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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像狗一样奔跑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里则林
出版社 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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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ONE一个」常驻高赞作者里则林首部作品集!

《像狗一样奔跑》收录一个萌怪青年,56个肆无忌惮的纯真故事。

他曾创下七篇文章在「ONE一个」获得25万高赞的记录,“一个”上累计获赞高达50万。文风有时走心,时走肾;偶尔温暖,偶尔荒唐。可能上一秒把你看哭,接着下一秒就让你笑尿。

为奔跑,像狗一样又何妨。“当你开始认真对待自己,你总能在下划线里填上属于你自己的答案。希望我们都是步伐轻盈又专注的,像狗一样奔跑的人。”

青年作家刘同、陈谌、张晓晗、姬霄、苑子文、陈亚豪,青年漫画家吴琼琼、失控的Saner感动推荐。写给所有不遗余力坚持自我的纯真少年。

内容推荐

《像狗一样奔跑》是「ONE·一个」常驻高赞作者,萌怪青年里则林的首部作品集,当中有与众不同的独特视角,有叛逆不羁的雷人行径,有年少生活的种种记忆,有迷茫,有思考,有成长。你有可能被他的冷酷不羁所折服,也有可能因为他的种种恶搞捧腹大笑,然后在紧接着的下一秒,得到长足的温暖与感动。

一直在遇见,也一直告别。看一个昔日荒诞不羁的少年,如何在经历和思考中成长为一个平和宽容的青年。或许从中,你可以看到过去和现在的自己。

目录

推荐序 路边的人民币不常有

序 都说我会长成渣,但是我没有

Chapter One 像狗一样奔跑

 你去了英国

 像空气,像大地

 等太阳的人

 像狗一样奔跑

 你是你坚强的后盾

 千百万个夏天

 世上唯一的你

 路灯

 夏天里的少年

 九零年代

Chapter Two 你曾是少年

 我的王国

 重庆,重庆

 挥一挥手,带走所有云彩

 不再让你孤单

 地球上的小星星

 飞来飞去的鸟

 那些黑夜里的眼睛,就像时代的萤火虫

 在时间里流转

 不散的宴席

 夏天快乐

 姐姐

 流淌的时光

Chapter Three 像风一样自由

 像风一样自由

 叛逆时期的屋檐

 我有一个仇人

 我在起风的日子,盯着姑娘的裙子

 人生就像豆瓣电台

 写给早恋堂弟的信

 学生守则

 野蛮生长

 我的圣诞老人是个美丽的谎言

 等待阳光洒满地

Chapter Four 当整个世界是倒着的

 一百种生活

 所谓世界末日

 隔绝的信仰

 理想主义是红墙上的一抹灰

 更好的世界

 逃跑的木偶

 这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在你面前,两手空空

 一个陌生男人的来电

 我懂你的时候,你却老了

Chapter Five 路的尽头,是一片海

 路的尽头,是一片海

 遇见曾经的自己

 每个今天,都是余下生命的第一天

 从此没人给我说说话

 像流苏这样的男人

 爱的杂谈

 青春的坟墓

 我所理解的卖萌

 当世界安静下来

 再见,贫瘠的少年

Chapter Six 你在荒凉的地方,开出了一朵花

 你在荒凉的地方,开出了一朵花

 一个疯子的故事

 一个傻子的故事

 一条河的故事

外一则 想要的生活是否一定适合自己

代后记 不羁少年成长史

特别致谢 你是有多不红啊

试读章节

像空气,像大地

无论我们曾爱过多少人,最后留下来的,一定是那个让你习以为常的人。像空气,像大地,让你活得踏实。

咪咪哥最后一次分手,是在23岁那年的秋末冬至,那个女孩叫海螺。

那天海螺围了一条奇怪的围巾。在吃饭的时候,咪咪哥一直在思考,到底要怎么样开口。每次缺乏勇气的时候,咪咪哥会先吃点辣,比如小时候跟人约群架,对面站了一群清一色的光头,咪咪哥有些紧张,忍不住地瑟瑟发抖,脸上的微表情出卖了他的恐惧。对面为首的光头大喊一声:“怕,怕就不要出来混!混,混就不要出来怕!”当时我在旁边,马上默默记了下来,这句话成为了那年我比较有文采的QQ签名。

