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路线
阿爸是一匹马,一匹白马。我斜靠马槽子,看着正在吃草料的白马。卯榫结实的老榆木马槽子坚固地支撑着我疲软的身子。土坯墙陈旧的马圈里,屎尿掺杂皮毛的汗味儿,混合着马料的香甜,是弥漫在我记忆里的阿爸气息。
白马眼神亲昵、慈爱地看着我,那是阿爸多年看我的目光。我知道我的眼神是愧疚的、飘忽的,没有力量。我不敢看阿爸的眼睛了,我的目光却离不开白马的身体。白马的毛色纯白闪亮,银鬃银尾浓密修长,被草原人称为白银河。多年前一个朝霞满天的早晨,还在梦中的阿爸,看见一匹银马驹儿从天空的云朵中飘落,破窗而入,跑进了屋里。阿爸从炕上爬起来,满地追赶,银马驹儿欢蹦乱跳地跑到门外去,冲进了马群。阿爸梦醒了,在马圈里一匹白马驹儿却真的活灵活现地站到了他面前。他把白马驹儿抱出马群的时候,就像捧着一筐闪亮的白银。
现在阿爸和白马已经融为了一体。阿爸多年烧香念佛祈求自己下辈子不再为人,要转世成为一匹白马的心愿,如愿以偿了。
白马打了个热喷儿,是阿爸要和我说话吗?像昨晚在西拉木伦河里一样呼唤我的名字,还是白马以为又要出门远行了?每次出远门之前,阿爸夜里都要叼着常年不离嘴的白玛瑙嘴烟袋,在马圈里陪伴白马,梳毛、喂草料、唠嗑。铜烟锅里的老旱烟,忽明忽暗发出的咝咝声,让阿爸和白马都感到舒心和安逸。
现在白马是阿爸了,我不敢再向他挥动鞭子。被阿爸粗糙的双手磨得黑亮细腻的老榆木鞭杆,就握在我的手里,这把曾经在小时候无数次教训过我的鞭子,让我感到亲切无比。我也不敢再让白马拉车上套、鞍辔乘骑了。我卸掉了白马身上的鞍套和马笼头,让阿爸成为了一匹自由自在的白马。
快过年的时候,我开车回家,进了牧场,看见阿爸在雪地里赶着白马拉了一车冻牛粪,我就跳下车,迎上去接鞭子。阿爸嘴冻得有点不会嘎巴了,说话有些含混,却乐呵呵地说,恩德,你小子玩方向盘的手,还会摆弄马车吗?拉倒吧,给我。你先家去,算计你这个时候到,灶坑里的牛粪火,早就把屋子烧得滚热了。
回家卸完车,阿爸放井水给白马饮水,牵马进圈喂料,忙活得头上冒了汗。我帮不上手,看白马习惯性地用嘴唇贴着老爷子的手,打着滚热的喷儿,我一下子心肠就暖了,觉得白马像家人一样亲。自从阿妈去世,阿爸就是这样和白马过日子的。
我在寒冷的季节回家,美其名日来接老爷子进城过年,其实是我们兄弟的一个阴谋。留在牧场分家另过的老嘎达布仁,几天前就打电话让我回来。南方来的化工厂要占家里的牧场,补偿挺高的,还在城里给楼房。旗镇里来人谈过好几次了,老爷子就是不同意。我那个一身懒肉的布仁弟弟说服不了阿爸,就偷偷地打电话给我说:哥,快回来劝劝阿爸,咱的草地不给,人家就去别的牧场了。
回来的那天晚上,我陪阿爸喝了一夜的酒,说了一夜的话。从十二岁那年,在大雪天里去找一头迷路的黑白花母牛犊,我和阿爸雪地里走了一夜差点冻死那件事开始,讲到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回家过年去同学家喝酒,到了深夜,阿爸总是赶着马车,借着月光,在雪夜里满草原奔跑着找我,看谁家的灯还亮着,就去惊动人家的看家狗,他相信他的儿子准醉在那家了。阿爸找到我总是得意地挥着鞭子说,在草地上赶了几十年马车,这点眼力我有。雪夜里,阿爸就把喝醉了酒的儿子放在马车上,用羊皮袄包着拉回家。那时候,我阿妈脾气不好,看见我喝醉了,就生气地骂我。阿爸不让,说孩子喝酒了嘛,喝酒骂他干哈?哪有喝酒不喝多的。再说喝酒不喝多也喝不过瘾呵。我这一辈子喝多的次数数也数不清啦。能喝酒就是小子长大成人了,能喝醉酒就是儿子成了真正的大老爷们。噫,胆小的人,咋敢喝醉呵。
