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深入研究山林中少数民族的法,从生态环境、生计经济、婚姻家庭、亲属关系和继嗣、社会组织、宗教信仰等几个方面对少数民族的习惯法加以阐述,旨在充分利用中国的“本土资源”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与中国的文化相协调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贵州省生活着苗、侗、土家、傣、仡佬、水、回、壮、瑶等49个民族。这些少数民族世世代代居于山林之中,从他们的祖先踏入这片山林的那天起,他们就同外在的自然和人类自身进行着双重的生存斗争。在这种长期的双重斗争中,他们不断地调整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有目的地改造自然和保护生态环境。同类和异类的残杀逐渐趋于节制,他们更多地注意到和谐、共存与互利的重要,逐步形成了一在行之有效的习惯法。本书从生态环境、生计经济、婚姻家庭、亲属关系和继嗣、社会组织、宗教信仰等几个方面对少数民族的习惯法加以阐述,对习惯法的生成、发展及其规律给予初步的阐释,希望对我国这方面的研究尽一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