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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布莱泽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理查德·巴克曼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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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惊悚大师斯蒂芬·金借用笔名出版这本书的背后藏有什么玄机?畅销应归因于才华还是运气?开启老金尘封三十余年的催泪之作,一窥其创作的秘密!

布莱泽幼时曾受父亲残酷虐待,以致智力低下,在缅因州的一家孤儿院度过了他的青春期后,二十来岁的傻大个布莱泽开始跟着诡计多端的乔治行走江湖,两人搭档行骗为生,并乐在其中……

书中还附有一部斯蒂芬·金的短篇小说——《记忆》。

内容推荐

本书初稿完成于一九七三年,是斯蒂芬·金以理查德·巴克曼之名创作的小说,展示了金写作技巧的改变——从描写单纯的社会精英转向塑造让人过目难忘的角色。但这部作品写完后就被金束之高阁,直到二○○七年才被他从箱底里找出来,修改后正式出版。

布莱泽幼时曾受父亲残酷虐待,以致智力低下,在缅因州的一家孤儿院度过了他的青春期后,二十来岁的傻大个布莱泽开始跟着诡计多端的乔治行走江湖,两人搭档行骗为生,并乐在其中。渐渐地,乔治开始对这种动荡而充满风险的生活心生倦意,正当他酝酿着玩一票大的然后金盆洗手时,却在赌博中意外被杀。早已习惯了凡事听命于乔治的布莱泽一时间无所适从,他不断地在心里与乔治默默交谈,而他脑海里也真的响起了乔治的说话声,这个声音指引他一步步开始实施他们当初策划好的一起绑票案……

书中还附有一部斯蒂芬·金的短篇小说——《记忆》,这部作品之前从未被收入过任何斯蒂芬·金的作品集,而它正是《杜马岛》一书的前身。

试读章节

乔治总是说这没什么好丢脸的,这是事实,你得承认。反正你谁也骗不了,谁也不会相信你聪明。大家一眼就能把你看穿:个子挺大的,可脑子里却是空空的。假如你是笨蛋,你干完活后就赶紧出去。假如你被逮住,你如实交待,承认一切,只是千万别把你的同伙供出去,因为他们最终反正会从你嘴里把其他一切盘问出来的。乔治说笨蛋连撒谎都不会。

布莱泽从口袋里掏出手,伸曲了两下,指关节在寒冷的空气中发出了清脆的噼啪声。

“准备好了吗,傻大个?”乔治问。

“准备好了。”

“那好,我去喝杯啤酒,这儿就交给你了。”

布莱泽感到万分惊恐,脱口说道,“嗨,不,我以前从来没有干过这活。我只是看你动手。”

“这次光看可不行了。”

“可是——”

他没有再说下去,而且再说下去也没有意义,除非他想大声喊叫。他可以听到乔治向啤酒屋走去时压实的积雪发出的嘎吱声,但这种嘎吱声很快就被贝司的嘭嘭声所淹没。

“耶稣啊,”布莱泽说,“哦,耶稣基督啊。”

他的手指越来越冷,在这种温度下,手指头只能保持五分钟的热度,可能连五分钟都不到。他绕过车身,走到驾驶座一侧,心想车门一定锁着。如果车门锁着,这辆车就没有用,因为他没有带弯钩长铁条,那玩意儿在乔治手里。可是车门没有锁,他打开车门,伸手摸到打开发动机罩的拉手。他拉了一下,然后走到车前摸索着,寻找着发动机罩上的扣钩,找到后将发动机罩提了起来。

他口袋里有一个小手电筒,他将它掏出来,拧亮后照着发动机。

找到点火线。

可里面到处都是弯弯曲曲的电线,简直像意大利面条,电瓶线,水管,高压电火线,油管——

他站在那里,汗珠顺着他的脸庞流下来,在他的脸颊上冻成了冰。这不行,绝对不行。他突然有了个主意。虽说不是个好主意,可他这个人向来主意不多,所以一旦有了个主意便会死死抓住不放。他走回到驾驶座一侧,再次打开车门。车灯亮了,可他束手无策。如果有人看到他手忙脚乱的样子,准会以为他车发动不起来了。可不吗,这么冷的夜晚,这当然说得通,不是吗?就连乔治也不会骂他的。反正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猛地拉下方向盘上方的遮阳板,心中抱着一线希望,希望那上面会掉下来一把备用钥匙。有些人会把备用钥匙放在那上面,可这次没有,从上面掉下来的只有一个旧的除冰刷。他接着又打开了储物箱,里面塞满了文件。他跪在驾驶座上,将文件全部扒拉到车底板上,嘴里喷出一团团雾气。只有各种文件,一盒薄荷巧克力糖,但是没有钥匙。

