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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那年我所喜欢的男孩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吴淡如
出版社 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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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起初是因为一句话,被吸引:曾经很喜欢一个人,在苍白的青春里曾有一个未完成的梦,想来就是一种幸福。很多人会为情窦初期的爱恋折磨,因为苦涩因为酸楚,可是吴淡如笔下的各种看似现实的故事,却有一种回甘的感受。这种时过境迁的回头,像眼泪结冰后遭遇阳光,内心的所有阴湿都被渐渐熨干。太多的爱情故事已经无法感动我们,可能是进入社会太久,变得不相信爱情,可是吴淡如说,唯有爱情才能拯救爱情。我们内心的那根火柴只差一刻摩擦,温热总是从内心暖出去。吴淡如笔下的这些爱情故事,有时候挺刻薄,往往让你想不到结局,而结局也没有绝对的好或者绝对的坏。本来,爱情就没有对错。只是,吴淡如编著的《那年我所喜欢的男孩》会不会让你记得,那个曾经让你很喜欢的人。

内容推荐

在《那年我所喜欢的男孩》的作者吴淡如笔下,你可以窥见爱情的甜蜜、深邃、残酷、缺憾,还有,不可捉摸……

睽违多年,吴淡如重新执笔展卷,写下这部爱情小说集,娓娓诉说男女深陷爱恋、情欲时不同的面貌与纠葛,故事中的主角或深情缱绻、或独占欲高、或用尽心机、或充满绮丽幻想,但都那么真实地贴近我们的生活,或许,他/她们就在你我身边?

目录

序 那年我喜欢的男孩

水底下的秘密

爱是世界上最诡谲的形状,有时像天罗地网一样罩在你身上。

那年我所喜欢的男孩

曾经很喜欢一个人,在苍白的青春里曾有一个未完成的梦,想来就是一种幸福。

天使的汤方

我遇到一个天使,她煮了一碗叫做天使浓汤的汤给我喝,所以我痊愈了。

当池塘恋上海洋

她要的是一个海洋,而能力卑微的我只能给她一个池塘。

能拯救爱情的,唯有爱情

现实中的我,被阿旅形容成“一谈恋爱就像一滩烂泥”的女人。

非嫁不可补习班

是的,我是参加了准新娘魔鬼训练班才变成这样子的,这不是我的本色。

出租女友

她是我租来的女朋友,一个可恶的千面女郎。

未婚妻的复仇

“我不要再当廉价的女人了。”

她一直自诩价廉物美,可是被当成廉价品,实在不好受。

金婚纪念日

时候到了,都五十年了。

就算我只多活一天,我也要让你知道,我是有能力离开的,就选明天吧!

不良中年

我好像活在沙漠中快渴死的仙人掌一样,多么渴望来自她的一点点水露。

最好的朋友,最狠的情敌

她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怕的是,她也是我的情敌。我差一点眼睁睁地看着她和我的男朋友……

蜜月温泉旅馆

“爱情之于我,胜过婚姻。婚姻不过是一张人为的合约,爱情从心而来。”

深紫色日记

没有男人陪伴的生日,却还是那么充实。我终于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了。

后记 倾我所能,写我所爱

试读章节

这一天,一如往常,我在前往公司的路上阅读报纸,出乎意外地看到了他的照片。

右手的咖啡溅了出来,泼在长裤上,我尖叫了一声。还好,咖啡不怎么烫了。

“怎么了?”小秦回过头来问我。

“没什么。”我说。

很多故事若要从头细说,得花好久的时间,不说,反而比较轻松。

我习惯保存秘密,这是年轻时就养成的习惯。我不是个沉默的人,但是,不该说的话,我是永远不会说出口的。

他还是一样的浓眉大眼,只有下巴比十年前稍微圆了点。说也奇怪,经过了情变,我虽然有点恨他,但他还是我心头最在意的人。

我本来以为自己是不爱他的,只是假装爱他;却在他不爱我的时候,发现我有多么的爱他。爱是世界上最诡谲的形状,有时像天罗地网一样罩在你身上。

你以为只要当你不在他身边,你就渐渐逃掉了,但只要有任何轻如棉絮的东西再次提醒你的记忆,你的心里却还会有朦胧的痛觉。

如果有机会再见他,再握一次他的手,那么,我还是会对他说,真遗憾错过了他,不管他现在是什么样子。

“小秦,你会游泳吗?”我问。

“不会!”他是个纯朴的人,笑容里总带着歉意。

“哦。”

“您会游泳吗?”

“我不只会游泳。”我说,“我还有潜水执照呢!”

