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要的孩子
弃的母亲出身很有声望的人家,有一天,她在郊外散步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个很大很大的脚印,她很好奇,便在大脚印上踩了一下。就在这时候,她觉得肚子很痛,好像有东西不停地乱动着。十二个月后,她产下一个小男孩。
弃的母亲觉得这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因此想尽办法要把孩子丢掉。起初,她把孩子放在马路当中,可是所有的马经过时都从他的旁边绕过,不敢踩他;她又把孩子丢到森林里,可是每次她要放下时,就发现附近有人在注视她,因此无法丢掉;第三次,她把弃放在结了冰的小河上,可是立刻有成群的鸟儿飞来,用翅膀为他保暖,不让他冻死。最后,弃的母亲认为这是神的旨意,便决定好好抚养他。由于这个小孩一生下来就不受欢迎,所以给他起个名字叫做“弃”,也就是“丢弃不要了”的意思。
弃小的时候,跟别的小孩子很不一样,他喜欢在田里种东西,而且他种的作物都长得特别茂盛。长大后,弃成为农业专家。哪一种土地应该种什么庄稼,他都非常清楚,所以大家都向他学习。舜听到这个消息后,就派他当指导农业的官。在弃的指导下,老百姓的作物年年丰收,粮食也大大增加了。后来舜又赐给他土地,封他为掌管全国农业的官,并且帮他改名字叫“后稷”。他,就是周朝的先祖。
后稷传到第十二代的古公,他有三个儿子,长子叫太伯,次子叫摩仲,第三个儿子叫季历。季历的儿子叫做昌。昌出生的时候,有一只红色的雀鸦衔(用嘴含)着红色的字条,飞到昌的面前,据说这是很吉祥的事.所以古公很高兴地说:
“到了昌的时候,周国应该会强盛起来。”
古公的大儿子太伯、二儿子虞仲听懂父亲的意思。太伯就对弟弟虞仲说:
“父亲想让昌继承帝位,所以他死后一定会先让季历继位。”
为了完成父亲的心愿,太伯和虞仲便悄悄离开周国,到南方蛮荒的地方去隐居。为了配合当地人的习俗,他们把头发剪短,在身上刺字,变得跟野蛮人一样。
古公去世以后,果然由季历继承了帝位。季历死后。由他的儿子昌继位。昌就是西伯,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周文王。
西伯继位后实行仁政,对老年人和小孩都非常照顾,对有贤德的人都很敬重,每当和他们谈论政事,常常连吃饭的时间都忘了,仰慕西伯的人都从四面八方来投奔他。孤竹国的王子伯夷和叔齐,听说西伯对老年人很好,也从老远的地方来到周国。由于西伯名声太大,受到其他诸侯国的嫉妒,诸侯们便乘机在纣王的面前说他的坏话。暴君的末日
纣王是一个反应灵活、很会说话的人,谁也说不过他。同时,他也是一位大力士,一个人空手可以制伏一头猛兽。如果他好好治理国家,一定可以把国家管理得很好,但是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太骄傲,他总以为天下没有人比他更伟大,所以总爱夸大炫耀自己的本事。
纣王还喜欢美女和酒。他最宠爱的妃子叫妲己,不管她要求什么,纣王一定会想尽办法让她满足。为了讨好她,纣王请了好多的乐师,演奏一些不正当的歌曲,让人听了丧失斗志。
纣王花钱如流水,没钱就向人民征收大笔的税金,他的宫中堆满了从各地搜罗来的宝物、金银和吃不完的酒肉,并且在宫中饲养了各种稀奇的动物。此外,纣王又建造了富丽堂皇的宫殿、庭园楼阁,兴致一来,便带着他的臣子和美女在那里游乐,不知道浪费了人民多少金钱。 在作乐的时候,纣王叫人把池子里倒满酒,池子四周的树上挂满了肉,让男男女女光着身子,在酒池里喝酒吃肉、追逐玩乐。这样的宴会,往往不分白天晚上,有时连着举行好多天。“酒池肉林”这个词,指的就是这个故事。
玩乐只是纣王生活的一部分,他还有比玩乐更坏的暴行。当时朝中的九侯把他美丽的女儿献给纣王,可是这个女子不听纣王的话,纣王一生气就把她杀了,连他的父亲九侯电被杀,还被腌成肉干。有一位大臣看了,实在忍无可忍,便劝告纣王说:
“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是万万做不得呀!”
“什——么?”纣王眼睛瞪得又网又大,大声吼着,“你居然敢管我?”
纣王没有让这位大臣再说一句话,把头一扭,吩咐守卫把大臣杀了,也把他晒成肉干吃。
纣王不理国家大事,当然会引起老百姓的不满,但是所有的诸侯和大臣都敢怒不敢言。纣王为了压制人民或是不听他话的臣子,除了加重刑罚,又增加一种最残酷的“炮烙刑”。
这种刑罚是在熊熊的烈火上,横放上一根擦过油的铜柱子,然后让犯人从铜柱子上走过去,如果犯人能够顺利走过去,便赦免(免除)他的死罪。可是想想看,铜很会传热,何况上面又抹了油,又滑又烫,怎么可能走得过去呢?因此,很多人还没有走到一半,就滑落下去,活生生被火烧死了。
每当有犯人被罚“炮烙刑”的时候,纣王和妲己都在旁边观看。他们一边饮酒作乐,一边看着犯人掉进熊熊的火焰中,不但不同情,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纣王的同父异母哥哥叫微子,他最看不惯纣王的作风,曾经好多次劝他要仁慈、要爱护老百姓,可是纣王根本不理他。P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