处游荡,但很快它就感到孤独了。当看见一辆汽车出现时,它急切地迎了上去,不过那辆汽车没有停下来。布鲁特斯很困惑,但还是耐心地等待着。它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遗弃了。它在距离公路100英尺远的地方满怀希望地等着,坚信主人会回来。它口干舌燥,于是试着去找了几次水,但都没有成功。夜幕降临后,这里孤零零的生活让布鲁特斯倍感凄凉。
布鲁特斯的一生中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形,孤独让它的心中充满了恐惧。不管什么人出现,它都会欣喜不已,然而终究没有人出现。绝望之中,它跟在一头瘦弱的母野牛身后穿过了公路,母野牛的身后还跟着一头小野牛。每当布鲁特斯走得太近时,母野牛就会摇摇犄角以示警告。母野牛对布鲁特斯是否跟在身后并不是很在意,但对孤独的布鲁特斯来说,什么都比被抛弃好。布鲁特斯忍着令它难以忍受的口渴,蹒跚地走着,极力让母野牛和小野牛保持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对孤独的恐惧让它紧紧地跟着两头野牛。
布鲁特斯渴得快要发疯了。这时,母野牛把它引到了自己和小野牛每晚喝水的水池旁。布鲁特斯喝了个饱,直到黎明时才停下来。母野牛带着小野牛走后,布鲁特斯又变成孤身一人了。虽然它知道如何回到公路,却不敢离开这个水池。然而,它还需要找吃的。
第一天,布鲁特斯试着吃了些草,却都吐了出来,还病了一晚。虽然第二天它还是不敢离开水池,却意外捕获了一只从窝里掉下来的幼鸽。晚上它趴着休息,一只棉尾兔无意中跑过来,被它抓了个正着。
布鲁特斯不是追踪犬,所以除了嗅觉之外,它还得依靠视觉和听觉寻找猎物。它学会了通过小黑腹翎鹑找妈妈发出的吱吱声来捕食,还发现了那些不会飞的幼鸽经常会从简陋的窝里掉下来。虽然布鲁特斯的速度还赶不上长腿大野兔,但它学会了如何伏击。
虽然生活不容易,但布鲁特斯还是忍受了下来。漫长而难挨的夏天让它憔悴了很多。虽然希望白天不出太阳只是一种奢望,但幸运的是,夜晚的温度还是会低一些。炎炎夏日和沙漠里的艰苦生活也教会了布鲁特斯如何生存。它变得更机智了,几个月就学到了过去得学一辈子的知识。尽管它捕获的食物不多,而且通常还要依靠秃鹰盘旋的位置找食物,可它却因此而丰富了自己的经历。很快,10月份的到来彻底改变了布鲁特斯在沙漠里的生活。
一天,布鲁特斯发现了一只腿受伤的公羚羊。布鲁特斯停了下来,谨慎的性格让它在行动之前保持冷静。它抓过兔子,也追逐过大一点儿的猎物,但还从没抓过像羚羊这样大的猎物。
一见到布鲁特斯,公羚羊就跑了起来。虽然它的腿受了伤,但它的速度仍然很快,一度还拉开了与布鲁特斯的距离。不过,长时间的追逐让公羚羊渐渐处于劣势,很快它就陷入困境,被逼到了一块大石头旁边。公羚羊低下头,朝奔来的布鲁特斯晃动着头上的角。
要是公羚羊没有受伤的话,布鲁特斯也许会被刺伤,甚至被刺死。但现在,公羚羊的伤给它的行动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它只是把布鲁特斯撞翻在地。
布鲁特斯爬起来,对手的这一撞让它谨慎了很多。它想杀死公羚羊,但又不能让自己受伤。要不是另一只狗的加入,布鲁特斯也许会退出与公羚羊的打斗。
来的是一只艾尔谷梗犬,名叫罗迪。与布鲁特斯一样,它也是一只被遗弃在沙漠里的狗。它在另一个水池边度过了整个夏天,不过前几天刚刚被一群西貒赶了出来。它从山上看到了受伤的公羚羊,意识到这是个容易对付的猎物,所以就冲了下来。
当公羚羊转身对着罗迪时,布鲁特斯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它迅速冲上去,咬住了公羚羊的脖子,巨大的冲击力和重量一下子把公羚羊压倒在地。公羚羊使劲地挣扎,结果扭伤了自己的脖子。两只狗本能地死死咬住公羚羊的脖子,公羚羊很快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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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动物同行