咪咪哥听完二话没说,转身就走,进小卖部买了一包泡椒凤爪,蹲在角落开始自顾自地吃了起来。大家都看着他,光头们很焦虑,并且觉得很尴尬,觉得自己阵仗排得这么大,这人居然转身就啃鸡爪去了。

当咪咪哥啃完一包泡椒凤爪,辣得不断倒吸凉气感到怒火中烧的时候,才猛然站了起来,手里抓着一把鸡骨,甩向光头佬,大喊一声:“刚刚谁说老子怕的!站出来!”然后对面哗啦啦地站出来好多人。

那次咪咪哥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好长一段时间。所以分手那天,咪咪哥先点了一大盆水煮牛肉,只吃辣椒不吃肉。海螺在对面觉得很感动,毕竟自己只吃辣椒,把肉留给对方的男子,这个宇宙里并不多。

咪咪辣得头皮发麻,双唇类似火腿,找回了童年的勇敢时,才终于开口:“你这条围巾怎么这么眼熟?”

海螺愣头愣脑地把围巾取下,然后嘻嘻地笑了起来:“这条是你的秋裤,以后每年冬天来的时候,我就把你的秋裤洗干净晾起来,然后用剪刀从裆部一分为二,这样我们就有独一无二的情侣围巾过冬啦!”说完傻笑着看向咪咪。

咪咪哥愣了一下,边吸着凉气,边结巴着说道:“那,那我们就分手吧!”说完站了起来,转身就走。走到一半,又回过头来,大喊着:“别问为什么!也别问why!”

海螺只是愣愣地坐在原地,过了一会儿,才红着眼睛问:“这两句话,有什么区别啊?”

咪咪哥站在原地,欲言又止,走回去,端起一杯水,一饮而尽。

分手后的咪咪哥照旧呼朋唤友,宣布失恋,但这次和以往有细微的区别,他只呼唤了我一个人。

“你知道吗?端起水杯一饮而尽那一刻,我心里飘荡着一首刘德华的《忘情水》。”

我听完心里毫无波澜,因为我太知道了,咪咪哥有特别的失恋技巧,伤感不会超过12个小时。我只是低头继续吃着宵夜,喝着啤酒。咪咪哥说完看我完全不理他,就低头不断地喝着酒,但喝着喝着,我发现他这是要往闷酒里喝的节奏了,就像在喝酒前提前吃了一片炫迈。看着他忧伤的脸庞,我开始觉得有点惊讶,难道他是真的受伤了?于是试探着问了一句:“你怎么了?”

咪咪哥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摇了摇头。

其实咪咪哥是个情场浪子,因为年少时他立志成为一个风一样的男子,但后来有一段时间类似疯子,并且不肯交暑假作业,老师一气之下让他别来上学了。他听完一气之下就不来上学了,最后去上了职中。

咪咪哥去了职中以后,整个人都放荡不羁了起来,还被许多放浪形骸的女孩倒追。因为上帝是公平的,没给他优越的智商,却给了他优越的长相,加上那年头那年纪我们结识的女孩子都没啥内涵,不太欣赏我这样才华横溢的男生,只喜欢咪咪哥这样的帅哥,所以那时候我们羡慕之余,没事就开个赌盘,赌一赌咪咪哥这次的恋爱能撑多久。有个执著的小伙子坚持赌咪咪哥会超过四个月——赌了四年,输得我们都不忍心再跟他做朋友了。

但海螺是咪咪哥生命中的奇迹,足足有一年多。这姑娘平时大大咧咧,我们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着一件宽领毛衣,宽到感觉她家可能需要换个洗衣机那种;穿着一条牛仔裤,一双匡威帆布鞋,挎着一个黑色斜肩包。她基本属于那种“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从此觉得自己又多浪费了一秒”的姑娘。

老狗看了一眼海螺,又看了我一眼,然后对着海螺做了一个ok的手势。我摇摇头,对老狗说“你错了,应该是这个”,然后竖起了大拇指。海螺咧着嘴开心得笑成了舒淇。其实她并不知道,老狗做的手势表示最多三个星期要被甩,而我不赞同,摇了摇头,表示最多一个星期。咪咪哥只是在旁边尴尬地笑着,少有的羞涩。

一个星期之后,我们大家又聚在一起,海螺姑娘仍然笑嘻嘻地坐在咪咪哥旁边,看着我们插科打诨,我默默给了老狗二十块。三个星期之后,我们在人潮中看到咪咪哥和海螺站在车站等我们吃饭,老狗又还了我二十块。