瞧见了吗,你这该死的笨蛋,他听到乔治在说,现在满意了吧?准备试一试用点火器电线短路的方法发动汽车了吧?

他估计自己是准备好了。他估计自己至少可以像乔治那样,把几根电线扯松,连接在一起后再看看会有什么结果。他关上车门,低着头,又向福特车的前面走去。他突然停住了脚步,脑子里闪过一个新的念头。他折回去,打开车门,弯腰拿起车底板上的小垫子。果然在那儿!钥匙上没有“福特”的字样,上面连个字母都没有,因为这是一把另外配的备用钥匙,但它大小正好合适,钥匙头也是方形的。

布莱泽捡起钥匙,吻了一下那冰冷的金属。

车没有上锁,他想,随即又想到:车没有上锁,车钥匙藏在垫子下。乔治,今天最笨的家伙肯定不是我。  他坐到方向盘后,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将钥匙插进点火钥匙孔中——一下子就插了进去——然后意识到自己无法看到停车场,因为发动机罩没有关上。他飞快地朝四周看了一眼,先是朝一边,然后是朝另一边,看看乔治是不是决定回来帮他一把。如果乔治看到发动机罩仍然那样翘着没有关上,乔治绝对不会饶了他。可是乔治不在,周围没有一个人,停车场除了车外连个人影都没有。

布莱泽下车,重重地关上发动机罩,然后重新回到车上,伸手去拉车门时停了—下。乔治怎么办?要不要进啤酒屋找他?布莱泽低头坐在那里,皱起了眉头。顶灯投下的黄色灯光照在他的那双大手上。

猜怎么着?他打定主意,重新抬起头来。整他一下。

“乔治,整死你,”他说。乔治丢下了他,让他一个人搭便车进城,与他在这里碰头,然后又丢下了他,把这种脏活留给他。他纯粹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才找到了车钥匙,所以得整一整乔治。让他也尝一尝在零下十七度的低温中搭便车的滋味。

布莱泽关上车门,将变速杆推到“驾驶”挡上,慢慢将车开出了停车场。真正来到公路上后,他用力一踩油门,福特车猛地一冲,车尾在硬邦邦的雪地上左右摇摆。他猛地一踩刹车,惊呆了。他在干什么?他在想什么?不带上乔治就走了?他可能行驶不了八公里就会被警察抓住,可能在第一个红绿灯处就会被抓。他不能丢下乔治。

可是乔治死了。

胡说!乔治刚才不是还在那里吗?他只是进去喝杯啤酒。

他死了。

“哦,乔治,”布莱泽痛苦地呻吟了一声。弯下身子趴在方向盘上。“哦,乔治,你不能死。”

他坐了一会儿。福特车的发动机似乎没有问题。虽然天气寒冷,但发动机既没有打颤也没有什么异常表现。油表显示四分之三是满的,尾气从后视窗外慢慢升起,立刻变成了白色。

乔治没有从啤酒屋出来。他当然不会出来,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进去过。乔治死了,已经死了三个月了。布莱泽开始浑身发抖。

又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驾车向前驶去。第一个红绿灯处并没有人拦下他,第二个红绿灯处也一样。他出了城,一路上没有一个人拦住他。等他来到阿佩克斯镇管辖区时,车速已经达到了八十公里。车轮有时会在一小块冰面上打滑,可这并没有让他感到惊慌,他只是稍微拐个弯,放慢车速就过去了。他毕竟从十多岁起就一直在结冰的路面上开车。

