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奥克利的《自然法自然法则自然权利——观念史中的连续与中断》在分别对自然法、自然法则和自然权利这三个重要概念的从古希腊到近代早期的起源与发展做出深入的观念史研究的同时,试图阐明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内在关系。借助于这项具体研究,奥克利试图实践一种观念史研究方法,试图建立观念之连续与断裂间的辩证关系。它一方面对传统的古代、中世纪和近代的明确划分提出了挑战,构建了人类早期观念史发展的内在连续性;另一方面,对这一连续历史发展中的变化与非连续性做出了解释。
奥克利深入探究了自然法概念的哲学基础,他借用怀特海的“作为内在于实在之结构中的自然法”与“从外部施加到宇宙上的自然法”这两个区分来探究自然法演变背后的哲学语境,并为自然法确立了希腊传统与犹太-基督教传统两个渊源。
自然法、自然法则和自然权利是西方现代思想形成过程中的三个重要观念。本书是对这三个重要观念的独特内涵、演变过程及内在关系的一项观念史研究。《自然法自然法则自然权利——观念史中的连续与中断》作者弗朗西斯·奥克利打破传统的时代划分,在追根溯源、古今对照的基础上,聚焦14至17世纪这个时段,从历史角度说明了这些观念或连续发展或发生中断的复杂过程。
奥克利借助于怀特海对“内在自然法则”和“施加性自然法则”的区分,重点探讨了西方现代早期作为道德和法理概念的“自然法”与作为科学概念的“自然法则”的形而上学基础,并从观念史角度追溯这两个新观念的历史渊源,集中分析了始于14世纪的基督教神学转变所造成的巨大影响。在此基础上,奥克利讨论了学界热议的自然权利起源问题,分析总结了施特劳斯、麦克弗森、维利、塔克、提尔尼等人的代表性研究,并对其做出了自己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