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人文精神——婚姻家庭法的时代呼唤(代自序)
导论
一、本书的写作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四、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人文主义与离婚法
第一节 人文主义的语源及内涵
一、人文主义的语源及含义
二、中西方人文思想之比较评析
第二节 法律中的人文思想之源流
一、西方法律中的人文思想源流
二、中国法律中的人文思想源流
第三节 离婚法人文主义研究的理论基础
一、哲学基础
二、政治学基础
三、伦理学基础
四、社会学基础
第二章 离婚法人文主义的基本理念及其嬗变
第一节 离婚法人文主义的基本理念:“以人为本”
一、以人为离婚法的目的
二、尊重和保障离婚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人权
第二节 离婚法之人文主义嬗变
一、离婚自由的发展演进
二、离婚夫妻法律地位的演变
三、离婚法之子女法律地位的转变
第三章 人文主义离婚法的立法目标及其功能
第一节 人文主义离婚法的立法目标
一、保障离婚自由
二、防止轻率离婚
三、保障弱者权益
第二节 人文主义离婚法的功能
一、离婚纠纷解决中的引导功能
二、维护家庭成员权益的功能
第四章 我国离婚法人文主义的实然性分析
第一节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我国判决离婚法定条件的论争
二、“感情破裂”原则的人文主义分析
第二节 离婚夫妻关系:贫困女性经济权益保障
一、我国离婚法对离婚女性的经济权益保障
二、离婚女性经济权益保障立法之不足
第三节 离婚亲子关系:未成年子女之主体地位
一、离婚法未成年子女主体地位之体现
二、离婚法未成年子女主体地位体现之不足
第四节 离婚纠纷解决程序:婚姻挽救机制
一、挽救婚姻的理由及措施
二、婚姻挽救机制存在的不足
第五章 我国离婚法的完善:基于人文主义视角
第一节 人文主义离婚法的基本原则
一、离婚自由与适度限制原则
二、离婚夫妻平等原则
三、子女最大利益原则
第二节 离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完善
一、建立婚姻指导、服务机制
二、完善离婚调解制度
三、增设离婚等待期的规定
四、设立专业化的家事法庭
五、完善判决离婚法定条件的规定
第三节 离婚女性经济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
一、增强性别意识,推行社会性别主流化
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界定之规定的完善
三、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完善
四、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完善
五、保障离婚女性住房的优先照顾权
第四节 以未成年子女为主体地位完善离婚法相关规定
一、促进父母协商性养育计划的制订
二、离婚法之未成年子女监护制度的完善
三、离婚法之未成年子女探望权制度的完善
四、未成年子女利益之监督、保障机制的完善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