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的新书《故人故事》即将出版,她从纽约突然打电话给我,请我参加2月中在台北书展的新书发表会,可惜我因课业关系无法抽身前往,遂自告奋勇,愿意为她写几句话推荐。不料在她督促之下,这几句话竟然变成了一篇小序。其实我哪有资格写?她的各界朋友太多了,从演艺界到工商界到知识界的风云人物,车载斗量,本书中就包括李翰祥、胡金铨、方盈、张美瑶、张大干、黄苗子、刘宾雁、董浩云、俞大纲、高信疆……这些名人各个喜欢江青,在她的真性情感召之下,都不自觉地变成了她的好友和支持者。我不敢高攀,因为在我的心目中江青永远是一个真正的“侠女”,既然她在书中处处描写别人,也该让别人写点她的故事。其实我也没有资格写,只能以朋友身份写点对江青的观感和看完本书后的读后感,不料连自己的回忆也写进去了。江青是我多年的老友,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她只身来美国闯天下的时候就认识了。当时我在普林斯顿大学初任教职,常去纽约听音乐会。同事高友工教授向我提起江青这个名字,我当然知道。谁不知道她是大明星,而且是演过《西施》的大美人?然而当时我对台港的影艺界有一点偏见,觉得是“非我族类”,除了老友胡金铨之外,我一向避而远之。时在西岸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任教的郑清茂再三向我保证,江青早已洗净铅华,离开谣言满天飞的台湾影坛,来美国发展她真正喜欢的艺术——舞蹈,而且重新开始,最喜欢和我们这些学界人交往。在纽约见到她以后,发现果然如此。更难能可贵的是她性格直爽,完全是性情中人。于是我跟随高友工也“混进”了江青的朋友圈子之中,有时还陪她去林肯中心欣赏各种舞蹈表演,观后高谈阔论,不知不觉之间学到很多东西。最令我难忘的是江青在她那间斗室开的派对,每次都是高朋满座,大家挤在一起,饮酒作乐。纽约的画家各个放荡形骸,喝了几杯之后更是口无遮拦,辩论起来更是面红耳赤,就差没有打架。此中的佼佼者、几乎无人可敌的反而是我的学界同行——女中豪杰陈幼石。她也是江青的挚友,听到略带“大男人主义”的言论必起而应战。这本书中提到的大画家丁雄泉,就曾是她的手下败将。江青心存忠厚,在怀念丁雄泉的文中只说“坏来西丁”和这位她的女友“针锋相对,你一言她一语顶撞起来”,但未提她的名字。我想即使我提了,幼石也不会见怪的,因为她也是一位真性情的“奇女子”。和这几位奇女子交朋友,对我来说既有心理压力又觉得痛快之至。那群纽约艺术家大多是自愿流浪到纽约的穷光蛋,直令我想到普契尼的歌剧《波西米亚人》。去年看了伍迪·艾伦的影片《情迷午夜巴黎》,看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出奇的感动。这部影片又使我忆起在纽约见到的这些“浪人”艺术家,后来各个都成了名。数月前在台北美术馆看到丁雄泉的画展,不禁想到江青在纽约做“沙龙”主人的那段日子。12月初到高雄讲学,偷闲到高雄美术馆看达利(Dali)的画展(《午夜巴黎》中就有他),看完和妻子到楼上参观,闯进了柯锡杰的摄影展,不禁又想到在江青家里初识时他那副到处和人拥抱的童真样子。在展览馆的一间暗室里看到他拍的一系列华人艺术家的放大照片:丁雄泉、韩湘宁……还有林怀民,当然还有江青,不禁大为兴奋,向身边的老婆指指点点。其实,我那个时候不过三十岁出头,阅历有限,承江青之邀,只能作壁上观,大开眼界,但没资格参与狂欢。昨天一口气看完江青的这本新书,又百感交集,更怅然若失,因为书中的有些人物已经作古,当年纽约的“波西米亚”聚会,在江青离开后也烟消云散了。后来我自己也离开东岸,到中西部的印第安纳大学另闯天下,和江青见面的机会也少了。偶尔从友人口中听到她非但事业有成,而且结了婚,夫君比雷尔是瑞典医学界的名人,我好像在江青的派对中见过他。依稀记得有一个洋人对她情有独钟,喝得半醉,不停地叫江青的名字。真没想到如今连比雷尔也仙逝了。书中《三毛陪我们度蜜月》一文,情词并茂,读来莞尔,还附了他和江青在里斯本的结婚照片,内中这对俪人真是潇洒之至。套用一句俗话:非但有情人终成眷属,而且江青好心有好报!我移居香港后,和江青失去联络,不料几年前在湾仔一家餐馆偶遇江青,她才告诉我夫君已逝。又令我想起九十年代初在他们的瑞典小岛做客的情景。记得我适在斯德哥尔摩开会,江青只请了三四个好友到她家(内中有高友工)度周末。我因水土不服染了伤风感冒,当晚大家畅饮红酒,比雷尔见我鼻水直流,连打喷嚏的狼狈样子,站起来说:“我有妙药可以治你的伤风,就看你敢不敢试!”原来是芬兰桑拿浴。我还是中年,哪有不敢的道理?P93-96
