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与贫儿(青少版)》由马克·吐温所著,是一篇著名的讽刺小说。故事以16世纪英国社会状况为背景,以童话体的形式描述了一个衣衫褛的贫儿汤姆,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戏剧性地和王子爱德华互换了身份,登上皇帝宝座的故事。汤姆当了一国之主后,废除了一些残酷法律赦免了一些无辜的“犯人”,颁布了一些合乎情理的命令,而王子爱德华则经历了种种苦难。小说通过一个虚构的故事,生动地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劳动人民生活的穷困和悲惨,反映了统治者的豪奢和凶残。作品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统治者的不满和对受苦受难人民的深切同情。
《王子与贫儿(青少版)》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王子与贫儿(青少版)》描写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通过一个阴差阳错的偶在机会互相换了位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成了王子。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在外四处流浪,不得不忍受贫穷和乞丐们的欺凌和嘲讽。在好人霍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经历了重重劫难,改正了自己的坏习惯,最后终于回到了王宫。而贫儿汤姆在良心的谴责下,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故事的想像极其丰富、语言幽默风趣,在带给儿童快乐的同时,能极大地激发儿童的想像力和对纯洁、善良、美好事物的向往。
让我们跳过几年的时间。
伦敦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在当时已是大城市。它的居民有十万——有人认为还要多一倍。街道十分狭窄、弯曲、肮脏,特别是汤姆·坎第住的那一带,那儿离伦敦桥不远。房子是木质的,第二层突出于第一层,第三层又突出于第二层。房子越高,就越宽大。房子的骨架由结实的木梁交叉构成,中间嵌些硬质材料,再涂上泥灰。屋梁按主人的兴趣涂成红的、蓝的或黑的,使这些房子显得很别致。窗子很小,镶着菱形小玻璃,像门一样,装着铰链,向外开。
汤姆的父亲所住的房子在布丁巷外一个肮脏的死胡同里,那儿叫垃圾大院。房子又小又破,歪歪斜斜,挤得满满的,全是些穷得可怜的人家。坎第一家住在三楼的一个屋里。父亲和母亲在屋角有一张不像样的床;可是汤姆和祖母,还有两个姐姐贝特和南就不受限制了——整个地板都归他们,想睡哪儿都行。屋里有一两条破烂不堪的毯子,几捆陈旧肮脏的干草,但是这些恐怕不能叫做床,因为它们胡乱摆着。早晨它们被踢成一堆,晚上就从里面挑出来用。
贝特和南都是十五岁——是孪生姐妹。她们是心地善良的姑娘,身上肮脏,衣着破烂,毫无知识。她们的母亲也是一样。可是父亲和祖母却是一对恶魔。只要可能,他们总是喝得醉醺醺的;然后就互相打架,或是和碰上的随便什么人打。不管是醉着还是醒着,他们总是脏话连篇。约翰·坎第是个小偷,他的母亲是个乞丐。他们把孩子们都教成了乞丐,却没能让他们变成小偷。在这幢房里住的乌合之众里,有一位慈爱的老神父跟别人不一样。国王使得他无家可归,只给他极少的养老金。他常把孩子们拉到一边,悄悄教他们正当的行为。安德鲁神父还教给汤姆一点拉丁文,教给他怎样读和写。他本可以也教那些女孩的,但她们害怕朋友的嘲笑,有了这种稀奇的本事,女友们是不会容忍的。