那时候,我每次回家和阿爸喝大酒一喝就是一大天。早晨开始,就从小窗户眼里往外扔空酒瓶子,我们父子慢悠悠地喝着,喝空了就扔出去一个,一天喝下来要扔出去七八个空酒瓶子。路过的人看到那堆闪闪发光的酒瓶子,就知道我回来了,就知道赶马车的阿尔斯楞老头正在和儿子喝酒呢。
后来毕业留在城里,我有了自己的家,这样喝酒的日子就越来越少了。我们爷俩边喝酒边回忆从前,还不断地讲到去世三年多的阿妈。阿爸由于激动,中过风的左脸不断地抽搐,酸酸的泪水控制不住地就流出来,阿爸不是抽起白玛瑙嘴的老烟袋,就是端起酒盅来,掩饰他的难过。那一夜,话说得很多,酒也喝得沉重,我们只喝出了两个空瓶子,老爷子就答应了,跟我去呼和浩特过年,要去享享城里人的清福。阿爸没有喝多,他细眯的双眼有一层金黄色的迷惑,他说,可从来没想过离开草地去城里享清福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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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费力气的写作
几年前的一个夜里,我和施战军兄短信闲聊,他建议我写现在的蒙古人生活,担当大任建立起草原的心灵史。我被鼓舞起了雄心,这几年费了很多力气,连续发表了一些关于草原的中短篇小说,比如《喇嘛眼》,比如《草原记》,比如《鼠的草原》,比如《白马路线》《天灯》《汗的羔羊》等,都收入了这本《草原记》之中。
在已经边缘化的文学濒临娱乐化的经济乱世,我的写作越来越有些庄严了,也越来越费力气了。昨天的世界,草原是属于牛羊的,大海是属于鱼群的,庄稼属于农田,楼厦属于城市,希望怀揣人心,天空还有霞光;今天的世界,草原不再属于牛羊,也不属于被国家称为少数的民族了,其他也是如此类推,都在被从困境推向绝境。我边观察,边省思,边虚构,边结构,发现小说似乎和这个世界在同步,而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经验出现了翻覆。
那天《花城》主编田瑛兄约我谈《鼠的草原》,他问我小说的结尾为什么不让鼠群留下来?草原为什么不能放养鼠群?醍醐灌顶,我豁然贯通。田瑛兄确实是文学眼界阔大之人,他把我的想象力拓展到了万物有灵的大自然上界。在小说里我没有想过鼠群曾经是草原之主,而且是大自然丧失的最初灵性。多年来,我困惑在自然界的生物链接中:鸿雁失去了蓝天;蓝天失去了云霞;云霞失去了草原;草原失去了白马;白马失去了骑手;骑手失去了阿爸;阿爸失去了传说;传说已变成了黄沙。这是我的绝望和愤怒,也是站在人的立场瞭望到的一个狭窄的人文世界。然而,这个有残缺的世界,我曾经以为是世界的全部。
田瑛兄的这个问题,把我从窄化的思维中点醒,也把原来一个叫《鼠群》的平铺直叙的现实小说,结尾变得魔幻了,山丹白度母一样地放牧鼠群,在现实世界不可能解决的,就这样得到解决了,而且显得可能、可信和真实。人类进入神佛之境,就能与鼠共融。人类不要觉得拥有科学就牛逼了,就可以毁灭一切其他的生命,其实那些生命里隐藏着高于人的信仰、精神和力量。小说开篇山丹在包金额的梦里飞翔,就是一种暗示和隐喻,包金额以为梦是灾难,他不知道自己的梦才是自然界的真正法则。现在我更加确信了,只要回到草原,一步一步往大自然的源头走,遇到的每一个平时看似庸常的生命都有可能神灵附体,立地成为通天之巫,萨满之神。
