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编著的《红字》中讲述的是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隋。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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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红字/世界经典名著阅读大文库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美)霍桑 |
出版社 | 北岳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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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霍桑编著的《红字》中讲述的是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隋。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 内容推荐 《红字》是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一生中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不仅成功塑造了海丝特·普琳这一不朽艺术形象,同时还对人性的虚伪、残酷及社会的无序等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与揭露。时隔一个多世纪,此书对我们每个人的自我完善仍有不同凡响的意义。 目录 译序:爱的悲剧和爱的追求 牢门 市场 认出 会面 海丝特的针线手艺 珠儿 州长的厅堂 小淘气和牧师 医生 医生和他的病人 内心的秘密 牧师的夜游 海丝特的另一面 海丝特和医生 海丝特和珠儿 林中散步 教长和教民 一片阳光 溪边的孩子 牧师的困惑 新英格兰的节日 游行 红字的显露 尾声 试读章节 “听说,”另一个人说,“她的虔诚的教长,可敬的狄梅斯迪尔牧师为他的教区竟出了这样的丑闻而伤透了心哩。” “长官们都是敬神的绅士,可也确实慈悲过了头。”第三个,一个中年妇女补充道,“至少,他们总该用烧红的烙铁烙海丝特·普琳的额头。我担保,海丝特太太将会因疼痛而有所畏惧。不过,她那个烂污女人并不介意他们在她的罩衫的胸口上贴上什么!喂,你们看,她会用胸针或其他异教徒装饰品一类东西遮住它,于是也就满可以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哩。” “啊,不过,”一个手里牵着孩子的年轻的妇人,以比较温和的口吻插嘴道,“就随她遮盖那标记吧,到底痛苦总埋在她的心中。” “我们谈论什么标记和烙印是贴在她罩衫的胸口上,还是烙在她额头的皮肉上?”另一个女人吼叫道,她是自奉为法官的女人中长得最丑、也是最凶的一个,“这个女人给我们大家带来了耻辱,理当处死。对这事就没有王法了吗?《圣经》和法典上不是明明写着吗?让长官们敷衍塞责吧,说不定有朝一日,他们自己的妻子、女儿也会堕落的!” “老天在上,太太!”人群中一个男人喊道,“女人除了害怕绞刑这长处外,真的就没有德行了吗?这话也说得太刻毒了!安静点,诸位女友,监狱的大门就要开了,普琳夫人本人就要出来啦。” 