“哇!您好厉害,真看不出来。”他说。

他才二十二岁,刚从乡下到城市来。虽然路不太熟,但我还是录用了他。只因他浑身散发着“我很老实”的气质。反正,现在只要看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世界上没有一条路是找不到的。

“海底下很危险吧?”他说。

“不会啊,相反的,很平静,平静到你以为不会发生危险……”

“哦。”他搔搔头。这表示他听不懂我的话,他也不想装懂。这样的人让我放心。

我泅泳进了记忆里,回到了蔚蓝的海洋……我看到了水草、海葵、热带鱼,还有扭头摆尾巡回在浅滩的白鳍礁鲨……从我呼吸器里冒出来的气泡,像一个又一个小小的透明飞碟,飞越海平面,脱离了压力的束缚,变得越来越巨大……

我和他是大学同学。大三那年,他转校过来。

他转进来我念的英文系。

第一次走进课堂时,在班会中用英文自我介绍便语惊四座。他的口语比班上任何一个同学都好得多,因为他是个小留学生,从小就去美国读书,腔调不纯正是不可能的。

我还记得他说:“我在美国混得好好的,一点也不想回来。只是因为我有个顽固的爸爸,硬要我回来接班,我只好转回来。我在美国念的大学也不怎么样,所以才转进你们学校……”

有人抗议,有人笑,我笑了,“我选英文系,是因为应该比较好念,还有女生比较多,应该会帮忙我。大家可不要以为我对于文学有任何的兴趣,所以请尽量帮我,我一定会答谢大家的。只要我念完大学,我死也不会再念书了……我的专长是运动,尤其是跟海洋有关的运动,如果有兴趣,我会带你们去玩。”

我觉得他好酷。

他有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黝黑的肤色,高大健壮。可能是因为他一直在国外的缘故,衣着与气质都和本地学生大不相同。

但是,从第一次看见他开着一辆敞篷的B川(宝马汽车)进校园时,我就决定,他将是我的。

他叫张耀祖。同学们传说,他的父亲是知名的企业家张君义。

嘿,就是他。

我必须要爱他,因为我的成长过程真的太辛苦了。从念中学以来,我就必须要半工半读才能完成学业,一直到大三,晚上还必须穿着清凉的在一家美式辣妹餐馆打工,有时也担任啤酒推销小姐。P2-4

序言

女人对于过往的情人,常有过度美化的想象。

特别是在后来的感情生活不怎么愉快的时候。

A,和丈夫结婚六年,常因细故争吵,她对不知浪漫,对她说的话总是嗤之以鼻的老公,除了“为了孩子只好多忍耐”这句评语之外,好感已荡然无存,“现实生活很辛苦,还好人还有想象力——她常想,如果嫁给初恋情人,一定不是这个样子。”

早知道……早知道当时应该要原谅他的。

只可惜当时年轻气盛,在爱情上有些洁癖,所以当初恋男友在某一次酒后跟她坦白,其实,他在和她交往的期间,曾经一时胡涂,和别的女人有过一段关系,她勃然大怒,说:“我永远不会原谅你,你弄脏了我的爱情。”

毅然决然,她离开这一段本来发誓一定要嫁给他的永恒感情。

没过多久,她嫁给极力追求她的、比她大上十岁的先生,还故意把喜帖寄给前男友。

婚后,她有些后悔。对每个还没有看破“爱情就是这么一回事”的女人而言,婚后的爱情的平淡与琐碎,与她原来的想象有一大段距离。她开始用怀念前男友来慰抚自己,常想,这时候如果是他,一定不是这样。前男友的嘴甜多了,前男友在天气冷时,会自动把衣服脱下来披在她身上,前男友不会忘记她的生日……她甚至曾经在梦中梦到他好几回,他还是那样年轻爱笑爱打球,一副十足的健康形象。

终于有一天,她在网上遇到他,他对她打招呼,问她,你还好吗?

后来,他约她一起去看夜景。

他以前常带她到山上看夜景的。

她和他并肩坐在很熟悉的山上,看着一样闪烁的万家灯火,心里酸甜苦辣百感交集,就在这时候,她忽然感觉胸口一阵冰凉,他竟然不经她的同意,把手伸进她的衣领里。

她惊讶地瞪着他。心想,天哪,你怎么是一头色狼?愤怒地把他的手挥掉。

男生不以为然地说:“怎么?干嘛大惊小怪。”

眼前的那个人,明明是她的初恋情人,但此时完全是个陌生人。粗鄙,猥琐,那一刻,她开始怀念自己那个很不会讨好她的丈夫。她心想,还好她嫁给自己的老公,万一嫁给这个人,此刻他说不定会带着别的女人看夜景,还很不礼貌地上下其手。

她也很后悔,干嘛还跟初恋情人连络?她最美丽的梦破了,她的美好记忆被污染了。

她知道,人不能太诚实。这一段故事,她当然绝对不会告诉老公。就当成心中的秘密。

后来她只好把她的想象力转向韩剧。她最爱看裴勇俊了。

女人想要活得好,都需要一点想象力。

那年我所喜欢的男孩这本书献给你,都是温馨故事,虽然未必尽是甜美,但都有小小惊奇,陪伴你的想象力天宽地广地奔腾。

吴淡如

2011。5。9

后记

十岁的时候,老师在课堂上问:“你长大以后要做什么?”