如果满分十分的话,海螺姑娘初次见面的得分加上感情分一共得了一个“π”。可随着时间流逝,海螺姑娘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逐渐逆袭。

P37-40

序言

路边的人民币不常有/刘同

你必须先伸出自己的手,别人才知道如何扯你一把。

如果你认同这句话,你也能认同这本书的作者里则林应该就是千手观音。

在没有人理会的日子里,我想里则林应该是掉入地洞的少年,每天花23个小时练习自己的肺活量,然后花1个小时朝洞外咆哮:有人吗?有人吗?有人吗?无人回应也不黯然失色,第二天继续,再来一次,持续至今。

他说:“直到有一天,我的文章突然被人发现,当天被转载了一万多次,然后陆续有出版社的编辑把头探到洞口,才发现这里真的有我这么一个人。”

时间回到几年前,当时杂志《女报》约我写一篇卷首故事,我二话没说答应了,因为人生第一篇被《青年文摘》转载的文章就是被《女报》发表的,抱着一种感恩的心情,我对约稿的编辑说:能不能给我看几篇你认为特别好的范文?我找到感觉之后,就立刻写给你。

编辑给了我五篇。我从第一篇一字一句阅读,清晰地记得那篇文章字字铺陈在心里,就像历经了四季,读到最后,眼泛泪光竟然有些愣神,我在心里飙了一句脏话,然后感叹,写得也太好了!

只是奇怪,这么好的文笔,怎么我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呢?一方面我惭愧于自己的孤陋寡闻,一方面我很有冲动想看看这位作家写的其他东西。从他所写的内容来看,年纪应该在三十出头,和我差不多的年纪,作者叫里则林。奇怪的名字,但不矫情。

我放下手头的一切,开始在网络上搜索这个名字,先是找到貌似他的博客,然后再找到他的微博,一点一点了解,才发现,哦,原来他是一个逗比,哦,原来他是个广东人,哦,原来文字只是他的爱好,啊?他居然是一个90后?!

再后来的事情就自然而然了,我给他留言,把他的文章分享出来,而他就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很直接地对我说:“同哥,我可能要回去帮家里管厂子了,再也不能写作了,你能不能帮我介绍个出版社出本书啊。”我就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了我的出版人,出版人都比较功利,行不行看质量,和人情没什么关系。后来的后来,就有了这本书。

里则林总说:同哥,谢谢你。然后还会说更多肉麻的话。我总是嗯嗯嗯,赶快默认,让他闭嘴。

而事实上我在想,这与我是不是好人,真的关系不那么大,以我一己之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帮人改变一生。如果那本杂志不是第一个为我发表文章的杂志,如果编辑给我的文章里第一篇不是里则林,如果他的博客或微博不是实名制,如果他的微博和博客不是每天坚持在证明他是真正热爱文字的,我想我是断然不会认识他的。但以他的年纪与文笔,我想今天即使不是我发现他,总有一天会有另外一个“同哥”去认识他。

一个人有价值会发光,怎会担心路上没有行人把他拾起来交给警察叔叔?

而实际情况是:行人到处都有,路上的人民币不常有。

只是希望,这样一个一直处于黑暗中努力自我发光的年轻人,十年后,二十年后,在白天也会持续蠢蠢地闪闪发光。因为写作这种东西,稍不留神,熄火了,就很难再点燃了。

后记

不羁少年成长史

这篇本来不该是我来写的,是我死皮赖脸讨来的。因为一直以来,我都固执地认为我与这个少年的相识是冥冥之中注定的。

细细一数,我应该是与他相识在那个十四五岁自勺花季,那个满脑子洪兴男人和日本姑娘的年纪。那时,初中的他刚刚经历了一系列风云变幻的人生转折——从某名校转到我校,又在我校因与“老狗”一干人呼风唤雨进行社团活动等各种原因被留级到了我们年级。再然后,经历、地位、气质以及长相都绝对领跑全年级的他迅速集结起了整个年级所有志在江湖的热血青年,每天与我们可爱的人民教师进行各种游击对抗。

每天早晨,我们会集合在楼梯口,点头哈腰地对他鞠躬,然后对他说:“则哥好。”他会一脸浩然正气地示意我们围成一圈,然后信步上前,坐到最高的一级楼梯上,用猫头鹰一般的小限神俯瞰我们几秒钟后,大手一挥,我们顺梯而坐,开始愉快地商量今天的“战略战术”。