牢门从里面打开,仿佛是一个黑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首先亮相的是一个面目狰狞的狱吏,他身上挂着刀,手里拿着警棍。此人的相貌是阴鸷、严峻的清教法典的象征和写照,其职责是给罪犯以最后的、致命的一击。他左手高高举起警棍,右手抓住年轻妇女,将她朝前拉,走到门槛边,妇人推开了他,她这动作显示了她天然的端庄和倔犟的个性。她似乎是自觉自愿地步出门外。她胸前抱着一个三个月大的婴儿,孩子眨着眼睛,转过脸以避开白日里刺目的光线,因为她打出生以来只见过这监狱土牢或别的暗室的幽暗光线。 当这个孩子的母亲,这个年轻的妇女露出全身,伫立在人群之前时,她的第一个冲动就是将孩子紧紧搂在怀里。这与其说是出自母爱的冲动,不如说是她可能想以此遮住那绣刺在或缝扎在她衣服上的那一标记。然而,不一会儿,她就醒悟到:她不能以一个耻辱的标记去遮盖另一个,于是她将孩子托在手臂上,面带红潮,绽出了高贵的微笑,以一种从容不迫的目光,扫视四周的市民和邻居。在她上衣的胸部露出了一个用红布做成的、四周用金线滚边,缀饰着奇妙花卉的A字。这个字制作得如此雅致,其想象力如此丰富,如此雍容华贵,完全称得上是她一身穿戴上的最完美的装饰品;她的打扮契合时代的趣味,但远远超出了殖民地的节俭法规所允许的限度。 这年轻妇女,身材苗条,体形举止优美绝伦。她一头茂密的黑发光泽照人,仿佛不时放射出艳丽的阳光;她的脸除了端正和肤色丰润之外,还有给人以刻骨铭心之感的清秀眉宇和一对深黑的大眼睛。就当时上流社会的女性气质而论,她俨然是一个高贵的太太。当时太太的标志是庄重、高贵,而非眼下所推崇的娇弱、轻盈和难以言传的优雅。按照从前人们对贵妇人的解释,海丝特·普琳从不曾像从狱门里步出时更像一位贵妇人。那些先前见过她的人和那些以为她一定会在灾难的云雾中变得憔悴、呆滞的人,突然发现她竟如此光彩照人,那缠绕着她的不幸和耻辱似乎变成了美丽的花圈。对此,人们无不感到惊讶和怔愕。当然,一些敏感的观众发现其中有着某些剧烈的痛苦。她在狱中主要凭借自己的想象力,特地为这一场面缝制了这身衣服。这衣服以它那无拘无束生动形象的风格而将她的精神状态,将她的绝望迷惘的心态表达了出来。不过,那将人们的视线吸引住的,并美化了她本人的——认识海丝特·普琳的,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觉得他们似乎是第一次看见她——即是她胸前这绣刺得异常精美、闪闪发光的红字。这红字产生了一种魔力,使她从通常的人际关系中脱离开来,并将她自我封闭起来。P005-006 序言 译序:爱的悲剧和爱的追求 1850年,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发表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红字》。这部小说内容深刻,构思新颖,手法独特,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被誉为19世纪美国文学中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 《红字》取材于1642~1649年在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小说通过女主人公海丝特·普琳的悲惨遭遇,反映了清教徒殖民统治的黑暗、残酷和教会的虚伪凶恶。 海丝特·普琳是一个善良美丽的英国姑娘,不幸嫁给了一个畸形伪善的老人而断送了青春。