我胸有成竹地回答:“小说家。”

好奇怪的答案。

当时,我只是一个乡下小孩。书念得普通,作文也没写得很好。我所知的“大人的工作”也非常有限。有生以来,我也从来没有看过任何一个小说家。

为什么我要当小说家?

可能只是因为在爸爸的书橱中有几本有趣的小说,以此成为我的启蒙课本。像无名氏的《塔里的女人》,还有《飘》。这些书都是某个年代红极一时的爱情小说,但对于一个还没有经历过青春期的十岁小孩而言,它的题材显得有点遥远。

那时的我却以为自己全看懂了。

从此,我觉得当个小说家一定是一件很酷的事。打开一本小说,就像打开一扇门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地跳进别人的人生里,变成了小说中的“我”或“他”。

在我心中,小说家等同魔术师。他们用笔创造了一个世界——脱离现实的奇幻世界,或者是与现实并存的另一个现实世界。小说家的心情决定了那个世界的温度,轻轻一笔也可左右一个人物的快乐幸福,甚至存亡。

没有想到在二十一岁那年,我真的出了第一本小说。

如今,很多年过去了。我写过了无数字。

除了当作者之外,我也还有一些众所皆知的工作。至今我仍热爱冒险,兴趣广泛。不知何时从一个木讷的乡下小孩,被迫成为一个在荧光幕前伶牙俐齿的家伙。

“为什么你那么忙还有时问写作呢?”这个问题我被问过一千次以上。

显然,这是很多人的疑惑,但我自己从不疑惑。

我很喜欢写作。如果你朝朝暮暮地做一件事,做了那么多年,仍然喜欢(虽然也常有一些想撞墙或丢笔的时候),可是如果不做,对它的思念就会让自己焦躁不安,那么,就是爱了吧。

很爱,就会有时间。很爱一个人,不远千里看他~眼也好;很爱~件事,就算写几行也行。

终日思之,何曾忘之。

一个很棒的题材对我来说,比一顿米其林餐厅的美食还有吸引力。

到现在,仍然可以为它茶饭不思、废寝忘餐。

那就是爱了。

然而,好些年来,我已经很少写小说了,反而絮絮叨叨地写了好多杂文。

原因很多。仔细追究起来,我自己最可能的解释是:写小说需要一种氛围、一种感觉、一段时间……

甚至一种信仰或信念。

太理性或平静的心境,并不适合写小说。  还有,写小说是个古老行业,像古董车一样,需要一段“热车”时间,它才能发动。而刚发动时,速度一定缓如龟步,而且还会故障。在时间零碎的情况下,小说的梦被我压缩了好多年。

但是我从来没有忘记这个初衷。

也许你很难相信,这个系列的第一个故事,是我在人生最惊惶的时候写下的。那个时候,我刚经历了要命的过程(这个过程若要仔细说来,话有点长,总之,船过水也无痕了)。

那时,我自己刚刚逃离鬼门关,慢慢恢复清醒,而太早出生的孩子还躺在加护病房里,除了每天探视她,唱歌给她听、为她祈祷之外,什么也不能做。一回到家,我忍不住焦虑不安,像一只在原地打转的蚂蚁。

这时唯一能拯救我的就是小说了。

我仿佛一个翻出古老道具的魔术师。企图让自己进入另一个安稳世界、进入另一个人的故事,当我开始说故事时,那些现实中种种不愉快的情节和痛苦就这样被跳过了。

嘿,我竟然在这样的时候又开始写小说了。

也许你会说,小说家还真不是正常人。

不管是读,还是写,小说总在人生的某一段艰难时期拯救了我。

灾难过去了,孩子出院回家了。每个晚上,当孩子甜蜜地睡着之后,我的小说盛宴时间就到了。缓缓打开计算机,我像一个聚精会神的电玩玩家,进入了另一个自己创造的世界……

我专心地写着小说,享受品尝这世上最美好的滋味。

这些故事,都是会发生在平凡生活中的爱与记忆的故事。记忆是灵魂的保险箱,而唯有爱值得珍藏。这些故事,多偏于温暖,微微的酸,微微的凉,因为写这些小说的时候,我的心里很需要一个拥抱。想象中的爱情故事,总能让我走出现实偶有的无奈和荒凉。

倾我所能,写我所爱,是我彷徨时的镇定剂,是无止尽的捉迷藏游戏,是救赎也是希望,但愿有人能懂,能换一个会心微笑已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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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2: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