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宇、陈静主编的《黑龙江地方治理发展报告(2018)》运用大量的统计数据和调研资料,在掌握大量理论文献和调研资料与数据的基础上,全面回顾了近年来黑龙江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的成就,深刻地分析了黑龙江省在面临复杂的发展形势中所存在的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环节与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任务。
报告指出:近年来,黑龙江省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中,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在智慧治理、政府信息公开、简政放权、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就。黑龙江省通过信息技术与治理环节的深度融合,推进电子政务的升级换代,使治理技术得到质的飞跃与提升,开启了通向智慧治理的崭新途径。在掌握公开方面,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着力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其实现形式进行探索与实践。无论是在法律创立方面还是制度创新方面,黑龙江省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通过不断总结民主法治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持续探索民主法治发展道路。
对于黑龙江省地方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认为,随着我国改革与发展进入新时期新常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发生深刻变化,黑龙江省面临的发展形势更为复杂,发展任务更为艰巨。
由于发展形势的复杂化以及新时代、新常态对发展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黑龙江省地方治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环节与层面,如:治理理念还有待转变,一些政府官员仍然存在“官本位”的思想,习惯于传统的治理模式,对新生事物缺乏敏锐性与包容度;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实际需求脱节;简政放权过程中存在“盲目放权”“放管脱节”现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身治理能力不足等。
在此基础上,报告提出了转变传统治理理念,推进多元共治,创新政府治理方式,优化公共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通过优化权责结构,以权责对应为基本原则,以放管服有机结合为主要方式,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方向,通过相关制度、机制的建设,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从转变思想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评估体系、监督机制等方面人手有效推进法治建设的全面、深入发展。
本书由17篇研究报告组成,分为总报告、专题研究篇、地方法治篇和社会调查篇四个部分。其中专题篇(9篇),包括简政放权改革、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舆情治理、社会组织参与地方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城市社区治理、政府责任等问题;地方法治篇(3篇),包括行政裁量权规范、对俄经贸活动法治化、涉诉信访等问题;社会调查篇(4篇),包括牡丹江西安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领导干部家风助廉建设、农民教育培训质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