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是以实定规范、实务经验与学理诠释共同构筑的部门法知识体系。刑法学教材的编写应当服从法科教育的一般规律,并努力寻求自身特质的充分发掘与恰当表达。特别是高职高专类的教学用书,除了依教学大纲的要求清楚讲授基本知识,还要有意识地协调实践操作技巧与理论思辨能力的养成,并通过习题演练适当衔接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黄京平主编的《刑法(第4版)》的编写即始终坚持前述宗旨,努力提供与刑事立法、司法实践及刑法理论发展相适应的成果。
作为高职高专类刑法学教材,本书连续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自初版面市以来多有好评:不仅被高职高专类法学院系普遍选用,也被部分本科类法学院系选用,并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这无疑是对编写工作的重大褒奖。但我们也意识到,刑事立法、司法实践及刑法理论的发展,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典总则规定和分则规定的修正,提出了跟进修订教材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