整个垃圾大院乱哄哄的,跟坎第家住的房子一个样。酗酒、胡闹和打架在那里是常事,夜夜如此,而且几乎直到天亮。打破头的事和挨饿一样常见,不过小汤姆并非不愉快。他过得艰难却并不自知。所有垃圾大院的男孩都是这么过的,所以他觉得生活很正常,很舒服。晚上他两手空空地回家时,就知道父亲会先骂他一顿,再打他一顿。完事之后,可怕的祖母还要再来一遍,而且更狠。还知道半夜时饥饿的母亲会溜到他的身边,把自己饿肚子省下来的一星半点面包皮或末末塞给他,也不管丈夫逮到她的这种叛逆行为而常常毒打她。
不,汤姆的生活过得挺好的,特别是夏天。他只需要讨到能活命的食物,因为禁止乞讨的法律很严,罚得也重。他可以用许多时间来听安德鲁神父讲那些迷人的古老故事和传说,那里面有巨人和仙女,矮子和神怪,还有着了魔法的城堡,华丽的国王和王子。他的脑子里渐渐充满了这些奇妙的事,许多夜晚,当他在黑暗中躺在稀薄而又难闻的草上,又累又饿,鞭痛未消之际,便放开想像力,忘了痛楚,津津有味地给自己描绘着一位备受抚爱的王子在王宫中惬意生活。一个愿望日夜在他脑海中萦回不去:他想亲眼见到一位真正的王子。他有一次曾把这个愿望讲给垃圾大院里的几个伙伴听,可是他们都无情地讥笑他,挖苦他,以后他宁愿将这个梦想埋在心里。
他常读神父的那些老书,要他解释、阐发。他的梦想和阅读慢慢使他产生一些变化。梦想中的人物是那么美好,他渐渐为自己的破衣烂衫和满身肮脏而难过,希望自己能干干净净,穿得好些。他继续在泥浆中玩耍,仍然喜欢这样,但是在泰晤士河中戏水时,他除了玩儿之外,还发现了另一种价值,即河水可以把身上洗净。
汤姆常常可以在奇普赛街的五月柱旁和集市上看到一些活动,时而他和伦敦的其他人还有机会看到一队士兵的行列,那些士兵正从陆地或水路,押送某个不幸的要人囚禁伦敦塔。一个夏天,他看到可怜的安妮·艾斯裘和三个男人被绑在史密菲德的火刑柱上烧死,还听见一位以前的主教给他们讲道,他对这讲道却没兴趣。是的,总的来说,汤姆的生活是丰富愉快的。
渐渐的,汤姆的关于王子生活的阅读及梦想在他身上产生了强烈影响,他不知不觉地开始扮起王子来了。他的说话举止变得格外端庄气派,令他的好友十分羡慕,感到好玩。不久汤姆在这些年轻人中的威信日渐增长,到后来他们不得不带着敬畏之情仰视他,视他为超级人物。他看来知道得真多!他能够做出和说出那么奇异的事!而且那么深谋远虑!汤姆的话、汤姆的举止,被孩子们说给他们的长辈听,长辈们也马上讨论起汤姆·坎第来,认为他是个最有天分、最出众的人物。大人们把自己的疑惑向汤姆提出来请教,并且常为汤姆解答时的才智感到惊讶。事实上,凡是认识他的人都视他为英雄,只除了他自家的人,还什么也没看出来。
过了不久,汤姆悄悄成立了一个小朝廷!他是王子,要好的伙伴有的当警卫,有的当宫廷大臣,有的当武官,有的当侍从和宫女,还有的当王室成员。每天,这位假王子都要按照他从传奇书上读来的那些繁缛礼仪接受伙伴的朝拜;每天,这虚幻王国的要事都放在御前会议上讨论;每天,这位假殿下都要向他想像中的陆、海将军和大臣们颁发敕令。
之后,他就穿着那身破烂衣服出发,去讨几个小钱,吃那可怜的面包皮,接受照常的打骂,然后在那一堆脏臭的干草上伸展肢体,继续他梦中那虚构的荣华。
不过,想见一回真正的、有血有肉的王子的愿望一天一天、一周一周地强烈起来,终于压倒了所有别的愿望,成了他生活中惟一的追求。
正月里的一天,在如常行乞的途中,他无精打采、步履沉重地走在明兴巷和小东奇普街一带。一个又一个小时,他光着脚,忍着寒冷,不住地向食物店的橱窗瞟去,真想吃里面展示的那些馋人的猪肉饼和其他令人垂涎的新花样——在他看来,那些都是天使才能享用的美味,就是说,从它们的香气判断应该如此,因为他还从不曾有运气得到一块尝尝。天空阴沉,下着寒冷的细雨,是个凄凉的日子。晚上汤姆到家时又湿又累又饿,连他的父亲和祖母见了他的可怜相也不能不感动——是按他们的方式,于是他们立刻揍了他一顿,让他去睡。疼痛和饥饿,以及楼里的咒骂声和打架声,使他很久没有入睡;但是最后他的思绪飘到了遥远奇妙的地方,他和住在宏大宫殿中、浑身珠光宝气的小王子们在一起,仆人们在他们面前行着额手礼,飞快地去执行他们的命令,他就这样睡着了。于是和往常一样,他梦到自己也是一个小王子。
整个夜晚,皇家的荣耀始终照耀着他;他行走在辉煌的灯光与大臣和贵妇之中,呼吸着芬芳之气,沉醉于美妙的音乐,一群闪闪发光的人一边分开为他让路,一边恭恭敬敬地向他行礼,他则气概高贵地在这儿笑一笑,在那儿点点头,以示答礼。
