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著的《血之罪(第3版)(精)》讲述了:钧博士从美国回到北京后,开办了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他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是“郑建国强奸杀人案”。这个案子发生在11年前黑龙江省滨北县,凶手郑建国被判无期徒刑。洪钧首先到滨北县找当事人谈话,他对郑建国的第一印象是,郑建国可能没有杀人。这使洪钧对重审此案充满信心。受滨北县委副书记谷春山之邀,洪钧与谷春山等人一起进山打猎。不巧,吉普车坏了,他们只好在“黑熊洞”过夜。子夜时分,一个披头散发,面目可怖的女人,带着瘆人而怪异的叫声,从洞的深处飘忽而过,这一似梦似真的情景,吓坏了谷春山。谷春山的异常反应,引起洪钧深深的思索,也引出了一个悲壮惨烈的故事。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师为主线的推理小说。书中所设计的情节极为合理,几无破绽。洪钧与肖雪的爱情真挚感人,而肖雄对李红梅的爱,莫英妹对肖雄的爱又是那么刻骨铭心,为人所动。
何家弘著的《血之罪(第3版)(精)》是一部既“烧脑”又“烧心”的犯罪悬疑小说,而创作灵感则来自一件真实的冤案——1989年发生在黑龙江省伊春市的石东玉故意杀人案。根据被害人刀伤的形态,侦查人员怀疑到最近回家的转业军人石东玉,并在他家查获一件带有血迹的军衣和一把水果刀。法医检验认定,军衣上的血迹有O型和A型,而死者的血型为A型……石东玉被判死刑,后改判死缓。1994年,另一抢劫犯要“立功活命”,揭发该案真凶为梁宝友,而此时梁宝友已经因与人斗殴被刺身亡。复查人员带着血衣和被害人头骨找到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咨询陈旧血痕的DNA鉴定问题……1995年,法院宣判石东玉无罪。何家弘教授从该案中获得了这部小说的创作灵感。他希望“以错案为视角,透视司法阴影,以人性为本源,弘扬社会正义”。本书经过修改,案件更加扑朔迷离,情节更加跌宕起伏,悬念更加引人入胜,推理更加严谨合规。本书不仅可以作为休闲读物,还可以作为法科学生和法律实务人员的专业参考书。
洪钧让郑建国坐到桌子旁边的椅子上,自己则坐在他的斜对面,语气平和地说:“首先,这不叫上诉,因为你的案子在十年前就审结了。现在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要求法院再审。至于说为什么,那是因为你哥说你是冤枉的,而且我认为他的话不无道理。”洪钧尽量用漫不经心的目光观察对方的神态。
听了洪钧的话,郑建国的嘴角抽动两下,过了一会才慢吞吞地说:“那能有啥用呢?十年前还不是判了。”他停顿了一下,皱着眉头,似乎在努力思考一个重大的问题,然后又问,“我哥在信中说你不是公家的律师。那是啥意思?”
“我是私人开业律师,不挣国家工资。”
“那是谁给你钱?”
“我的客户。比方说,在这个案子里,就是你哥支付酬金。”
“他给你多少钱?”
“这个嘛,你可以去问你哥。当然,是否提出申诉,那是你的权利。”
“你能保证让我出去?”
“不能。我只能尽力而为。不过,我能理解你……”
“不!你不理解!你根本不能理解!十年啦,你知道我是咋过来的?我没罪!我没杀人!为啥让我在这里遭罪?这些年,我可遭老罪啦!老天爷,你咋不睁睁眼啊!呜——”郑建国失声痛哭起来。
一位狱警推门走了进来,刚要张嘴喊话,但被洪钧的手势阻止了。狱警看了看趴在桌子上的郑建国,退了出去。
洪钧心想,如果郑建国真是无辜的,那么这牢狱生活对他来说实在是痛苦的煎熬。是什么信念支撑他活下来的?也许,他根本没有任何信念。人生,就是活着。可是,人一生中才能有几个十年啊,而他还是带着冤屈在这个与世隔绝的监狱中度过的。
洪钧起身走过去,轻轻地拍着郑建国的肩膀。渐渐地,郑建国的哭声变小了,停止了。但他仍然趴在桌子上,就像一个哭累了的孩子。又过了一会,他抬起头来,看着洪钧的眼睛,诚恳地说:“洪律师,你说我该咋办?我全都听你的。”
“那好,我有几个问题。如果你不想回答,也可以不讲。”洪钧在目视对方说话的时候习惯半眯着眼睛,似乎是怕自己那明亮的目光使对方感觉不舒服。
“我愿意讲,只要是我知道的。”
“你一直很爱李红梅?”