故事开始的两年前,她由阿姆斯特丹(荷兰首府,一英国清教徒亡命国外的集居地)移居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途中,她的丈夫被掳失踪,在寡居生活中,海丝特·普琳与牧师狄梅斯迪尔相爱并生一女。事发后,政教合一的加尔文教(即清教)政权将她作为训诫罪恶的一个例子,罚她胸戴红A字(即英文通奸Adultery一词的第一个字母)忍辱含垢度过一生。牧师狄梅斯迪尔虽未公开暴露,但终因不堪海丝特·普琳的丈夫罗杰·奇林沃思的追逼和精神上的折磨而身亡。 读《红字》,很自然地使人联想起霍桑早年创作的一个短篇小说《教长的黑面纱》(1837),那也是写一个牧师赎罪的故事。年轻而受人爱戴的胡波牧师忽然在脸上罩起黑纱,而且直到老死也不肯拉下,这引起了全村人的猜疑和恐惧。而牧师脸上罩起黑纱之时,正是村上一位少女安葬之日。小说中写道,当胡波牧师与遗体告别时。“少女的尸体战栗起来,尸衣和那薄纱的帽子也跟着微微抖动”。作品用象征手法暗示了牧师与少女之间的暧昧关系。小说末尾,通过牧师之口点出了主题:“每一张脸上都有一面纱!”这两篇小说题材、情节类似,但《红字》的主题显然要深刻得多。如果说在短篇小说《教长的黑面纱》中,要表达的是“人皆有罪”这样一个悲观主义的道德说教,那么长篇小说《红字》则是在探究“谁之罪?”这样一个深刻而严肃的主题。 小说着重写了三个人物:海丝特·普琳、狄梅斯迪尔和罗杰·奇林沃思。前两人是恋爱悲剧的主人公,他们是清教徒黑暗统治的受害者和牺牲品,但绝不是真正的罪人。狄梅斯迪尔对海丝特·普琳说过这样一席话:“愿上帝饶恕我们两个!海丝特,我们不是世界上最坏的罪人!世上还有一个人,他的罪孽比这个亵渎神圣的教士还要深重!那个老人的复仇比我的罪恶还要黑暗,他阴险地侵犯了一颗神圣不可侵犯的人心。你和我,海丝特,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这实际上是霍桑对“谁之罪?”这一问题的回答。在霍桑看来,海丝特·普琳和狄梅斯迪尔的相爱虽不见容于加尔文教的“戒律”,但表现了对不合理的婚姻的反抗和对自由纯洁的爱情的追求,值得同情、宽宥;而他们的诚实的“赎罪”表现和悲剧性的下场更是绰绰有余地抵偿了他们所犯下的“过失”。与此相反,罗杰·奇林沃思的作为尽管可以托庇于“法律”,却有背于道义。作为一个宗教徒,他无博爱之心,却有虐杀之罪。是他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埋没了海丝特·普琳的青春;是他使海丝特·普琳和狄梅斯迪尔的出逃计划归于破灭;是他残忍地从精神上迫害海丝特·普琳和狄梅斯迪尔并最后导致了狄梅斯迪尔的死亡。总之,他在法律上是受害者,但在道义上罪恶深重,他才是小说所要追究的真正的罪犯。小说的字里行间对人物的臧否褒贬和对于道德、法律的质疑和反思,鲜明地表现了作者对不合理的婚姻,对加尔文教的残酷的法律的否定和对于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向往,从而表现了他的人道主义思想和民主主义思想。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部小说发表以后,’不胫而走,被广泛地改编成电影、戏剧,并译成各种文字,赢得了人们普遍的共鸣和赞赏。 这部小说的深刻之处还在于,它不是将一场恋爱悲剧仅仅表现为个别人物之间的恩怨仇隙之争,而是高屋建瓴地揭示了产生这场恋爱悲剧的社会根源。 小说第一章“牢门”是全书的“楔子”,是笼罩整个悲剧故事的象征。在这里,霍桑形象地描绘了一幅早期北美殖民地政权的阴森恐怖统治的画面。监狱的“晦暗凶恶的外表”,“用厚重的橡木做的,钉满了粗大铁钉”的“牢门”显然就是影射故事发生的那个黑暗的时代。