当他早上醒来,环视四周的凄凉景象,那场梦就又产生了通常的作用——使环境的卑微肮脏强烈了一千倍。随之而来的是痛苦、伤心和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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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用纯粹的美国口语进行写作的作家,开创了一代文风,被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小说家福克纳称为“美国文学之父”,又被著名诗人托马斯·艾略特称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他原名塞缪尔·朗荷恩·克莱门斯,1835年11月30日出生于密苏里州的小镇弗罗里达。父亲约翰·马歇尔·克菜门斯原是小镇上的法官,受人尊敬,但收入微薄,负担繁重。马克·吐温12岁时,父亲去世。家中一贫如洗,他就不得不弃学,外出独立谋生。他曾先后当过印刷所学徒、报童、排字工人、水手、轮船驾驶员和报馆记者等,四处奔波,生活经历丰富。1865年,他发表了短篇小说成名作《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凭借那种美国西部幽默故事赢得了读者的喜爱,从此用心于文学创作。他的主要代表作有长篇小说《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王子与贫儿》、《在密西西比河上》、《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及中短篇小说《竞选州长》、《百万英镑》、《神秘的陌生人》等。马克·吐温诞生那年,哈雷彗星划过长空,该彗星于1910年返回,他预言自己将随这颗彗星而去。1910年4月19日,哈雷彗星闪现天际,四天后,马克·吐温果然离开了人间。
在小说中,马克·吐温鲜明地展示当时社会中两幅截然不同的生活画面。上层社会生活,尤其是以王官生活为代表,豪华气派,穷奢极欲,礼仪纷繁。小说中,汤姆到王宫后初次进御餐,“他被气派地引入一个宽大豪华的屋里,那里已经摆好了专为他一个人准备的筵席。屋里的摆设都是大块纯金制成,饰有美丽的图案,都是贝文努托的作品,因而成了无价之宝。高贵的仆从站了半个屋子。”“这顿御餐吃完后,一位大臣端来一个浅浅的大金盆,里面盛着芳香的玫瑰水,供他漱口洗手,世袭大司巾站在一旁,拿着一条餐巾供他使用。”而与之相对的是以垃圾大院为代表的下层民众生活,穷愁潦倒,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精神颓废。爱德华王子到了垃圾大院,“就着一支插在瓶里的蜡烛的微光,他看出了这可厌的狗窝的大致情况和里面的人。两个邋遢的女孩和一个中年妇女畏缩地待在墙角,那样子就像几头惯受虐待的畜牲,正抖抖索索地等着挨打。另一个角落里,一个瘦骨嶙峋披散着灰头发的人,瞪着恶狠狠的眼睛,轻轻走过来。”这两种生活画面对比如此鲜明,让人触目惊心。马克·吐温要指出的是,这种社会的两重世界表面上看来不相关,其实是互为因果的。正是有了上层社会的特权、奢侈、腐化和繁文缛节,才必然导致下层社会的贫穷、可怜、可悲与堕落颓废。
