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原理》是笛卡尔晚年对其哲学思想进行总括和全面梳理的集大成之作,最早用拉丁文写成,于1644年出版。此后由隐修院院长克劳德·皮科(Claude Picot)将其译为法语版本,并于1647年出版。
这本书主要展示了笛卡尔是如何从他经由反思而得出的自然原理出发,一步步推出了从宇宙天体到地界万物的全部自然现象。这些自然原理与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集》中经由认识论的怀疑而达到的确定无疑的形而上学原理相呼应,笛卡尔认为它们构成了哲学之树的“根”。而由这些数量不多的根系,可以长出物理学的“参天大树”,并分化出医学、力学、工程学、伦理学等“枝干”。整个《哲学原理》便是对这一生长或分化过程的详细呈现。
相比于自叙传式的散文《谈谈方法》或集中于形而上学思辨与论争的《第一哲学沉思集》,《哲学原理》更加完美地展现了笛卡尔思想的整全性、融贯性与包容性。《哲学原理》一方面综合了笛卡尔《谈谈方法》和《第一哲学沉思集》中的许多重要思想;另一方面,在笛卡尔的所有著述中,《哲学原理》也是唯一一部对天界与地界的各类现象进行了完整而成体系的自然哲学解释的学术专著,这在客观上使得该书实际成为了研究笛卡尔物理学及其自然哲学最重要的一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