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钊、孙光宁著的《司法方法论》聚焦于司法方法论的实用性,拓宽了法律方法理论研究的视野。在探讨司法方法论的基础理论和宏观意义之后,对具体法律思维规则展开讨论,包括法律发现规则、法律解释规则、法律修辞规则、法律论证规则、价值衡量规则等在司法过程中的运用。本选题所展开的研究充分体现了法律思维规则对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避免使司法方法论成为纯粹的逻辑推演。
法律方法主要是以司法方法为研究对象的,司法方法是法律方法的典型代表。法律方法论主要是研究各种法律思维规则,以便使人们的行为在法律和法律思维规则的指引下达致合法性,获得正当性。当下中国,在大规模立法活动已经进行了宏大叙事之后,落实法律规范的司法过程逐渐成为法学理论研究关心的重点。不懂司法方法论很难提升司法能力,法治中国建设也将难以推进。
陈金钊、孙光宁著的《司法方法论》是从法律方法论的角度对司法方法论的具体运用进行实证研究,旨在展示各种具体的司法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实现个案公正。具体的司法方法包括法律发现方法、法律解释方法、法律论证方法、法律推理方法、法律修辞方法和利益衡量方法。作者通过对我国司法实践中较有影响的案件进行细致分析,探讨了这些方法所包含的共性因素,并对一些不合适的审判过程和结论进行批判。司法方法论只有和中国的司法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其实践功能,才能帮助法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速进行判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整个司法过程运作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