出了城后,他将车速提到了九十公里,让它向前疾驰。车的大灯射出的光柱就像两根亮晃晃的手指一样伸向道路前方,遇到公路两旁的雪堆后又白晃晃地反射回来。天哪,今天肯定该着一位大学生倒霉了,等他带着女友来到空空荡荡的泊车位前时,他一定会惊讶得不知所措。她会望着他,对他说,你是个蠢货,我再也不跟你去什么地方约会了。

“和你约会,”布莱泽说,“如果她也是大学生,她会说‘和你约会’。”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这一笑也改变了他的整张脸。他打开收音机,里面传出的是摇滚乐。他开始转动旋钮,找到了播放乡村音乐的电台。等他回到自己居住的破旧小屋时,他正扯足了嗓子跟着收音机一起歌唱,将乔治完全抛到了脑后。

P3-6

序言

亲爱的忠实读者:

这是一部翻箱倒柜找出来的小说,明白了吗?我要赶紧告诉大家这一点,免得你们把购物单据扔了,或者将肉汁或冰淇淋滴落在上面,最后很难或者根本无法退货。这是一部经过修改、经过完善的小说,但它仍然是翻箱倒柜找出来的,这是无法改变的基本事实。它的上面挂着巴克曼这个名字,因为这是那位先生在其最高产的一九六六至一九七三年间创作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

我在那几年里应该算是两个人,一个是创作惊悚短篇小说并将它们出售给诸如《骑士》和《亚当》这种粗俗杂志的斯蒂芬·金,另一个是创作了一系列小说却没有将它们出售给任何人的巴克曼。这些长篇小说包括《怒火》、《路漫漫》、《道路施工》和《魔鬼阿诺》。这四部小说全以平装原创小说的形式出版。

《布莱泽》是那些早期创作的长篇小说中的最后一部……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将它称作五季。当然,如果大家硬要坚持的话,也可以将它称作某知名作家的另一部翻箱倒柜找出来的小说。它完成于一九七二年底与一九七三年初之间。我当初写它时觉得它非常棒,完成后回过头来看它时却觉得它简直是垃圾。我记得我没有把它交给任何一家出版社,包括我的朋友威廉·G.汤普森所在的双日出版公司。比尔后来慧眼识珠,发现了约翰·格里沙姆;同样也是比尔与我签约,促使我创作了《布莱泽》之后的那本书——讲述缅因州中部某班级舞会的一个复杂但饶有趣味的故事。

《布莱泽》被我遗忘了好几年。后来,在巴克曼的其他早期作品纷纷问世之后,我将它找出来,细细看了起来。看完最前面的二十多页后,我认为自己当初的评价没有错,于是继续将它束之高阁。我觉得书本身写得不错,但故事情节却让我想起了奥斯卡·王尔德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他说每次看《老古玩店》都会情不自禁地流下含笑的涟涟泪水。结果,《布莱泽》被遗忘了,但是一直没有遗失,而是被孤孤单单地塞在缅因大学福格勒图书馆的某个角落里,与斯蒂芬·金/理查德·巴克曼的其他手稿在一起。

在此后的三十年里,《布莱泽》都是在黑暗中度过的。我接着又出版了一本蹩脚的平装原创小说——《科罗拉多的孩子》,而且书的封面上有了一个新出版社的名字——大犯罪案出版社。这类书籍是一个名叫查尔斯·阿戴的非常聪明、非常酷的家伙想出来的,旨在复兴那些“黑色”、经典的平装犯罪小说,并且出版此类小说的新作。《科罗拉多的孩子》肯定不是经典之作,但查尔斯还是决定将它出版,并且配上了那种经典平装书的封面。整个项目非常成功……只可惜他们付我版税时不够爽快。

大约一年后,我觉得我或许想回归到“大犯罪案出版社”的路子上来,或许可以用一部锋刃更利的小说开始。我的思绪多年来第一次重新回到了《布莱泽》上,可随之而来的又是奥斯卡·王尔德评价《老古玩店》时的那句话。我记忆中的《布莱泽》不是那种经典的“黑色”小说,而是一部催人泪下的作品。不过,我觉得再看一遍也没有坏处,当然条件是还能找到那部作品。我记得那个硬纸盒,也记得那方形的字体(那是我妻子塔碧莎读大学时用的旧打字机,是那种怎么用也不会坏的好利获得牌便携式打字机),但我根本想不起来本该放在那个硬纸盒里的手稿到哪儿去了。我只知道它不见了,天哪,不见了。

