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天色严酷。少年袁逍像只肮脏的蜥蜴贴在黑乎乎的课桌上,苟延残喘。他对老师的讲课充耳不闻,小手不自觉地探向挂在裤带上的摩托罗拉汉显的砖头BP机。这玩意儿在1996年还满大街都是,没过两年就被手机逼得无处逢生。这是前些天袁逍好不容易从家里搞到的。少年的手指头上沾满滑腻的汗水。绿色的屏幕闪烁着,随着震动亮了起来,“B-B”的声音响了。老师愤怒地停下手里的课,同学们将头扭了过来,窃窃地笑了。
“滚出去。”老师一直走到最后一排,用书扇了一下他的头。
袁逍二话没说,站起来走出教室,贴着墙根站好。蝉开始呜叫,老师慢慢地踱进教室,然后少年突然张开架势,就连衣角也没头没脑地箕张而开。他以完美的速度开始奔跑。
坐在窗口的同学告诉老师的时候,袁逍的影子已消失很久了。
老师扶了扶眼镜,摇头叹息。
少年的身体打开,像一张弓,命运的弦在不经意问猛然绷紧。
谁也不能预料未来,包括我也不能。我就是袁逍。
好吧,为了让我能更利索地说话,我还是收起这套文绉绉不中用的把戏。虚荣华丽的外表并没有多少意思,有时会让人觉得愚蠢。正如那个时候的我,十六岁,一米七四的大个子,当然,还有一张讨姑娘喜欢的脸蛋。这多少归功于我的父母,但我宁愿把这张脸还给他们,或者对着镜子用锤子把这张脸敲碎。
当初马娇丽认识我的时候,她说过她喜欢的就是这个。尽管我是个十足的恶棍,但那时候,小娘们儿都喜欢这样的。她们屁颠儿屁颠儿的,愚蠢得像小母驴。那时候,我十六岁,性欲正在生长。尽管周围环境恶劣,一派道貌岸然,但马娇丽也不是什么贞娃烈女。要知道,职高这种地方,并不鲜见这种娘们儿。没到一个星期,她就跟我上了床,在她家她的床上——我父母常年在家。又过了一个月,可能是由于无休止地做爱,这小娘们儿居然怀了我的种。开始我还会偷我父母抽屉里的套子,他们的单位不发工资,发这个用于安抚民心,可见用心多么险恶。但他们那时已经基本没什么性生活,导致堆积了很大一坨,没个什么数。后来我也懒得去拿,我本来就不喜欢这玩意儿,马娇丽也不喜欢。
好吧,1996年,翻翻史书,你们会知道一个外号叫种马的小子是多么前卫。
这就是我逃课的原因。我不喜欢上课,老师也不喜欢我上课。我们那个时候教学质量还很差,一个学校能考上十个大学生就不错了。或者说我所在的学校本来就很烂。无所谓,打发时问而已,何必那么认真。只是下午三点在街上任由阳光炙烤是很痛苦的事情,尽管我是爷们儿。但没办法,我得找到王小山,并和他找的一群杂碎一起打牌,赢光他们的钱,干掉马娇丽肚子里的崽子,然后一脚踹掉她,再也不和她见面。
当然,这只是臆想中的事情,多半不靠谱。但对于1996年的袁逍来说,没有比这更靠谱的了。毕竟我没蠢到去抢银行,尽管那样简直酷毙了。
这世上没什么善男信女。王小山他们不过和我是一丘之貉,甚至比我更为畸形。他们习惯在角落里抽烟,骂人,盯着姑娘的下半身,或许赌博也是他们的习惯之一。我七拐八转,好不容易才找到他的家。在他家门口的破水龙头前,我用水打湿头发,让它们尽量地竖起来,这样看起来多少有点剽悍。事实就是这样,如果他们认为你是技术型的,那么不如给他们整点生猛的。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