“嗯哪。”
“那你们为什么分手呢?”
“那……那是因为我后来发现自己配不上她,她只是可怜我,并不真爱我。”
“你知道她爱的是谁吗?”
“是傻狍子。” “能讲具体点儿吗?”洪钧睁大了眼睛。
郑建国停了片刻,似乎是在清理自己的记忆,然后讲述起来——
红梅吧,不仅模样长得好,心眼儿也好,对谁都挺热乎的。要是哪个小伙子生病让她知道了,一准煮碗热面条给他送去。开始大家伙不知道,还以为她有那个意思,弄得那小子也五迷三道的,不知自己姓啥了。时候长了,大家伙才知道,敢情她对谁都这么好。
红梅的脾气也好。小伙子们有事儿没事儿都爱跟她逗两句,她也喜欢跟小伙子斗嘴,真的假的,从不生气。有时,你整两句带色的话,她也就骂你两句,并不真上火。不过,你跟她只能动嘴,动手动脚可不中。
有一次,我们机务排的几个小子晚上闲着没事,瞎扯。一个小子说他敢跟红梅亲嘴。吹呗!没承想,旁边一小子跟他较真儿,说红梅一个人在食堂准备夜班饭,你也甭亲嘴,只要你敢亲她手一下,就给你打半斤白酒。俩人将上劲了。结果,大家伙派我去扒眼,因为我那会刚上机务排不久。
我悄悄绕到食堂的饭厅里,从卖饭口的一个缝往里看——红梅正在切菜,那小子果然来了。进屋后,他问红梅今晚上吃啥。红梅说吃—一好像是土豆洋白菜。他又说你一个人干活不闷得慌。红梅说那你就陪陪我。他又说那我就帮你切菜吧。红梅说成。那小子过去接过菜刀,又趁势抓起红梅的左手往嘴边凑。红梅稍稍一愣,但还没等那小子的嘴挨上她的手背就扬起右手给了他一个大耳刮子,并把他臭骂一顿。红梅生气的样子还真挺蝎虎,一下子就把那小子给吓跑了,把我也给吓跑了。后来,大家伙都知道了,跟红梅逗,只能动口,不能动手。
我让收割台砸伤了以后,红梅对我是相当的好。她时不常地来看看我,还帮我洗衣服啥的。那阵子,我以为我俩真的处对象了。P40-42
我自幼喜好文学。上小学时就曾经写过诗歌,发表在学校的黑板报上。小学毕业那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我在懵懂中度过了充满标语口号的初中三年。1969年,我带着燃烧的革命激情离开了生活16年的北京,来到黑龙江省的“北大荒”,开始了艰苦的农场生活。1971年元旦,《黑河日报》发表了我的一首诗歌。那是我的“处女作”,但我已记不清其内容了。
对于民族来说,那是个怀梦的时代。对于个人来说,那也是个怀梦的年龄。青春期的躁动情愫附着上“革命造反精神”,使我产生了一些颇有政治色彩的梦想,但很快就相继破灭了,因为我的家庭出身不好(我的祖父和父亲都曾是国民党的军官)。后来,当入党提干和上大学的梦想相继破灭之后,一个原本朦胧的梦想却逐渐明晰起来——那就是我的“文学梦”。
1975年的秋天,我在一段痛苦的关于人生命运的思考之后,决定用撰写长篇小说的方式来实现我的人生目标。经过几个月的故事构思和素材整理之后,我开始利用几乎全部业余时间趴在土炕上或坐在炕沿边写作。到1977年秋天,一部二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当红霞洒满天空的时候》的书稿终于完成了。在那过程中,支撑我的力量就是一个梦想——我拿着一本出版的小说,封面上印着我的名字!
