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学体系中一个独立学科的经济法与财经专业课程的经济法不是同一个概念。前者是指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后者则是着眼于财经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规范,它不仅局限于法学体系中的经济法,也涉及传统民商法的相关制度。吕国民和莫万友编写的《经济法(暨南大学成人教育会计本科系列教材)》这教材是为财经会计专业的学生所用的,显然是指后者。它包括的范围主要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经济法考试大纲的内容为依据,与法学中的经济法体系没有必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