作者写道:“新殖民地的建设者们,无论当初他们可能如何谋划着人类美德和幸福的乌托邦,可从最初的实践需要出发,总是一开始就毫不迟疑地认定,要将一部分处女地划为墓地,而将另一部分处女地夯成监狱的地基。”这不啻是告诉读者,小说中的悲剧不过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殖民主义者借助“火与剑”为自己开辟道路,他们残杀黑人,残杀印第安人,同样也要残杀白人中的被剥削被压迫阶级和一切触犯他们利益的人们。同为清教徒,却是等级森严,壁垒分明:少数“教长”、“圣徒”恣睢暴虐,为所欲为;多数“教民”惨遭蹂躏,任人宰割。 罗杰·奇林沃思,这个畸形、衰朽的老家伙,为什么竟会使海丝特·普琳和狄梅斯迪尔那样担惊受怕?为什么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恐吓、捉弄、迫害他们?罗杰·奇林沃思曾得意扬扬地向海丝特·普琳夸耀自己的“威慑力量”:“我的手指只‘要对他(指狄梅斯迪尔)一指,他便要从他的讲坛上弹到牢狱里去,说不定还要上绞刑台呢!”显然,罗杰·奇林沃思仗恃的并不是他有什么鬼使神差的法术,而是当时靖教徒政权的黑暗统治以及它所制定的严刑峻法和道德规范。所以,罗杰·奇林沃思并不是什么天外飞来的恶魔,而是现实世界中罪恶的清教徒统治阶级的化身和写照。 与罗杰·奇林沃思这一形象互为表里,彼此补充的是州长贝林汉、牧师威尔逊一类的教会“显要人物”。这些人物同样是灵魂卑劣,面目可憎之徒。小说刻画罗杰·奇林沃思用的是细针密缕的手法,而对这些人物则运用了画龙点睛之笔。虽说落墨不多,但暴露之深、鞭挞之力在美国文学史上却是空前的。 州长贝林汉一面侈谈“人类生存无非是一场烦恼和战争”,一面却极力经营人世“享乐的设施”,他邸宅的穷奢极侈、富丽堂皇与他外表上的“僵硬严厉”、“冷若冰霜”显然是不调和的。而“可敬”的威尔逊牧师则从来不“情愿放弃他们掌握以内的享受,甚至奢华”。“这位在英国教会的富饶的胸怀上哺育长大的老教士对一切美好舒适的东西早已养成了天经地义的好胃口,无论他在讲台上或在训斥诸如海丝特·普琳这一类犯罪行为时显得多么严峻,他对自己私生活所表现的温和仁慈却为他赢得了热烈的爱慕。这一点是他同时代的牧、师同行所望尘莫及的。”寥寥数语就把这伙披着袈裟的骗子们的丑恶嘴脸活龙活现地勾勒了出来。小说中对这伙“教长圣徒”作了这样一个总的评价:“毋庸置疑,他们都是些善良、正直、贤明的君子。不过,要想从整个人类家庭中选出同样数目的聪明、贤达之士,比海丝特·普琳转身面对的这些相貌冷酷之辈还要更无资格评判这邪恶妇人的心和更无资格分辨善恶,却非易事。”,这就是说,世上再也找不出比贝林汉州长、威尔逊牧师之流更坏的恶棍了!他们根本没有资格来审判海丝特·普琳!行文冷嘲热讽,充分表现了霍桑对教会上层统治阶级的鄙视和憎恶。 霍桑的故乡萨莱姆曾是清教徒势力猖獗之地。他祖先几代都是狂热的清教徒。他的六世祖威廉·霍桑曾在1646年出任马萨诸塞州殖民地众议院的第一任议长,他的五世祖约翰·霍桑是1692年声名狼藉的萨莱姆驱巫审判案(美国历史上清教徒残酷迫害异端的一次重大事件)的三大法官之一。霍桑本人从小就深受加尔文教的熏染,他对加尔文教的腐败内幕了如指掌,因而他盼揭露、鞭挞也特别准确、深刻、有力。暴露教会统治的黑暗、狰狞,这是霍桑作品中一个重要内容,也是霍桑的一大贡献。读长篇小说《红字》,对于我们认识当时清教政权的本质是大有裨益的。 《红字》在艺术上是独出机杼的浪漫主义杰作。它打破了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一味模仿因袭西欧小说的局面。 