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小艳所著的《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的政府责任研究》的编写将丰富受教育权和国家义务的理论成果,有助于解决中国受教育权实现过程中国家缺位、越位、错位等实际问题,推动受教育权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领域为公民真正享有。
本书从国家义务角度研究受教育权的问题,进一步分析了“公民-国家”二元宪法关系,丰富了受教育权和国家义务的理论研究;本书认为受教育权的防御权、受益权功能分别决定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目前在履行以上遗物中存在的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完善和构建了受教育权国家义务的制度体系,实现用现代宪政文明的通识成果解决“中国问题”的目的。
史小艳所著的《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的政府责任研究》分五个部分,分别从受教育权的引入、受教育权的基本理论、受教育权-国家义务的对应关系、义务教育受教育权的政府责任之突然检视,以及义务教育受教育权的政府责任体系构建分析了“公民-国家”二元宪法关系,丰富了受教育权和国家义务的理论研究,并认为受教育权的防御权、受益权功能分别决定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目前在履行以上遗物中存在的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完善和构建了受教育权国家义务的制度体系,实现用现代宪政文明的通识成果解决“中国问题”的目的。
本书适合于义务教育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学习相关专业的大学生、研究生使用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