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在中国文化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孝”是基础道德,《论语》中把“孝、悌”说成是“仁”之本。基于“父子”“母子”血缘亲情的“孝”相对于兄弟之情更具本源性,在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方面,有着特殊的意义。孝亲的内涵非常丰富,概而言之,有三个方面:首先,子女对于父母物质愿望上的满足。养儿防老是中国文化的传统,在父母年老时,子女有照顾的义务。其次,子女对于父母精神上的安慰。对于父母的赡养,肉体的温饱是基础,在此之上,还要养其心志,让父母保持精神上的愉快。再次,子女有责任传承家风,发扬光大家族的优良传统。在没有深刻宗教传统的中国文化中,个体价值往往通过光宗耀祖的孝行得到体现。
舜的母亲去世后,父亲瞽叟再娶,生下象。象为人傲慢,对舜很仇视。继母也经常在瞽叟面前说舜的坏话。但舜仍然对父母很孝顺、对弟弟很友爱,设法避免祸害,且毫无怨恨。当时的部落领袖尧得知舜的事迹后,就把他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舜成亲后,要求两位妻子孝敬公婆,不可以因出身而破坏家庭的规矩。
郯子,周代鲁国人。他的父母眼睛有毛病,希望喝鹿乳来医治。郯子就穿上鹿皮衣服,扮成鹿夹在鹿群中间,希望能够找到鹿乳。不料,有几个猎人以为他是一头鹿,要射杀他。郯子赶忙告诉猎人:“我不是鹿,穿着鹿皮是为了找些鹿乳去医治父母亲的眼睛。”猎人们被郯子的孝心感动,以后上山猎鹿的时候,都会帮郯子取些鹿乳回来。
孔子的弟子闵子骞是一位孝子。他的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闵子骞却只能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子骞驾车时因寒冷打战,将绳子掉到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从打破的衣缝中间飞了出来,父亲方知他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了后妻。闵子骞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后,悔恨不已,从此对待他如同亲子。
子路问孔子:“我听说有这样一个人,脸面黑瘦,手脚上有厚厚的茧,起早贪黑耕种五谷以赡养父母,却为什么没有孝子之称?”孔子回答道:“我猜想这个人对老人不够尊敬或者话说得不好听吧!古人说:‘只是让老人穿衣吃饱不能叫作孝。’最强的大力士也不能把自己举起,是没有力气吗?用力的方式不对而已。君子在家用心行孝,在外结交贤人,这样怎么能没有孝子之名呢?”
曾子在瓜田除草时误断瓜秧根,其父曾皙以为他不爱惜瓜苗,非常愤怒,拿起棍子就打。曾子被打昏在地。曾子苏醒后很担心地询问父亲有没有被气病。孔子听到这件事后很生气地对曾子说:“舜侍奉父亲的时候,如果是小的棍棒就接受惩罚,如果是大的棍棒就会先避开。舜这样做既保全了父亲的名声也尽了孝子的本分。你却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直接去承受父亲的暴怒,倘若真的死了,那不是陷父亲于不义吗?”曾子听完后醒悟过来,感叹道:“我犯的错,实在是太大了!”
一日,子路拜见孔子,神色黯然,孔子询问他原因。子路回答道:“从前,我家境贫寒,常吃粗劣的野菜,我担心父母营养不够导致身体不好,经常到百里外的地方背米回家,奉养双亲。后来,父母离世,楚王聘我做官,以礼相待。现在,我过着富贵的生活,却再也不能到百里之外背米孝敬父母了!”孔子感叹道:“子路侍奉双亲,父母在世时竭心尽力,父母去世后倾尽哀思,真是孝顺啊!”
晋国赵鞅要去攻打楚国,和河津的地方官约下了日子帮他渡河。不料,这位地方官因为醉酒而忘记了约期,赵鞅很生气,想要杀掉他。地方官的女儿名叫娟,对赵鞅说:“家父知道您要渡河,唯恐河神作恶,所以事先祭祀。祭祀需饮酒,他酒量不大,所以沉沉醉去。现在主君要杀家父,最好等他醒了再说。”赵鞅觉得她说得很有理,便免了这位地方官的死。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名医淳于意因为失手把人治死,被判“肉刑”。当时的肉刑,有砍手、跺脚、挖眼睛等,受刑之人,无不残废。淳于意的小女儿缇萦,毅然跟随父亲去了长安,面见文帝,上书替父亲申冤,表示愿意替父亲承担责任,心甘情愿到官府中做一名官婢,只希望父亲能够免除“肉刑”。汉文帝被她的孝心和胆气感动,以她的故事为理由,废除了“肉刑”。P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