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天博、陈江编著的这本《司法中的人民利益--司法治理的选择与实践研究》研究的论题介于理论与应用范畴之间,偏向理论,研究方向定位为法社会学领域。论题研究对象存在的时空跨度自新中国成立至今,且研究对象的立论起点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自该起点到当下,中国法学理论研究以及各种官方公开资料为剖析30多年的司法流转提供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和文献记载。本书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当代中国社会治理路线的确定、进路、限度与反思,为已经到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自我觉醒与定位提供微薄的冷思考。
葛天博、陈江编著的这本《司法中的人民利益--司法治理的选择与实践研究》包括导论、四章主体内容与结语。
引言阐述了作者为什么选择这一似乎偏离法理学研究传统的论题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从三个方面论证选题的原因:一是与西方比较,多数成功的现代国家采用司法治理社会基本上处于多党执政的背景,如何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当下中国建立与现代化转型匹配的司法治理模式关系到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二是中国法学三十年之久的理论研究忽略了司法治理与社会纠纷解决之间的现实性矛盾,法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弱视难以脱离干系;三是当下中国是否提供西方现代司法原则得以发挥效能的现实条件,司法治理作为通往法治的初级阶段,要与社会自身的诸多条件保持一致性。上述三个问题支撑了本书选题的基本理由,也决定了本书的写作思路。
第一章通过对社会转型期间社会关系的转换、社会结构的解体与重构以及人口流动背景下的社会交往关系的重新界定,从采取司法治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角度论证了司法治理模式在当下中国确立的深层次原因。
第二章以公开发表的文献材料中的观念、数据为分析对象,通过解读与材料共时性的社会背景,厘清选择行政治理与司法治理的思维进路,描绘出司法治理的推行轨迹。
第三章以典型事件和官方报告为蓝本,通过文献材料的实证分析,客观地叙述了司法治理在解决当下中国社会纠纷过程中的力所不及与造成这一症结的原因分析。
第四章充分发挥法社会学的想象力,利用现有的文献,反思西方现代司法原则指导下的司法治理模式在当下中国遇到的寒流,从理论上透析司法治理的限度。
结语以前面五部分内容为出发点,在渐次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司法治理不是成功地建立了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秩序,而是制造了形式上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外形,其实质是超越了社会能够提供的(条件总和所能够提供的)接受平台,必然导致直接影响社会民众利益的获得且为善于投机的行政部门再次登上社会治理的舞台提供了机会与缺口。如何提高行政主体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如何避免因为非法行政行为引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应该成为现实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看起来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然而,这的确是涉及司法治理能否向社会输送正义的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