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29目,花冈诉讼案以和解形式获得全面解决。目本鹿岛建设公司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受害者提供了5亿日元的赔偿金,在此基础上成立了“花冈和平友好基金”。2000年。他月29日,花冈诉讼原告团在北京召开会议。选出了“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委员中除了有“花冈受难者联谊会”代表、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等中方代表外,还有花冈诉讼律师团等日方代表。
抗日战争期间,日本政府为了弥补国内劳动力的不足,从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在中国抓了大批的战俘和百姓到日本做苫役。其中被抓到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的986名中国人,因不堪忍受非人的欺辱虐待,于1945年6月30日深夜举行暴动,打死了4名日本监工和1名汉奸,暴动最终失败。前前后后,有418名中国人因遭受虐待而死在存异国他乡。这一事件的加害者们战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BC级)判罪,这是唯一的一例被国际法庭判为战争犯罪的迫害中国劳工案件。然而,日本战败后,对花冈惨案未做任何善后处理,一直坚持不认罪的市场,甚至矢口否认这一历史事实。
本书所载文章内容为当年被日本强掳的中国现存受害劳工及其家属叙述自己和先辈的经历。同时用大量的史实图片充分揭露当年日本政府对中国劳工的强掳、压迫、残害的罪恶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