“文化大革命”结束了,我也在“知青返城”的大潮中回到了北京,进了一家建筑公司做水暖工。水暖工只是谋生,文学创作才是我的追求。我拿着厚厚的全部手写的书稿去请一位老师指教,而得到的答复只是“精神可嘉”。其实,我也知道自己那部小说达不到发表的水平,因为我只有小学六年级的语文功底,只看过屈指可数的文学书籍。后来,我参加了一个业余写作培训班,按照老师的指导创作了。些短篇小说,投寄给当时为数不多的文学期刊,但收获的都是统一打印的退稿信。其间,我也想到过放弃,但是挫折与失败反而增强了梦想的诱惑。
就在这时,我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变化。我在建筑公司遇到了个美丽的姑娘,我们携手坠入爱河。但是她的家人和朋友都坚决反对她与我交往,理由是我配不上她——她是个受人尊重的医生,而我是个让人小觑的水暖工。于是,爱情的力量把我送进大学的考场。这一次,命运眷顾了我,不仅让我获得她家的“签证”,而且把我带进法学的殿堂。上大学后,我把文学梦搁置一旁,专心研习法律。大概由于我的体内有着得陇望蜀的习性,所以拿到学士还想硕士,拿到硕士还想博士,直到在美国西北大学戴上了法学博士帽。留学回国后,因为深知自己在官场上是个弱智,在商场上是个低能,所以就死心塌地在大学教书,只说图个清静和自由。没想到,这却唤醒了蛰伏心底的文学梦。1994年底,我利用业余时间又开始文学创作。由于我的法学专业是刑事证据和犯罪侦查,所以我的小说也是与犯罪和侦查有关的,而且我的一些创作灵感就直接来源于真实的案件。
1989年4月5日深夜,黑龙江省伊春市友谊林场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护林防火员关某某在林场办公室北面通向住宅区的土路边上被人连刺多刀后死亡。现场勘查发现,被害人大衣后面正中有刀口一处,尸体相应部位的创口有棱角,侦查人员推测是军用刺刀所致。尸体其他部位的伤口可能为单刃刀具所致。死亡时问为晚上十二点左右。
经过调查,侦查人员得知被害人是在晚上十一点左右离开林场办公室回家的,当时林场刚停电。侦查人员还发现家住死者隔壁的石家大儿子石东玉刚从部队转业回家九天,而且案发当晚去向不明,便将其列为嫌疑人。
4月6日下午,侦查人员得知石东玉回到家中,遂把他带走进行查问。石东玉说,5日下午,山里的一个朋友打到一只狍子,请他去喝酒。晚上八点多钟回来后先到未婚妻家谈论结婚事宜,然后回家拿了些钱,十点多钟到锅炉房喝水、抽烟、聊天;十一点多钟去林区小火车站,坐凌晨两点的火车下山; ……
读何教授的犯罪悬疑小说,感觉妙趣横生,觉得又像当年小学时代那样,体验到了阅读的快感与乐趣。(作家莫言)
我欣赏何先生小说中包含的现实人生经验和历史沧桑记忆。……作者很少虚张声势,一惊一乍,他是一步步把读者诱进他的迷阵。开始我们几乎不相信,后来竟相信了。这就是本领。(文学评论家雷达)
我觉得何家弘的文学创作不仅修正了犯罪侦破小说必然是“低层次”创作的这样一个认识误区,也打破了习惯上把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对立起来的这样一种思维误区。这正是他创作的独到贡献。(文学评论家吴秉杰)
何教授在不同种类的侦探小说技巧中做到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他的小说既是谜语小说,又是黑色小说,还是悬疑小说。(法国翻译家玛丽一克劳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