这本杂文集,是老友林道群催生出来的。他为我收集了近几年在香港各报刊的文章——主要是《苹果日报》董桥主编的“苹果树下”,此外尚有《明报》、《明报月刊》、《信报月刊》等其他刊物。生活在这个日益繁忙的香港社会,我常常有鲁迅当年的感叹:除了写杂文,还有什么可写?当然,鲁迅的感叹是来自当年的政治环境,和当今的文化语境和心情都不同。当今香港的社会,速度和空间的压力,令人——特别是像我这样上年纪的人——喘不过气来,我只能尽可能蜗居书斋,把心灵寄托于读书和听音乐,尽可能与世隔绝,即使每天一两个钟头,也聊胜于无。这些杂文,都是在这种环境和心情下挤出来的。然而逼出来的也只能是篇幅不长、内容不丰、观察也不够深入的杂文而已。我毕竟尽了自己的一份心力。
为什么我还要写作,而且还在大学教书?如今早已过了该退休的年龄了,为什么不放下一切杂务,过闲情逸致的生活?我再三反思,得到的答案是:活到老学到老,我的知识和精神的求索还无法停止,否则就变成一个废人了,对社会无益。其实,对我等书虫而言,读好书何尝不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乐趣?何况我读的大多是文学书,另外我还有两样嗜好——古典音乐和老电影,我对之也痴迷不悟,竞然也因此而交到不少新朋友,我写这一类的杂文,就是为了和他们共用。心中有了想象的读者,写作的灵感和冲动也就源源不绝。和我以前出版的杂文集一样,这本书也是献给这群我想象中的知音。诚然,我最忠心的读者是我的老婆:不管我写什么,她都看,也鼓励我写。
此集定名为《情迷现代主义》,典出一篇评论伍迪·艾伦的影片Midnight in Paris——香港的译名是《情迷午夜巴黎》。文章在《明报》世纪版刊出时,编者就以此为名,倒是一语中的,看透了我的“现代主义情结”。在这个“后现代”的时代还执着“现代主义”,非但过时,而且“政治不正确”,然而我仍然执迷不悟,甚至在课堂上也大讲现代主义。既然本书以此为名(又是林道群的主意),我觉得应该在此做个非学术性的解释。就从这部《情迷午夜巴黎》说起。
为什么我如此“情迷”这部电影?最主要的原因是(如文中所言)它带着我重温旧梦,回到在台湾大学外文系读书的年代:在那个半世纪前的台湾农业社会,“白色恐怖”的政治压力下,我第一次读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太阳照常升起》、《丧钟为谁而鸣》……后来又读到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此书的最新改编影片正在上演)和短篇小说。难道我看了伍迪·艾伦影片中午夜出现在巴黎的现代文学名人(或鬼),不会心有戚戚焉吗?电影可以玩魔术,片中的主角可以轻易穿越时空进入上世纪二十年代,受菲茨杰拉德之邀请,参加他们的宴会;而我呢。当然巴不得时光倒流,也回到自己初遇西方现代主义的六十年代,然而这段似水年华的岁月,已经永不复返了。和妻子看完这部电影走出戏院,不觉也向她吹起牛来,她带笑向我浇了一盆冷水:“你那班《现代文学》的朋友,他们的作品我当年都喜欢,就是没有看过你的作品。”不错,我无此才华,所以半个世纪以后,我回归文学,迫不及待地讲述现代主义。“如果当年我不做外交官的梦而从事写作的话,如今又会如何?”我反问自己,立时一个幻想的电影场面涌上心头:自己也随着那个美国游客作家参加菲茨杰拉德的酒会,遇见他的女友Zelda,打了招呼,又在酒吧碰见海明威,老海叫了一杯红酒给我,拍一下我的肩膀道:“Hi,stranger,what kind of shitty prose are vouwriting?”我要怎么回答?难道把这本杂文集给他看?“里面还提到你呢,Daddy Hemingwav!”
