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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2012年12月,常设仲裁法院(PCA)正式通过了《常设仲裁法院规则》(A GUIDE TO THE PCA ARBITRATION RULES)(简称2012年《PCA规则》或者《规则》),它是针对国家、国有实体和政府间组织的争议仲裁的现代程序性规则。本书是对《规则》的指南和评论的翻译。本书主要分为引言、2012年《PCA仲裁规则》和附件三大部分,对《PCA仲裁规则》做了简要介绍,对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程序和裁决等都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评论。 目录 案例(引用)表 国际条约和公约(引用)表 国内立法(引用)表 仲裁规则(引用)表 定义的术语清单 第一部分 引 言 1.引言 A.常设仲裁法院 B.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 C.2012年《PCA仲裁规则》 D.评论 E.附件 第二部分 2012年《PCA仲裁规则》 2.2012年《PCA规则》介绍 3.第一节绪则 A.适用范围——第一条 B.通知和期间的计算——第二条 C.仲裁通知——第三条 D.对仲裁通知的答复——第四条 E.代表和协助——第五条 F.指定机构——第六条 4.第二节仲裁庭的组成 A.仲裁员人数——第七条 B.仲裁员的指定——第八条至第十条 C.仲裁员的披露情况和回避——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 D.替换仲裁员——第十四条 E.在替换仲裁员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审理——第十五条 F.责任免除——第十六条 5.第三节仲裁程序 A.通则——第十七条 B.仲裁地——第十八条 C.语言——第十九条 D.仲裁申请书——第二十条 E.答辩书——第二十一条 F.对仲裁请求和答辩的变更——第二十二条 G.对仲裁庭管辖权的抗辩——第二十=三条 H.进一步书面陈述——第二十四条 I.期间——第二十五条 J.临时措施——第二十六条 K.证据——第二十七条 L.开庭审理——第二十八条 M.仲裁庭指定的专家——第二十九条 N.缺席审理——第三十条 O.程序终结——第三十一条 P.放弃异议权——第三十二条 6.第四节裁决 A.决定——第三十三条 B.裁决的形式和效力——第三十四条 C.适用法律或公平公正原则——第i十五条 D.和解或其他终止程序的理由——第三十六条 E.裁决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 F.裁决书的更正——第三十八条 G.补充裁决——第三十九条 H.费用定义——第四十条 I.仲裁员的收费和开支——第四十一条 J.费用分担——第四十二条 K.费用交存——第四十三条 附件 Ⅰ.《常设仲裁法院国际局关于2012年 (2012年<规则>)期间的注释》 Ⅱ.1899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Ⅲ.1907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Ⅳ.《常设仲裁法院总部协定》 Ⅴ.构成《常设仲裁法院总部协议》补充协议的换文 Ⅵ.PCA程序规则列表 Ⅶ.PCA仲裁程序规则起草组 Ⅷ.PCA费用和支出表 Ⅸ.常设仲裁法院国际争端解决财政援助基金——框架条款和准则 Ⅹ.常设仲裁法院国际争端解决财政援助基金——受托委员会工作规则 Ⅺ.1976年《联合围困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Ⅻ.2010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ⅩⅢ.请求常设仲裁法院秘书长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指派指定机构的程序 ⅩⅤ.请求常设仲裁法院秘书长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担任指定机构的程序 ⅩⅥ.2012年《PCA规则》的接受声明模板以及对案件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声明模板 ⅩⅦ.根据《UNCITRAL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接受PCA服务的条款模板 ⅩⅧ.第1号程序性命令样本 ⅩⅧ.第2号程序性命令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