这样的仪式一直持续到有一天,他严肃地告诉我们:“还是叫叔吧,你看香港电影里,真正的老大都叫‘叔’。”于是我们只有悻悻地跟着叫:“则叔好。”

用现在的话说,则叔那个时候与现在截然不同,全身都是一种华丽丽的偶像即视感。能冲锋,懂管理,讲义气,负责任,这对于十四五岁的少年们而言,根本就是男神的存在。这样的细节存在于方方面面,比如我们一群人常躲在操场背后的角落,偷偷抽着廉价的香烟。而每每烟卷燃烧过半的时候。会被则叔站出来挨个打掉,在地上踩熄,劝诫我们:“年轻人别抽那么多烟,后半截全是尼古丁。”然后每次在网吧、游戏厅消耗掉最后一分钱后,再组织我们来到操场背后寻找当时丢掉的种子,一边吐着烟圈一边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有的时候,要想着没有的时候。”

这句话,让当时一无所有的我们无不感同身受,而这些零碎且疯狂的记忆们,似乎也成了这一群小破孩莽撞的青春里大部分的注脚。

初中毕业,绝大多数热血青年因为没能考上高中,义不容辞地投身社会各行各业曲线救国去了。少年里则林则带着一肚子乱码地被家人发配到了海南岛。从此相隔一片海,联系甚微,仅靠网上一些只言片语问个音讯。

再次见到他距离上次分别已又是六年。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除了身高、发型没有走丢,迷离的小眼神依旧迷离之外,曾经的少年已经不复当年的模样,气质倒了一百七十多度。我们开着他家的车,在这个说粤语的城市飞驰,聊的话题也从当年路过的姑娘变成了一个个少年的梦想。相比不争气的我而言,这时候他的变化已可谓脱胎换骨,网络写手,专栏作家,签约作者,网络电台发起人,光线传媒实习生。这一堆光环虽然不能给他带来太多实际的物质回报,却坚实地记录了这几年他一个人追逐梦想的过程。

他因为身体原因几乎不怎么能喝酒,因为谈恋爱的原因也几乎不怎么明目张胆地吸烟了。一个人高中在海南和后来大学在广州那几年,让他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让他养成了用文字来表达情感的习惯。他不再热衷于出入酒肉场所,而是喜欢提起姿态去咖啡馆要一杯咖啡,然后把一些随心想到的东西用心地再思考一下。

有时候我常常会想,是什么让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孩子王蜕变成了如今的模样?或许是他父母前几年对他“放养”式教育所造就的吧。

直到有一次我与他的妈妈聊天,无意中提及他曾经发过的一篇关于父母的文字,字里行间流露着满满的真情,让人忍不住动容。可他妈妈却一脸迷茫地看着我,说:“他从来不告诉我们他写东西,也不给我们看。”——他爸妈似乎并不是一眼看上去就特别有文化气息的人,却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独特的粤商精神给了他现在这样衣食无忧的生活。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愣住了。之后他姐姐也跟我说,有一次她悄悄给爸妈看了少年写的东西,他妈妈很高兴,到处给朋友和亲戚传阅,少年知道后十分生气,认为是故意显摆。与家人大吵了一架摔门而去,像极了一个极度倔强却又羞涩于表达情感的小孩。

突然我好像懂了什么,也许事情并不像我想的那样。

那些我们看到的他的转变,根本不是外界影响了他,而是他在努力地去想要影响外界。他可能是个非常坚强也非常脆弱的人,他可能也是个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人,所以才会在那些孤独的黄昏午后,努力地去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他曾说,他去到高中,看到了他的女神,他觉得自己该恋爱了,于是他打败了一大波热带槟榔少年,从他们手里抢到了那个女孩,这个漂亮到有点暴躁的女神与他厮守了七年,还时不时高调地出现在他的文字里。

他说,他想要写东西,于是他开始不停地在博客上写,从无人问津到现在小有名气,从纯属释怀到现在小有约稿,稿费对于一个刚刚毕业的年轻人而言还算可观。

他说,他要让更多人看到他的东西,于是开始做电台,做文学群,不计回报地做,不求利益地坚持,现在,小时光的网络点击量早已突破千万。

他还说,他要做导演,他要做APP,他要做杂志……只是他说的话,比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更有魔力,这份魔力大约是源自他还拥有一种执行力,去把自己说出的每一个目标变成实际的执行力。这恰恰是90后这个相对浮躁的一代最缺乏的东西。