不错,现代主义文学早已进入我的灵魂和骨头了,不可救药,令我对之锲而不舍,非但在杂文中写,而且在课堂上教,不停地重寻它的历史踪迹。记得数年前母校台大请我客座,讲一个学期的课,我定的题目就是《现代主义》,和一班年轻学生重读已成为台湾文学经典的《现代文学》杂志,讨论海明威和福克纳、卡夫卡,兼及白先勇和王文兴的小说。学生问我的作品何在?我不无腼腆地透露第二期我用笔名翻译的一篇托马斯·曼的小说,还翻译了一篇论文,只此而已,不胜惭愧之至。
然而,《情迷午夜巴黎》中出现的几位欧洲和美国现代主义的大师——除了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外,还有Gertrude Stein、画家Dali、电影导演Bunuel等人,现今还有多少读者看过或愿意花时间看?我在课堂上教,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学生的反应也不见得热烈。也许现代主义的时代早已过去了。伍迪·艾伦和我是少数的幸存者。
现代主义不仅是我的文学灵魂核心,而且也是我的文学批评和文化批评的出发点和坐标。我心目中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理论所批评的现代主义大异其趣,我不赞成这套理论强加给现代主义的标签,说它是精英主义,它提倡的艺术独创有独裁倾向,不够民主多元,又说它为艺术而艺术,脱离生活……这些都是带有偏见的看法。其实后现代理论所描述的当今世界,已经没有独创性可言;它反精英的背后所暗示的恰是全球资本主义影响下随波逐流的通俗文化,玩弄戏耍是后现代的主要法宝,这种流行文化,发展到了极致,完全以市场为依归,艺术家都为它服务。我并不排斥通俗文化,甚至在其中发现各式各样的独创风格,只不过连这种风格现在也被过度商业化的潮流洗刷殆尽。然而这个趋势,已经不可阻挡,我们只能从夹缝里找寻生存的空间和重新开创的潜力。我心目中的现代主义精神永远是叛逆的、独创的、绝不随波逐流。也因此我的看法在某些时髦人士的眼光中,有点“堂·吉诃德”,过了时而不自觉,徒向自己理想的风车而作战,所以注定失败。即便如此,我也不肯甘休。 有鉴于此,我故意把现代主义和不同程度的人文主义挂钩,以人的艺术独创性为出发点,而不是机器或市场经济。如何在市场挂帅的全球化环境中培养人文精神和鼓励创新,是我多年来关心的一个大问题,本书中多篇文化批评杂文,都纠葛在这个问题上,特别是建筑和都市规划。我一向关心都市文化,以前的书本杂文集也以此为主题;然而最近我却从都市文化的反思转向日常生活中人文精神和人文文本的探求,最近出版的两三本书,如《人文文本》、《人文今朝》和《人文六讲》,就是明显的例子,似乎有点抢救人文精神的意思。甚至在乐评或影评中也流露了这种意向。然而我也感到时不我与,这个时代毕竟变了,我能说的也只有这些东西,虽然我还没有说完,也没有说得清楚。所以今后还会再写。
人老了,时常怀念故人,也更珍惜朋友,书中有几篇关于人物的杂文和回忆往事的文章,皆是出自内心的有感而作,格调和语气都和其他的文化批评文章不太相合:另有不少音乐文章,全是“乐迷’’瘾发作后游戏文章,不可以专业水准鉴定。一并收集于此,聊娱各乐迷发烧友。至于这些杂文是否还有多少价值和可读性,只有留待读者公论了。
本书献给子玉——我生活中情迷的偶像。
2013年6月7日写于高雄旅次
现代主义是二十年代兴起的新艺术与文学风格,艺术家为反抗19世纪末的陈规旧矩,转而用一种他们认为感情上更真实的方式,来表现真正的感受与想法。李欧梵这本散文集《情迷现代主义(精)》,来自于伍迪·艾伦的《情迷午夜巴黎》,表面上说的是怀旧,其实是以他自己的方式向他心目中的大师或写作者致敬,这份名单中包括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马勒、李斯特、也斯、王文兴、北岛、韩素音等。
《情迷现代主义(精)》是一部李欧梵向心目中的现代主义大师致敬之作,充溢着“午夜巴黎”的浪漫情调。二十年代也是一个失落的年代,妙的是这种失落感却由一群自愿流落在巴黎的美国文人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海明威的《流动的饗宴》、费滋杰罗的《大亨小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