在这个世界上,人类从来无法孤独行走。
所以,在来自北欧并播及世界的圣诞节传统中,圣诞老人一直驾着驯鹿拖拉的雪橇为孩子送去礼物;《丁丁历险记》中丁丁的身后总会跟随着勇敢忠诚的白雪;而在电影《我是传奇》中,当世界末日到来的时候,导演也明白至少要给孤独的男主角留下一个伙伴——一只德国牧羊犬。
人们已经习惯在动物身上寄托自己的情感。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元好问这句词历来广为世人所传诵,但恐怕很少有人知道这首词的诞生源于一对大雁。元好问赴并州(今汾河中游山西省太原市一带)赶考,在汾水边遇到一个猎人。猎人告诉他,早上自己捕到了一只大雁,把它杀死了,另一只大雁本来已经逃出了罗网,却一直悲鸣不肯离去,后来竟然撞地而死。元好问感慨万千,向猎人买下了这两只大雁,将它们合葬在汾水岸边,垒石为茔,称之为“雁丘”,并作《雁丘词》记之。
人类将动物作为原型进行创作早在石器时代就已经开始了,很多原始人留下的岩画记载了人和动物最初的接触、角逐和相互影响。
人类在文学创作中书写动物,其实也是在不断地寻找自身在进化过程中丢失的一部分。
动物文学一直是文学领域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世界范围来说,动物文学发展到今天,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取得了非凡的进步。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被介绍到中国,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和《白牙》、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艾瑞克·莫布里·奈特的《灵犬莱西》,维·比安基的《森林报》,当然还有钦吉斯·艾特玛托夫的《永别了,古利萨雷》等等。不过,即便如此,仍然还有很多优秀的外国动物小说没有进入中国读者的视野。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下简称“外研社”)倾力打造的“传世今典‘动物小说”系列丛书的宗旨,就是想把更多优秀的外国动物文学作品介绍给中国的读者。
继前三辑之后,第四辑的五本也顺利翻译出版。
这五本,有三本是关于狗的,其他两本,分别是关于红狐和美洲虎的。
在并不遥远的过去,猎犬,作为猎人的助手,在狩猎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我自幼喜欢猛犬,也以猛犬为题材创作过一些作品,我的长篇小说《鬼狗》《黑焰》和《黑狗哈拉诺亥》,都是为纪念陪我度过童年草原生活的两只乳白色蒙古牧羊犬而作的。
在我的童年时代,在中国内蒙古的大兴安岭地区,还能够见到一些以原始方式狩猎的猎人。由于无钱购置猎枪,他们以原始的猎刀和长矛为武器,沿用最古老的方式猎杀熊和野猪等大型猛兽。在狩猎中,他们唯一的助手就是自己的猎犬。
这种更接近于蛮荒时代的狩猎方式异常危险,需要猎人与自己的猎犬完美的配合。而这种狩猎方式无论成功与否,稍有不慎,狩猎者轻则受伤,重则殒命。那些被广为传颂的猎人的身上都会留下即使愈合之后也异常可怕的伤疤。而对于猎犬,受伤是不可避免的,很多时候,狩猎总是伴随着猎犬接二连三的死亡。不过,通过这种实战中的淘汰,剩下的往往是最精悍凶猛的真正的猎犬,它们的基因中那种捕猎的欲望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它们伤痕累累,冷漠,凶狠,对待野兽毫不留情,懂得在完成猎杀时保护自已,而在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它们会毫不犹豫地以自己的性命与野兽相搏。正因如此,只有那些最优秀的狗才能成为猎人最好的伙伴和助手,协助猎人捕杀猛兽。在那个远去的、听起来更像传说的时代,猎犬与自己的主人一起叙述着一个个关于勇气的传说。
具体来说说这五本小说。