精细入微的心理描写是这部小说最重要的特色,也是它所以能蜚声文坛、行之久远的一个主要原因。霍桑熟悉早期殖民地时期的社会生活,善于以洞幽烛微、纤芥必肖的笔触描摹、刻画清教徒统治时期各种人物的心理,使之浮雕似的出现在读者的眼前。小说成功地塑造了清教徒统治下三种人物的代表: 海丝特·普琳是一个惨遭教会统治迫害的普通妇女的形象。入狱、示众、戴上红字、日甚一日的折磨、没完没了的凌辱动摇了她的宗教信仰,消弭了她的宗教热忱。起初,她一心想忏悔赎罪,然而就连这点可怜的权利,教会也不给。于是,怀疑生长了,增大了,终于使她的心中萌发了反抗和叛逆的意识:“在过去的这些年里,她以局外人的立场看待人类的各种制度以及教士和立法者所建立的一切;她以轻蔑的态度批评牧师的丝带、法官的黑袍、颈手枷、绞刑架、家庭或是教会,比起印第安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的命运所归使她自‘由自在,无所顾忌。红字是她进入其他妇女不敢涉足的禁区的通行证。”因此,她敢于鼓动狄梅斯迪尔跟她一起逃跑,到“看不到白人的足迹”的地方去做“自由人”。在小说中,这个善良妇女的叛逆心理的形成过程被刻画得真实可信。 狄梅斯迪尔是一个虔诚的教士,小说中称他是“一个真正的僧侣,一个真正的宗教家”。他与海丝特·普琳不同。倘说海丝特·普琳的心理特点可用善良和叛逆来概括,那么狄梅斯迪尔的心理活动的主要表现则是犹豫和胆怯。他一面憧憬着幸福的爱情,一面又说:“除了在上帝给我指定的领域里,勉强过着的现世的生活以外,再没有旁的想头。”与海丝特·普琳在一起使他感到快慰和温暖,但同时他又离不开上帝的“支持”,冲不开宗教的“樊篱”。作为一个笃信上帝的牧师,信仰的铗栏“一面在囚禁他,一面却也在支持他”。一言以蔽之,他处在爱情与上帝不可兼而得之的不可解决的矛盾之中。他厌恶虚伪,但又不敢率然公开自己的“罪孽”。海丝特·普琳示众时,他被迫对她发表的一番“训诫词”细致精确地表白了他的复杂矛盾的心理状态:有逃避罪责的内疚,又有对惩罚降临的恐惧;不乏对海丝特·普琳的轻怜痛惜、依恋劝慰之情,又充满着一个失足教士的忏悔……进退维谷,左右为难。 海丝特·普琳和狄梅斯迪尔这对悲剧恋爱的主人公,他们的遭遇从两个侧面揭露了教会统治的罪恶。海丝特·普琳所蒙受的迫害是对教会的严刑峻法的血泪控诉,而狄梅斯迪尔的剧烈的精神折磨以致不得不以一死以求安宁的结局则表现了宗教在精神上对人们的戕害和摧残。海丝特·普琳是个被侮辱被损害者,故在遭到多年的虐待和迫害以后,很自然地接受叛逆的思想,从而在精神上取得一定的自由(这里且不论她最后的归宿)。小说末了,她重返波士顿,又戴上红字,那纯粹是作者为了宣扬“诚实”的道德添上的蛇足,并不符合人物性格的发展。而狄梅斯迪尔,由于他的高贵的地位,特别是由于他对上帝的迷信,他始终是宗教的奴隶。当海丝特·普琳鼓动他出逃时,他起初是兴奋、狂喜,接着是恐惧,末了精神发生昏迷、错乱。因为在这个虔诚的教士看来,出逃是离经叛道罪不容赦的事,是他不敢想也不敢做的。其实,即便他与海丝特·普琳逃离了清教徒统治的虎口,他们也未必能获得真正幸福的爱情。只要他在思想上、精神上不能摆脱对宗教教义的屈从地位,那么他就永远不可能与海丝特·普琳大胆相爱。他内心中所谓的那条宗教的“血淋淋的鞭子”将不停地抽打着他,使他得不到片刻的安宁,最后他还是会在忏悔赎罪的自我折磨中死去。虔诚地信奉上帝,这是作者对他大加首肯的地方,却也是他的可悲之处。宗教的精神重轭必然导致他的毁灭。这正是这一形象发人深思的地方。 罗杰·奇林沃思;这一邪恶的清教徒形象的最大特点是伪善和狠毒。他貌似忠厚长者,实质心如蛇蝎。“宁教我负人,休教人负我”,这是他的信条。他对妻子没有真正的感情,有的只是自私的占有欲。