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从法理学、立法学、宪法学等不同视角,较系统地探讨了正当立法程序的基本范畴、理论框架与体系,并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提出了我国立法程序正当化的新思路。本书除导论和结语外,正文分为六章。开篇从立法权的概念解析着手,揭示了立法权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质,分析了代议民主制下立法权之行使和立法权之所属相分离的现象,界定了立法权正当行使的内涵,阐述了结构性控制和权利性控制的控制机理、理论基础及基本途径。之后分别从思想史的考察和立法实践的反思两个方面论证了立法权正当行使的必要性问题。再从正当法律程序演进轨迹的历史考察和正当立法程序基本功能的理论阐释两个方面论证了正当立法程序的可能性问题。接下来在评介“工具主义”和“本位主义”两种程序价值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正当立法程序价值定位的“双重性”,并着重阐述了正当立法程序的内在价值及诸价值目标间的冲突和协调。最后对各国国家立法机关正式立法程序的规范形态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了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