鼠的草原,这个故事从人的生存困局变成了大自然的布局。是呵,草原凭什么只是人群、羊群的生存领地?为什么不是鼠群的?从人的角度是生态问题,从鼠的角度就不是了,变成了草原的存在权问题。一个传统的贴在地面的故事,变得立体而丰盈了,这个本来让我写得沉重而黑蒙蒙的小说结尾,变得天地一片白茫茫令我自己都要飞翔起来了。人自作自受的走投无路在小说里变得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找回来了鼠的草原。 《鼠的草原》的小说结尾,让我们现在这个世界原来的一套似乎合情合理的逻辑坍塌了,其实这套逻辑本身就是荒诞不经的。
做了多年千夫长,其实还是一书生。面对现实的世界我无能为力,我只能在我的小说世界里没分别心地企图恢复最初的自然伦理。为了不白费力气,我将写作导向了极端。极端的写作,是一种文学力量。天道崩殂,人道已微不足道。我们必须走向极端,用极端的文学修复这个人心已坏了的世界。正如安伯托·艾柯说的:核子时代和黑暗时代,委实相距不远。我喜欢艾柯的小说《玫瑰的名字》《傅科摆》等,他那里是宗教决定人的命运也就是宗教祸患人类,神学、政治、历史、犯罪、哲学、神话、战争、科学、烹饪、魔法,形成了引人入胜的经典畅销书;写作草原小说我面对的是科学祸患人类,也引进众多的好看元素,企图也能畅销,这个企图或许是白费力气。比如:《天灯》里玉山要娶老门德的女儿高娃,要建庙,要当住持,要任政协副主席,要成为活佛;我,老门德,一个信仰佛爷的人,发怒了,忌酒了,忌肉了,不说话了,点天灯了。《珍珠》里,我试图在困境中寻找一点希望。在这个肾结石都能变成珍珠的时代,我们珍珠般的情感不能都变成肾结石。《城的宠物》老鼠变态改变世界维持的虚假平衡,老鼠进城打开了每个家庭的罪恶之门,也打开了每个人的贪婪心灵。《白马路线》,一个牧人去世了,儿子赶着马车,到处为阿爸寻找安葬之地,牧场地下水污染了,老家农垦沙化了,冬营地成了废弃的煤矿,草原人最后死无葬身之地,死得让人揪心。还有《喇嘛眼》《草原记》可谓是我最费力气的小说,把自己都写恍惚了,是王小王老师长篇大论告诉我写了一些什么该写的和不该写的文字。
写了这么久,也写了很多,蓦然回首,发现所有的写作都是为了我即将完成的这么一本书,写作真是一种宿命。离开草原已二三十年,离开家的路线也远得千里万里,对草原的书写却怎么也松不开手,费力地拉着。不管远方的城市给我装扮了一个怎样的时间外表,我心肠里最柔软的那个地方,还是记忆里的那片蔚蓝草原。这个柔软的地方,也是我最费力气的地方。然而我知道,我的写作并非施战军兄所期望的草原心灵史,于世道,于人心,可能最后是白费力气。
草原祭
田瑛
书名《草原记》,序言“草原祭”。记与祭,字义迥然,但对于这本书的阐释,它们是殊途同归的。全书共收录作者九个中短篇小说,分别像九条通向草原的路径,我们无论从哪个路口进入,都可以抵达草原深处。
我自以为对草原并不陌生,也曾亲临那里,见证了蓝天、白云、牛羊遍地、牧歌悠扬的景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到的却是另一幅图景,它彻底颠覆了人们既定的草原印象,让表面的风光隐去,露出了沉疴深重的本质。作者的描写是直逼人心的,它压抑得人几乎喘不过气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部草原的挽歌或安魂曲,每一个字都是对草原的祭奠。
