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雪小禅最新的散文随笔,向我们展现了一个真实且动人的雪小禅。她说自己是一个“花痴”,喜欢“鉴赏美男”,因为这是一种“美丽的诱惑”;她坦诚自己是一个自恋甚至有几分自我的人,她说“女人三十,正是最美丽最妖娆的时候”,而她无论“写字唱戏,娱人娱己,也只是‘我为了我’”;她毫不掩饰自己的骄傲,她认为“情人或者恋人,自尊比爱情更重要”,“分了手的情人,最高贵的方式就是沉默着不发一语”;她对爱情总是充满着幻想,她心中好的爱情,应当是“我看你是似满月皎洁美丽,你看我是如花似玉为你而开”,“能够和一个人相爱,到老,那才是爱情的真境界,而一个人的相思,算不得爱情”……雪小禅不会掩盖自己的悲伤、失落与寂寞,更不会粉饰内心的孤傲、偏执、虚荣甚至刻薄,因为这是一个切实活着的女人必然拥有的情绪。本书写的不仅仅是雪小禅的故事,更是所有女人的故事。
于一个人而言,也许心动过一次,爱过一次,就是止。就是永远的心已死爱已凉,爱无能了,再也没有爱的激情,所有的一切,毁于一场爱的战争。当时也曾经轰轰烈烈,也曾经非君不爱,转眼就凉了。
我喜欢这光阴里的人或者事,滚滚红尘,人讲人缘,物讲物缘,缘来缘去,我已经知道,那属于我的,都将是好光阴,即使悲欣交集,我亦会珍惜。
在旅途中,我们曾相亲相爱相依为命,曾销魂蚀骨,曾看花前一轮月喝松间一壶酒,曾也说过几生几世不离分,但人海茫茫,转眼就成了陌路,甚至,终于忘记你的声音你的长相,记得的,只有和自己有关的那段时光,那时光里刹那间的片断——如此而已。
好的爱情,应该是那样吧,我看你是似满月皎洁美丽,你看我是如花似玉为你而开,能够和一个人相爱,到老,那才是爱情的真境界,而一个人的相思,算不得爱情。
爱情于男人而言是奢侈品,他们绝不肯把半壁江山换取一把爱情,爱情不过是一阵风,过了这阵风,还要过日子的,家才是男人永远的江山,爱情是他们可有可无的东西。
一 芙渠 满地 一世间
她依旧
我去798,那么前卫另类的地方,先锋艺术家的集散地。画家,雕塑家,行为艺术家,奇形怪状的画,300欧元一张的照片,五十万一张的画。我和旁侧的人说——这些东西是专门吓外国人的,当然,也赚他们的钱。
我只记得三个字。
是水泥房子,是朱砂红的墙,还有艳阳下透过的阳光。三个字和“将阶级斗争进行到底”排在一起,只三个,我却惊心动魄——她依旧。
想当年,她还是稚气的少女,忽然就喜欢了他。那时他万众瞩目,人人环绕,有羡慕声不绝于耳。他是刚从清华毕业的学子,来曾经的中学言传身教,樱花树下,没早一步,没晚一步,就遇到了她。
她从此喜欢上他,浓得化不开的八月桂花香,暗自撩人的她的心事,统统写进日记中。她还给他写过一封情书,一点点包好,然后快递出去。快递二十块钱,于她而言是不小的数目,可她居然舍得。
他一直没有回信。
也许根本记不得她是谁,她是谁又有什么要紧?这样的暗恋少女太多,多到如蚁,一把把抓不清。她却自此发愤,也上了清华,她来时,他刚刚毕业走掉。有时候缘分就是这样,错肩而过,错过一世,便是错过一生。
没有办法。
她依旧迷恋他,寻他住过的宿舍和留下的痕迹。有一日到图书馆,忽然看到他的名字,是他借过的书吧?三个字,帅气洒然地留在书上。她贪婪地看着那几个字,深深浅浅,让她一阵心酸——爱情原来是这个样子,即使痕迹仍然让她心酸。
她以三倍价格买下那书。
没想到遇到他,却偶然遇到。那时她是一个外国公司的副总,负责招收中国员工,忽然看到他,远远地就认出了他。他永远和别人不一样,但到底和十年前不同了,落魄了,难看了,有些许的胖,甚至,没了心里那傲骨和自得。
他不同了,她依旧。
依旧有这样的骄傲、卑微、内向,甚至还是那样狂热地迷恋过去那单纯的岁月。
他还是记不得她,认不出她。
当然,她亦不会提起过去的光阴。
所有的光阴,也只是自己的光阴而已,其实与对方,有多少区别?这日与夜的缠绵与思念,大多是一个人的战争,内心是一个庞大的军队,不停地往前走。空洞绝响,是恐怖,是野蛮,是美轮美奂。
至此她才终于晓得,那过去多年不停的挣扎与动荡,完全是因为内心执著。
她亦感谢这执著。
因了这执著,奔波于美丽人间,什么都晓得,什么都不晓得,岁月会把种种凄凉故事全隔断,只剩下这单纯的素色的心,属于自己。
就像煎一味中药,要用四碗水,不停地加不停地加,最后,只剩这小小的一口,只一口,多了就散去了药的味道,光阴又何尝不是?太多光阴是无用而浪费的,而最珍贵的,往往只那样一小口——浓缩的,不肯忘记的——他穿了月光衫子,薄衣秋风里,走得急,那样美,那样俊朗。其实,人生有过那么一瞬,已经够了。
所以,“她依旧”这三个字,美得让人心碎,是广阳区委里那一树树让人惊艳的黄叶法国梧桐,在秋天到来时,让人心疼得紧!
