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书围绕“传统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下环境权研究为何无果→法学整体主义方法论下环境权何以生成→整体主义方法论下环境权何以实现”展开论证。以为环境权作为新型社会权的生成和实现做较为系统的论证。全书分三部分共九章。 作者简介 刘清生,1972年生,江西安福人,法学博士,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民商法学、社会法学和环境法学。兼任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福建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等。 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法之社会权基础理论研究”,曾参与三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多项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在《法学》《法律科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科研成果曾获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征文奖,福建省第九届、第十一届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论文成果《论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迅速转化为相关司法解释,《论环境公益诉讼的非传统性》应日本法学者矢泽久纯教授邀请翻译发表于日本法学刊物。 目录 前言 导论 一、研究缘起 二、法学方法论 三、研究思路 四、研究架构 第一部分 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下环境权研究反思 第一章 环境权研究理论述评 第一节 环境权权利论 第二节 环境权结合论 第三节 环境权否定论 第二章 传统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与环境权理论的冲突 第一节 传统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法哲学反思 第二节 环境整体性与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的矛盾 第二部分 法学整体主义方法论下环境权的生成 第三章 环境权生威的利益基础 第一节 环境权之环境内涵 第二节 环境利益的基本属性 第四章 环境权生威的主体基础 第一节 生态人假设的置疑 第二节 社会人主体的确立 第五章 环境权生威的权利基础 第一节 传统权利的个体性 第二节 新型权利的社会性 第六章 整体意义上的环境权本质 第一节 区别于传统个体权利的环境权 第二节 环境权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第三部分 法学整体主义方法论下环境权的实现 第七章 环境权的行使:环境决策公众参与 第一节 环境权的积极权能:环境利益管理权 第二节 环境利益管理权运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 第八章 环境权的维护:环境公益诉讼 第一节 环境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的反思 第二节 以环境权为基础的新型环境公益诉讼 第九章 环境权的保障:环境责任的特殊性 第一节 环境责任内涵及其法学误读 第二节 环境责任的损害预防本质 第三节 环境责任的特殊责任形式与构成要件 总结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