这份魔力还在于,他是他自己,也是好多人,像是一个文学作品中的角色,经历着电影情节里的经历,最后去完成自己的梦想。这样丰富而纯粹的青少年时光想必是绝大多数人似曾拥有但又不尽相同甚至远远不及的,那种感觉就像你读他的文字,总能从他的大众的经历中找到自己独特的片段,又或者能从某些特别的极个人化的桥段里找到通俗而广博的情感。

就像一千个人读出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可能一千个人也能读出一千个自己,一千个里则林,八百万个人就能读出八百万个里则林。

这种感觉是神奇的,神奇到他自己看到这段描述都会不好意思地脸红,因为一般没有文化的脑残粉是写不出这样浮夸的描述的。

这当然是在开玩笑。

但不开玩笑的是,对于作为一个与作者一同经历过这本书文中很大一部分内容的我而言,对于这些东西的感触可能远远超过你们,但那些文中你们比我更熟悉的名字——老狗、大力佼、男朋友女朋友们,他们作为这部不痛不痒的杂文集的一部分,也许不能给你洗礼般的大彻大悟,但至少能够跟作者一起,把作者的生活透视在你们面前,与你们自己的生活对照渗透。倘若是还能让你寻找到那些青春里走丢的梦想与感动,想必便更是功德无量了吧。其实这并不是多大的事,生活原本就应该更加简单而粗暴,只是我们活得太过困倦迷茫,恰巧少年里则林足够清醒。虽然清醒在某种情况下也代表着更加的艰辛。我们总是习惯于去责备生活里的不如意,却忘了造成那些不如意的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你自己。在面对困难面对阻碍面对孤独面对先天缺陷时,你是像只兔子一样躺下来还是像不怕死的王八一样冲上去获得胜利?

转限自驹过隙,少年里则林已经变成了青年里则林,欣慰的是他仍然保持着少年—般的阳光和清澈,这种清澈是源自对生活的无可畏,自信自己有可为。这是一种极其平凡却极其奢侈的状态,令多少同龄人眼红得想要复制一份—模—样的生;舌,像里则林一样的生活。是的,这几段话确实不是奉承,是我蓄谋许久想要作为结尾的段落,不过在真正需要结尾的时候,我发现了两句姿态更高的话。

一个是作者的微博签名:“人生很长,传递你所收获的。”

第二个是一个叫瑶瑶的女孩儿在少年今年生日时送给他的话:“唯愿你把人生过成你最想要的那种样子,就算偶尔有点遗憾也能当作调剂。希望你所拥有的每一天、每一刻、每一秒都是你最最期待的那一种。”

在文章的结尾,故事的最后,希望各位读者和我自己,彻底读完这本书后再次翻开第一页时,能收获更多东西,并且记住,那些宝贵的体验和感受,或许不再是里则林给你的,是你曾经藏起来的。

谨祝各位开心。

@周周周疏影

2014.05于重庆

书评(媒体评论)

即使我没有在网络上发现里则林,你们也迟早会发现他。这就是我对他文字的所有评价。

——光线影业副总裁 刘同

初次见到里则林,痞气十足,像是从青春小说里走出来的坏坏男二号,相谈两句后,觉得是个从童话故事里跳出来的卖棒棒糖的纯净小男孩,蕴含着萌翻世界的可爱。他随性洒脱,却有着对生活一丝不苟的认真与爱。他叫里则林,成长过程里常被人认定是“废柴”,如今却点燃自己,给你光亮给你热。

——“左右的工作室”内容总监 陈亚豪

每次见到里则林,就想起十七岁时的自己,那个满怀心事的浪荡少年。读过许多故事,他的故事最安静,平铺直叙,情绪缓和。这样一份安静,对于瞬息万变的极速世界是一种倔强,也是一种抗争,力求不被世俗改变,不愿变成经验老到的大人的抗争。少年心事何其简单,我们都曾经历过,也都在渐渐地失去着。于是,像狗一样奔跑,心无旁骛地奔向目标,最终会成为最容易触动我们情绪的阀门。

——资深媒体人 姬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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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