草原生态日趋恶化,意味着我们正在失去家园。作者试图用他的全部文字构筑城墙,抵御灾难的侵袭。明知徒劳,但他没有放弃,始终坚持以惊人的速度写作。他从写作中获得了一种御驾亲征的感觉。汉字是他的千军万马,任由他随意调遣。事实证明,他率领的文字大军是不堪一击的。危机仿佛突如其来,草原没有防备,除了默默承受别无选择。具体受害者、是草原上所有的生灵,包括人类自己。无序的开发,水泥路纵横切割,厂房林立,河流污染乃至断流,沙漠像张开血盆大口的巨兽无情地吞噬着草地。牛羊经不住工厂圈地内青草的诱惑,它们群起用头颅频频撞击围栏。作为生物链的一环,狼几乎绝迹了,当最后一只狼倒在猎人的枪口下时,村里的一位老喇嘛发出了警告,说那一枪阻断了狼的升天之路,它会转世报复人类的。随即,村里十二个妇女几乎同时受孕,便都怀疑是狼投的胎,于是巨大的恐惧笼罩了全村。儿子赶着马车拉着父亲的骨灰辗转草原,最终也寻找不到一处安葬之地。经过人类的科技,老鼠变异成羔羊,进入到都市人的餐桌……这些触目惊心的细节分布在九篇小说之中,它们绝非虚构,而是活生生的现实。倘若让作者采用另一种记事性文本,是都能够一一标明出处的。我们阅读小说的过程,其实就是跟随作者行走草原,尽管一路所见非我们所愿,但那的确是客观存在。草原的生态堪忧,我们同作者一样,内心沉痛又万般无奈。
万般无奈之下,这个对故乡爱得彻骨的草原之子选择了出走,或者逃离。此一去也许再不复返。决定毅然而决绝。那一刻他忘记了是什么季节。季节并不重要,无论严冬或酷暑,在他的心里都只具有同样的温度。他只记得被一声雷霆惊起,然后披衣出发,挥泪告别了草原。于是,天地间呈现了经典的一幕:一个中年英雄,骑着红马,唱着长调,身影渐行渐远,最后悄然遁入了南方的某个都市。红马,长调,中年英雄,成了他后来三部长篇小说的书名,他以这种方式,演绎了他当年的出走。然而回归之路漫长,归期遥遥。有归期吗?
接下来的故事自然在城市里展开。但这个家伙难改骑手本性,身在都市也要纵马驰骋,把城市当作草原经营他的人生了。初到南方时,一切陌生,难免借酒浇愁。酒,唤醒抑或点燃了他日渐消沉的激情。那时候,他想到最多的是酒以及在草原上喝酒的日子。每次过年六兄弟相约回家,总要先陪父亲从早到黑喝一天大酒。喝空的一个个酒瓶扔出蒙古包外。傍晚牧人路过,看地上堆放的酒瓶,就知道主人有几个儿子回家了。第二天,兄弟们各自散去找同学喝酒。到了深夜,老父亲赶着马车满草地寻找,发现哪家亮着灯光,就知道其中的一个儿子一定醉在了那家。后半夜,老爹拉了一车醉酒的儿子,不多不少正好六个,盖着羊皮袄一路酒气熏天回到家里,这在当地很久都在传说。
千夫长做酒的初衷,也许正和他的喝酒经历有关。他决定打造酒的王国。从此以酒为伴,也算是续上了前缘。一个血液里奔腾着酒精的家族,一旦做起酒来,不做成一条酒的河流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果然做大了,江湖名声随之大振,当然这名声是和他喝酒的海量成正比的。但,人生路上的一次醉却葬送了他的王国。他承办了业界最具规模的精英聚会,却因意外变数导致赔额巨大。他几乎以全部家当作抵了断,把事硬扛了下来。然后只身悄然潜回草原,躲进喇嘛庙,开始了长达数月的面壁。其间,可以想象他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裂变,感觉时光飞逝又度日如年,直至涅槃。终于有一天,活佛对他说:你想做的事做过了,该喝的酒也喝完了。一语成谶。那一刻他醍醐灌顶,如释重负,随即打开久闭的门窗,重新审视熟悉的草原。迎面吹来的风包围了他,好比情人的拥抱令他感动,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只属于草原。