《沙漠烈犬》《雪山搜救犬》《红狐》和《追猎美洲虎》的作者都是美国作家吉姆·凯尔高,我们之前出版过他的作品。作为著名的猎人作家,吉姆·凯尔高以其众多关于动物的野外冒险生活的小说而被读者所喜爱。之前的几辑推出他的作品后,反响极佳。这次翻译的四本,其中两本是关于狗的。
《沙漠烈犬》描写的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犬种之一灵缇,这是一种以奔跑著称于世的犬种。在照顾它的主人因心脏病离世后,这只叫托尼的灵缇进入沙漠,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它与郊狼和野狗周旋,挑战剧毒的响尾蛇。它在学习中成长,懂得从仙人掌里获得水分来应对沙漠里的干渴。很快,它拥有了自己的伙伴,一只柯利牧羊犬。托尼崇尚自由,追求速度,渴望爱。能够在荒野中自由地生活,又拥有伙伴而不再孤独,托尼感到很幸福。然而,不久,一个从城市返回沙漠的农场主迪克出现在托尼的世界里。对于狗,自由与爱永远是它们要面对的一个重要抉择。托尼必须作出选择。
《雪山搜救犬》是吉姆·凯尔高以美国的叙述方式重述瑞士阿尔卑斯山獒的传奇。历史上,圣伯纳德济贫院的修道士们饲养一种强壮的犬,用于救助在雪中遇到困难的行人。书中的主角,一个叫弗朗茨的男孩,成绩不好,但对他土生土长的阿尔卑斯山非常了解。在保尔神父的帮助下,弗朗茨去圣伯纳德济贫院工作,他与他的阿尔卑斯山獒,就此谱写了雪山搜救犬的传奇。
在《红狐》中,斯达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狐狸,因善于摆脱猎人和猎狐犬而被人称为“鬼狐狸”。作为荒野的象征,它能轻而易举地甩掉猎狐犬,蒙蔽猎人。森林和附近的农场都是它的狩猎领地。人类向来都要入侵并改变荒野,所以人与狐之间,必然会有不可调和的冲突。孤为了荻取食物而偷食人的家禽和家畜,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禽和家畜设置陷阱,繁育专门猎捕狐狸的猎狐犬。人类与其他的生命,是否可以共享这个世界?
《追猎美洲虎》的故事发生在墨西哥,那是盛产传说的地方。主角是一位名叫佩佩的牧羊少年,他的父亲为了保护自家的羊群,勇敢地与美洲虎搏斗,不幸伤重身亡。从此,这个村庄就生活在关洲虎的阴影之中。佩佩和朋友萨姆以及山羊大哥一起进入丛林,追猎这只美洲虎。佩佩所做的一切,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家的羊群,也是为了消除封闭无知的村民对瑞兹叔叔的迷信。
再介绍另一个美国作家艾伯特·帕森·特哈尼,他是美国著名作家、记者及宠物狗饲养专家,以其众多关于柯利牧羊犬的冒险小说而闻名于世。他的作品给年轻读者提供了丰盛的精神食粮,在美国和英国备受青睐,当时的每一期畅销书榜单上几乎都有他的作品。之前,我们介绍过他的作品《王者拉德》和《军犬布鲁斯》。特哈尼对狗的酷爱,以及他描写人与狗之间特殊情谊的独一无二的能力,在美国文学史上是无与伦比的。
此次介绍艾伯特·帕森-特哈尼的作品《忠犬巴夫》。
作为杂种狗,巴夫的身上集中了柯利牧羊犬的聪慧忠诚和斗牛犬的勇猛强悍。主人特伦特的农场被歹徒霸占,巴夫以一敌二,制服了歹徒。农场主贝恩想霸占特伦特的良种羊,巴夫冲进贝恩的羊群,三进三出,以令人为之惊叹的精确找回了主人的羊。主人被绑架时,巴夫在奋勇救助主人时身受重伤。随后,巴夫踏上了寻找主人的漫漫长路。这是一个关于忠诚的故事。
外研社再次译介的这五本动物小说,以及之前的十二本,是近几年国外动物小说译介中的精品,随后会有更多的优秀动物小说作品翻译引进。让我们期待这个“传世今典·动物小说”系列。对动物小说爱好者来说,这应该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饕餮盛宴。
格日勒其木格·黑鹤
2014年4月28日
昨天刚刚完成一部关于蒙古马的长篇作品,这是对三年来在呼伦贝尔草原进行调查和搜集素材的一个总结。我试图重述草原骏马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