小说中,上层社会与下层社会更多的是彼此隔膜,不通音讯。要说有联系,那就是上层社会通过严刑峻法向下层社会横征暴敛,整顿下层社会秩序。爱德华王子在流民队伍里才第一次了解到下层民众的悲惨生活。那么多农民被夺去田地,无以为生,连讨饭也难逃法网。那个名叫约克尔的农民特别悲惨,老娘被当做巫婆烧死,因为讨饭。妻子也被打死,他游街示众时,孩子被饿死,两只耳朵也因为讨饭被割掉。在监狱中,爱德华王子更是看到下层人们的可悲处境。一个智力不全的妇女从织布匠那儿偷了一匹布就被处以绞刑,一个男人在皇家猎苑里打了一只鹿也要上绞刑架,一位青年因为把一只从主人家逃出的鹰带回家就要被判处死刑。当权者的愚昧和严刑峻法直接导致了下层民众生活的水深火热,他们承受着那么多痛苦,心灵不得不渐趋麻木,死亡才是他们唯一的解脱之道。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联系的另一方式就是上层社会炫耀性的游行和仪式,小说专门叙写了王子出巡和国王加冕典礼那种辉煌隆重、万众狂欢的场面。这种种礼仪更多的意义是上层社会向下层社会的炫耀、威胁、利诱和征服。在这种仪式中,人是被充分物化的,下层社会看到的是上层社会的豪奢和气派,上层社会看到的是下层社会的肮脏与鄙俗,双方都看不到对方的人性,也无法同情与了解对方的人生处境,人心与人心的距离将因这种种仪式更为遥远。马克·吐温通过展示这种对比鲜明的社会生活,严厉地批判了封建专制制度对所有人的异化,呼唤着人性更高的可能性。
这种更高的可能性一定程度在互换位置的贫儿汤姆和王子爱德华身上有所体现。汤姆刚开始是个爱幻想的小男孩,对王子生活的幻想使他几乎不能忍受自己的可悲处境,因此只能逃到梦想中寻觅片刻满足。但是当他真的进入王宫当上王子时,他发现事情远比想象的复杂。刚进入王官时,他感到自己成了一个俘虏,也许会永远被关在这金饰的笼中,做一个孤零无亲的王子,除非上帝开恩,让他自由。不过,随着他渐渐地熟悉王宫中的各种礼仪,品尝到了特权的甜蜜滋味,他就慢慢地忘了那种不自由,转而享受起王子和国王生活的“光明面”了。“他渐渐喜欢晚上被十分隆重地引去睡觉,早上让别人精心仔细地穿衣打扮。由一大队服饰鲜明的大臣和近侍陪伴着去进餐,这很使他自豪快乐,他甚至把近侍卫队扩大了一倍,使人数达到一百。他喜欢听号角顺着长廊传去,远处的声音应道:‘给皇上让路!……他喜欢那些华丽的衣服,又订制了一些新的;他发现为了够得上应有的排场,那四百个仆人还远远不够,于是又增加了两倍。廷臣们的阿谀献媚对他成了美妙的音乐。”这是汤姆的人性慢慢地被特权异化的表现。幸好,他的禀性淳良,良心未泯。小说特别安排了汤姆当国王断案一节,他的善良和仁慈使得被控用毒药毒死人的那个勇敢男子,还有被控因与魔鬼打交道、脱掉袜子引起风暴的母女俩得免死刑。这也反衬出了当权者的残暴、愚昧和草菅人命。他当王子和国王自得其乐,可是也没有遗忘王子爱德华,他一直难过地思念着失踪的王子,真诚地盼望他回来,愉快地恢复他原来的权力与荣耀,有些时候遗忘了王子,他又觉得愧疚不安。他还惦念母亲和姐姐们,但是想到她们会使他原形毕露,从高位上跌下来,回到贫民窟中去过那种贫困下贱的生活,他又不寒而栗。他努力不去想她们时,只要她们那悲哀的责备的面孔出现在他眼前,就会使他觉得自己要比地上的蛆虫还要低贱。这种矛盾的心情就把汤姆性格的复杂性展示了出来。小说写得最精彩的还是汤姆骑马出巡遇上母亲一节,此时汤姆已经沉醉于那种奢华特权的生活,母亲看到了他,呼唤他,他竟然拒不承认母亲。但当他看到母亲看他的那种委屈伤心的目光时,他又忽然感到羞耻,他的骄傲得意化为灰烬,偷来的帝王威风也枯萎凋谢,眼前的荣华一下子变得分文不值,悔恨使他良心备受煎熬。最后他向摄政的公爵说那个疯讨饭婆就是他的母亲。在那种颐指气使的特权场所,汤姆的善良本性随时都受到严厉的挑战,但是他最后还是保住了,尤其是他主动帮助王子爱德华恢复国王位置,这表明了他并没有迷失本性,也证明了人性的高贵和尊严。
至于爱德华王子在小说中更是一个任性、固执的形象。他穿上了破衣烂衫到了贫民窟,还拒不承认身份的改变,一直坚称自己为王子。即使流落街头,受到众人奚落,好不容易得到迈尔斯·亨顿爵士的保护时,他吃饭时还呵斥试图与他同坐的迈尔斯。特权和等级意识已经深深地烙入了爱德华王子的灵魂,他看不到在特权和等级之后的人的纷繁复杂的心魂,也不试图去理解芸芸众生的生活。虽是如此,他从那伙流民和囚犯的身上还是深深地感受到了下层民众生活的艰难,并慢慢地知道同情下层民众。他的贫儿流浪经历最终最大的成果就是同情心的获得,他那从小被特权和等级意识弄得麻木和坚硬的心灵也就恢复了柔软,变得丰盈,并使他日后成为一个比较仁慈的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