她依旧……呀。
思无邪 忽然看到思无邪三个字,无端的好。
特别是一个邪字,用俏了。
好比《维摩诘经》有一次写到天女散花,说不着佛身,不着菩萨身,真是一身风流,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杨绛和钱钟书。钱钟书真心真意写真情,作人作品作学问,不沾欲念,不染铜臭,最讨厌自己姓钱,绝不把文字变成市侩应酬的酒肉。一支锐笔,一部《围城》,无可超越,仍自笔锋澹澹。
但围城并不是他巅峰之作,他的《管锥篇》非常亮烈鲜明。在我想象中他是风情才子,但杨绛说他“身穿青布大褂,脚下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儿也不翩翩”。
她爱他,所以,晚年有记者来访,她开了门,写了纸条过去,他在睡觉。她连最小的声音都怕扰了他。她亦不说多爱,在《我们仨》里,都是碎碎年月的流水。她如何为他理发,如何与他一起看书写字,她翻译《唐吉诃德》,他帮她修改。
这才是一对金童玉女,一直到老,彼此肝胆相照。人生原来是寻常的声裂金石,死生契阔与思无邪都只在柴米油盐里,哪里用得着我爱你我爱你,用得着海誓山盟与轰轰烈烈?
弘一法师说人世间最好听的是木鱼声,而我最喜欢暮色里的市井声。如果在夏天,就有一种热闹的凡俗:如果在秋天,就有一种远意。我还喜欢蝉声,在秋后做最后的挣扎,想必也是思无邪,蝉是自己与自己的爱恋,亮烈而浓厚,四年的黑暗,只为这短短一夏,我喜欢蝉,因为活得洒然。秋天的漫漫远意里,一切都这样苍凉的收梢,谁还在等待谁?
《春闺梦》里,张火丁演张氏,阡陌花开,她等了又等,长亭短亭,哪里知道是假恩情?梦中一见,一段南梆子“被纠缠……”已经让人欢喜又清凉,因为一切是做梦,男人没有回来,这思无邪,是她一个人的思无邪。
思无邪总让我想起古人来,元稹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读后甚是感动。但考据了才发现,他与崔莺莺一段缠绵之后,考取了功名,并没有回来娶崔莺莺,崔莺莺整日以泪洗面,因为到底失了身。在那时,这样的女子已经沦为过期的罐头。
所以,他写这几句话纯粹是为自己开脱,那只是写给记忆而已,而与崔莺莺,并无任何联系。他后来不停娶妻纳妾,并没有闲置自己。
思无邪实在是一个太美丽的词语,用在思春少女或少妇上最为妥当。也有人写,思无邪,诗如妾。诗是小妾吗?妾字也美,本来是名词,可是,念出来就成了动词。诗经《子夜歌》里说,“欢从何处来,端然有忧色”,花来衫里,影落池中,谁懂得其中的惆怅与薄凉?真是又艳又寂。
《非烟传》里的步非烟,因为与人私通,被拷打至死,但最后亦没有说出那男人是谁,真是生得相亲,死亦无恨。我喜欢这样柔艳刚烈的女子,白居易的《长恨歌》,有宛转蛾眉马前死,也好,因为觉得值得。倘若有男人这样爱一次,即使真的落到这步田地,也是思无邪!不但与爱情决绝,也与天地决绝。
思无邪是蘸了胭脂的水在朵云轩的纸上,既刻渗得一塌糊涂,这糊涂却是让人都欢喜。真是那句古诗,“春江水沉沉,上有双竹林,竹叶坏水色,郎亦坏人心。”说到底还是爱情的可怕,思无邪也是因为男人,拳拳思与念,寂寂相与思,还是因为他,那个他呀,那个生生的惆怅呀。
在秋夜里,我看《海上花》,很闷的片子,都是在夜里,都是在屋里。暗黄的灯光,无非是家长里短,喝花酒Ⅱ昌小戏听小曲,男女之间的私情,最后我却流了眼泪。沈小红穿着绸缎的衣服,端然坐在床上,点着烟,一个陌生男子走过来,坐在她身边,她面无表情,然后,电影结束了。
这唯美的结束如此黯然,我摸索出多年前的一块杭州白丝绸,拿出剪子,在秋夜里,剪刀与缎子都凉凉的。我剪下一块,做一块帕子,我听到剪子和缎子磨擦的声音,那么凉,那么凉。 我要在帕子上绣三个字:思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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