他虽然明知海丝特·普琳嫁给他将会遭到不幸,他们的结合是场“误会”,但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可以心安理得。而一旦他发现妻子不忠于他,立即露出凶相,幸灾乐祸,落井下石。为了报仇,甚至不惜改名换姓。他像一条毒蛇一样缠住狄梅斯迪尔不放,对之竭尽折磨、虐杀之能事。他以“一个最可信赖的朋友”的面目出现,哄骗狄梅斯迪尔把“一切的恐怖、惭愧、痛苦、无效的悔恨、无法摆脱的内心谴责,都要对他和盘托出”而他内心却是“绝无怜悯,绝无容赦”!他不将狄梅斯迪尔公开出来,绝不是出于宽宏大量,而是蓄意让他的情敌死得更惨,而又不暴露自己。这是一个挖掘得很深的反面人物形象。 霍桑在刻画人物心理时很注重环境描写,往往索物托情,景随情迁,情景交融,把抽象无形、变幻莫测的心理写得具体可感,有声有色。 《红字》在人物心理描写上的巨大成功使霍桑被推崇为19世纪美国最著名的小说家。他开创了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和心理分析小说的一个新时代。 讽刺含蓄、简洁洗炼的文风,这是长篇小说《红字》的又一显著特色。霍桑遣词造句,注意锤炼,语约意丰,以少胜多。小说情节单纯,人物集中,结构清楚,不旁逸斜出,不节外生枝。全书二十四章,除第一章“牢门”做“楔子”论外,其他部分围绕海丝特·普琳与狄梅斯迪尔的恋爱悲剧展开,而着力表现海丝特·普琳、狄梅斯迪尔和罗杰·奇林沃思三个主要人物。一章往往主要是写一个人物或是写一个人物的一个方面,浓墨重彩,反复皴染。给人留下刻骨铭心之感。小说大量运用了象征、讽喻、曲笔等多种富于表现力的手法,这不仅使行文活泼,摇曳多姿,而且起到了引而不露,合而不发,耐人寻味的效果,增加了小说的容量。霍桑的这种讽刺含蓄、简洁洗炼的文风,特别是象征手法的运用不但在美国,而且在西欧各国都_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霍桑被认为是象征主义的鼻祖之一。 霍桑的作品往往给人以阴惨郁闷之感,即便是《红字》这样一部作品也不例外。 小说末尾,海丝特·普琳在出走多年以后,突然又回到波士顿,重新戴上红A字这个受辱犯罪的标记。这种结局不仅与贯穿全书的批判精神相抵触,也不符合她本人性格的发展,颇令人费解。 至于狄梅斯迪尔牧师死前的绝命词纯粹是一个虔诚教士的一份彻头彻尾的忏悔书,其中找不到一点对教会黑暗统治的怨懑和微词,通篇是赞美上帝而已。 曲终而奏“雅”。于是乎一场悲剧恋爱的主人公,终于又成了皈依教义、效忠上帝的一对善男信女。读到这里,不能不使人有一种怅然失望之感。 然而,这一切在霍桑的笔下却是顺理成章的。因为就霍桑的初衷而言,他并不满足于仅仅叙述一个令人揪心的悲惨的故事,而是蓄意通过过去时代的一对“教长与教民”之间的浪漫故事给同时代人奉献一束“甜蜜的道德花卉”,以对江河日下的世风流俗有所针砭和补救。通读整部小说,尽管字里行间充满着作者对这对不幸恋人的同情、哀矜、理解之情,但他却始终未敢堂而皇之地对他们的结合从理性上表示过肯定和赞美。在内心深处他未尝不认定这对恋人是有罪的,算不得是“纯洁的羔羊”。唯其如此,他就得苦心孤诣地褒扬他们赎罪的努力和诚实。想必是霍桑担心读者不能领悟这个悲剧故事的个中三昧吧,特地在小说结尾时,将故事归纳为这样一句话:“诚实吧!诚实!诚实!纵使不把你的最坏之处向世人坦白,也要显示出某些迹象,使人可以推想到你的最坏之点。” 多么矛盾啊!一方面,在字里行间对海丝特·普琳和狄梅斯迪尔的恋爱悲剧寄予满腔的同情,一方面却又褒扬他们对教会的屈从和投降;一方面深刻地揭露教会的凶残和虚伪,一方面却又抬出自己的宗教救失补弊;一方面无情地扯去一切牧师圣徒的伪装,一方面却又要苦心孤诣地塑造一些宗教的殉道者作为世人做法的楷模。