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堂编著的《刑事法律在民族地区的实施研究--以南方部分少数民族为例》在综述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刑法在某些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历史与现实状况进行考察,总结了其中的经验教训,阐释了刑法在少数民族地区适用过程中处理与当地传统习惯法之间的关系的原则与方法,使之更加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
导论
一、研究缘起与价值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价值
二、相关研究综述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变通权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刑法变通
(三)少数民族习惯法
(四)少数民族地区的纠纷解决机制
(五)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关系
三、研究路径
(一)研究视角
(二)思路选择
四、研究方法
(一)调查
(二)文献资料分析
(三)规范分析
五、突破与不足
(一)主要创新
(二)主要不足
第一章 经验与启示:我国刑事法律在民族地区实施的
变迁
一、新中国成立前刑事法律在民族地区的实施
(一)先秦时期
(二)秦汉时期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四)隋唐宋元明清时期
(五)中华民国时期
二、新中国成立后刑事法律在民族地区的实施
(一)1949—1979年
(二)1979—1997年
(三)1997年至今
三、小结
第二章 理念与原则:我国刑事法律在民族地区实施的圭臬
第三章 权威与规范:我国刑事法律在民族地区实施的影响因素
第四章 冲突与共济:我国刑事法律与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
第五章 恪守与变通:我国刑事法律在民族地区实施的明智选择
第六章 司法与政策:我国刑事法律在民族地区实施中的“两少一宽”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