当然没有遗失。我那两位得力助手之一——玛莎——在福格勒图书馆里找到了它。她不敢再把手稿原件交给我(我,呃,有些丢三落四),而是复印了一份给我。我在写《布莱泽》时肯定用了一条快寿终正寝的色带,因为复印件几乎看不清,而写在页边上的注解更是一片模糊。不过我还是捧着它坐了下来,开始阅读,准备像所有人那样忍受自己年轻时的自以为是所带来的尴尬的剧痛。  可是我觉得它还不错——肯定好于《道路施工》,尽管我在写《道路施工》时认为那是美国小说的主流。《布莱泽》不是“黑色”小说,而是对詹姆士·M.卡恩和霍拉斯·麦科伊在三十年代尝试过的那种自然主义加犯罪情节的小说的回应。我觉得书中对往事回忆部分的描写比故事主线写得更好,常常能使我想起了詹姆士·T.法雷尔的《斯塔兹·朗尼根》三部曲以及已经被人遗忘(但很有品位)的《贫民区的麦克金蒂》。这本书的确包含了三P要素,可它出自一个年轻人(我当时只有二十五岁)的笔下,而且这个年轻人相信自己的作品能流芳百世。

我觉得如果我将《布莱泽》修改一下后出版的话,我可能不会感到太丢脸,但这部作品显然不适合在大犯罪案出版社出版。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甚至都不能算是犯罪小说。如果我大刀阔斧地进行修改的话,我觉得它应该是下层社会的一个小悲剧。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采用了最优秀的“黑色”小说所具有的那种平淡、干涩的语气,甚至使用了一种名叫“美国打字机”的字体来提醒自己在做什么。我修改的速度很快,不再去展望未来也不再去回忆过去,而是一心只想着其他一些书籍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冲劲(我在这里与其说心中想的是卡恩、麦科伊或法雷尔,还不如说想得更多的是吉姆·汤普森和理查德·斯塔克)。我想我会用铅笔进行修改,而不是按现在时髦的做法在电脑上进行编辑。既然这本书要成为一部回归之作,我便想将其发挥到极致,而不是躲躲闪闪。我还决定尽可能去掉书中所有多愁善感的成分,希望最后的成书能像一座空屋那样光秃秃的,连一块小地毯都没有。我母亲可能会说“我希望它毫无遮挡地露出它的脸”。只有读者有权评判我是否做到了这一点。

如果大家很看重我是否做到了这一点(应该不会——希望大家买书是想看一个精彩的故事,也希望大家看到了一个精彩的故事),《布莱泽》的所有版税或其他收益都将被捐给黑文基金会。该基金会是专门为帮助那些不走运的自由职业的艺术家而设立的。

趁着大家现在还愿意听我啰嗦,我还想再说一点。我尽量将《布莱泽》中的时间范围写得含糊一些,免得日期过于具体。不过,我无法将全部标有日期的素材都删除掉,保留其中一些日期对整个情节至关重要。如果大家将这部小说的时间范围看做“不久前的美国”,我认为是合适的。

能否允许我再回到这篇序言的开始处?这是一部旧小说,但我相信我最初认定它很糟糕是错误的。大家可能会不同意……可它绝对不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忠实的读者朋友们,我像从前一样祝大家万事顺利,感谢大家阅读这部小说,希望大家能喜欢它。我就不说我希望泪水会模糊大家的视线了,可是——

好吧,好吧,我还是这么说吧,只要不是含笑的泪水就行。

书评(媒体评论)

从《记忆》和《杜马岛》,你会看到作家是如何进行创作的,一个故事可以怎样凝炼,又可以怎样汪洋恣肆。究竟《杜马岛》是《记忆》的铺陈,还是《记忆》是《杜马岛》的浓缩,我觉得还真是难说。

——查克·维利尔(与斯蒂芬·金合作多年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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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