应该说,还有文学。
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判若两人。一个人是否经历过风浪,或真正参透了什么,全写在脸上,人表面还是那个人,心已不是那颗心。他一反常态变得滴酒不沾,无论什么酒都居然不为所动。面壁的那些日子,他完成了自我救赎,给自己主持过一场仪式,曾对天发誓戒酒。此言一出,瞬间酒瘾如同魔影脱壳而去,文学之魂又回到心中。这一回归对于他至关重要,一篇《鼠的草原》天窗洞开般一下子把我们的目光拉长,看到的是一片无极之境,这便是作者重新勾画的草原乌托邦。草原上万物竞长,只有青草气息,闻不到半点血腥。人类不再是地球的主宰,人只是众多物种中的一员。万物有灵。自然界并非仅仅为人类而存在,再卑微的生命同样获得了生存的权利,即便是被人类一度赶尽杀绝的老鼠,它们曾经和人类争夺草原,最终也为人类所容,视作牛羊一样牧养。和平,和睦,和谐,并非挂在人类嘴上的一句空话或口号,它已化作具体世相,可以由苍天作证并为之动容。如果说千夫长过去的写作是贴着草地行走,那么人生中的一次脱胎换骨使他具有了某种高度,这便是腾空飞翔。
不久前,发现千夫长在报端撰文倡议修复洛阳龙门石窟的文章,方知他又在为保护古建筑文化呼号奔走。不管他从事何种行当,相信他都不会割舍草原和放弃文学。记忆中的草原已经成为他的精神遗址,参与古建保护,或许正是以另一种方式对其修复和重建。文学是他的终极理想,无论身在何处,也从未间断阅读和思考。他的阅读是饕餮式的,购书成为他消费的首选,每到一地,总是先去书店,每次出行,行李总是让位于书,书是万万不可或缺的。最近,他告诉我,他的下一部作品将要创造一个新的民族——马族。是天马行空的民族吗?这肯定是一个有意义的文学期待。或许,马族的文学草原,才是对这个逐渐消失的草原的最好祭祀。
《草原记》中的草原如此这般,是为序。
2014年9月21日凌晨于广州
《草原记》收入著名作家千夫长的草原题材小说9篇,这是作者的心血之作。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城市化进程势不可挡,新一代草原人的生活和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蓝天白云、牧场羊群,以及从前牧民心中敬畏的神灵都渐渐远去。《天灯》里玉山要娶老门德的女儿高娃,要建庙,要当住持,要任政协副主席,要成为活佛;“我”,老门德,一个信仰佛爷的人,发怒了,忌酒了,忌肉了,不说话了,点天灯了。《珍珠》里,“我”试图在困境中寻找一点希望。在这个肾结石都能变成珍珠的时代,我们珍珠般的情感不能都变成肾结石。《城的宠物》老鼠变态改变世界维持的虚假平衡,老鼠进城打开了每个家庭的罪恶之门,也打开了每个人的贪婪心灵。《白马路线》,一个牧人去世了,儿子赶着马车,到处为阿爸寻找安葬之地,牧场地下水污染了,老家农垦沙化了,冬营地成了废弃的煤矿,草原人最后死无葬身之地,死得让人揪心。作者期望在小说世界里恢复最初的自然伦理和敬畏之心。
《草原记》是作者千夫长最好的小说作品结集,收录了近年最感人的关于草原的故事。
作品通过描写草原牧民的生活细节,表现中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草原的变迁,表达了对家乡、对草原的深情,也充满了对自然和历史的敬畏之心。其中很多篇目在《花城》等杂志上发表过,广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