不管社会统治是多么黑暗、残酷,不管它对你的压迫是何等荒谬悖’理,你都要对它“诚实”,你都要忍辱负重,逆来顺受!只要人人都来自觉躬行这条“古朴”的道德原则,那么无论怎样腐败的社会都可以从此得救! 应该从霍桑的世界观上去寻找产生这些矛盾的原因。霍桑出生于贵族世家,曾涉足宦途,在政治上是一个保守派。他没有像他的同班同学、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朗费罗在《生之礼赞》中所表现的乐观、开朗的情绪,更没有如来自社会底层的浪漫主义大诗人惠特曼在《草叶集》中所抒发的那种磅礴炽热的激情。他怀着恐惧不安的心情注视着伴随资本主义物质文明而来的物欲横流、道德沦丧以及各种社会矛盾的发展。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霍桑受清教浸染极深,满脑子原罪意识和赎罪观念,他认定人性皆恶,人人皆有不可告人的欲求和隐私,几乎他的全部小说都在执著地表达这一思想。在《海格德医生的实验》中,几个返老还童的老人又旧病复发,故技重演,岁月的推移未改变他们昔日恶习的一丝一毫。《小伙子布朗》告诉人们,连看来纯洁得犹如天使一样的费丝姑娘竞也暗中与魔鬼勾搭来往。《拉帕其尼医生的女儿》更把一个医学科学家描写为一个心肠冷酷,不惜以虐杀自己的女儿来进行试验的恶魔。有鉴于此种悲观主义的人生观,他变得多愁善感,郁郁寡欢,无怪乎连支持他创作的文静多才的妻子对他都感到捉摸不透。他一心要寻求救世拯溺的“灵丹妙药”,而清教徒的原罪意识和赎罪观念,贵族家庭出身所养成的偏见以及保守的政治立场使他不是向前看,而是向后看。回到古代去,回到“社会尚未完全腐败”,人们,“尚未失去他们的淳朴”的时代去寻求道德上的榜样和精神上的安慰,这就是他的结论。他作为人类精神导师的欲望是如此执拗和顽固,即便是叙述《红字》这样一个令人怦然心动的爱情悲剧,也不忘记要宣传他悲天悯人的说教!霍桑的思想矛盾的局限是显而易见的。 不过,今天的人们如果以霍桑上述的局限而责难和嗤笑他的“冥顽”和“落后”则又大谬不然。囿于历史环境和认识上的原因,过去时代的作家有这样或那样的局限并不奇怪。今人之视前人,犹如后人之视今人。今天人类已发展到遨游太空的时代,然而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包括对人性、性爱等的认识还处在开始阶段,远远未到可以画句号的时候。追求爱和希望被人所爱,这是人类的共同要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的人都能获得这种幸福。人的爱欲的丰富性和现实中爱的有限可能性,使得人们往往处在爱而不得所爱的永恒的矛盾之中。有情人皆成眷属这是人类的共同愿望。然而,有情人难成眷属却是屡见不鲜的事实。爱而不得所爱有各种客观的现实原因,也有主观的道德原因,然而无论现实也好,道德也好都是人们创造的。人们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正是人类的可悲之处。因此,给人类的爱情创造一个最佳的氛围、环境和道德规范,使有情人皆成眷属,这正是古往今来许多诗人作家所孜孜以求的理想。而在这一伟大永恒的追求之中,小说家霍桑所表达的丰富而美好的激情和他所面临的困惑以及对这种困惑的思考,将永远给后代人以情感上的激荡和认识上的启迪。 熊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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