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典及其基本精神,与时俱进,吸收了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的内容以及宪法学研究最新成果,是一部规范、简明、系统的宪法学教材。全书除绪论外共7章。第一章为“宪法总论”,包括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宪法结构,宪法制定、修改、解释,以及合宪性审查。第二章为“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三章为“国家性质”。第四章为“国家形式”,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象征。第五章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六章为“选举制度”。第七章为“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机构概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等。每一章均设置了独特的栏目——在章前设置了“教学目标”“教学要求”,在章后设置了“参考法规、文件”“问题文献”“问题与思考”——以方便教学。 作者简介 胡锦光,1960年1月出生,安徽徽州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山姆·沃尔顿食品法教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兼任国家级重点学科点中国人民大学宪治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人大制度专业委员会主任,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律顾问,国家教育部法律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兼职教授等职。 1983年、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硕士学位;1995-1998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并获博士学位。1991年、1999年两次赴日本立命馆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宪法学、行政法学。代表性学术成果:《中国宪法问题研究》、《行政处罚研究》、《违宪审查论》、《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主编)、《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研究》(合著)、《中国宪法》(合著)、《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评析》(主编)、《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年度系列主编)、《行政法专题研究》(主编)等,并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 主要获奖:1995年获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5年获“霍英东高校教师基金”一等奖,2005年获“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2007年获“北京市教学名师奖”,2008年获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双百活动最佳宣讲奖”“宝钢优秀教师奖”,2012年年度“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等。 目录 第一章 宪法总论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第二节 宪法的分类 第三节 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四节 宪法结构 第五节 宪法制定 第六节 宪法修改 第七节 宪法解释 第八节 合宪性审查 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章 国家性质 第一节 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 第二节 与国家性质相适应的政党制度 第三节 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 第四章 国家形式 第一节 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节 国家结构形式 第三节 国家象征 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第二节 平等权 第三节 政治权利 第四节 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 第五节 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第六节 社会经济权利 第七节 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 第八节 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六章 选举制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第二节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选举的民主程序 第七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四节 国务院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六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七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八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九节 监察委员会 第十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节 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附录 【问题与思考】参考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