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二的小组交流中,B_博士催促我们吐露心声。我们有十一个人,不看他们的眼睛。好吧,伙计们,我们开始吧,谁先说呢?有个古怪的家伙在我脑后咕哝起来,我不断回头张望&屁股在椅子里挪来挪去,可没人在我身后,我也没看到有人。记得,谁也不要对别人妄下结论.伙计们,这是底线。
荧光灯&有几盏一闪一闪的。水泥墙漆成芥末黄&招贴画&广告传单&报名表&魔术师约翰逊的照片,上面写有字&没有窗子,只有一扇厚玻璃门,绑有铁丝,铁丝扭来扭去,像大脑的纹路&虽然我敢发誓,我们穿过的那扇门就是我们每个星期都走过的门,不过我怀疑这是单向玻璃&我们像实验室的老鼠一样被人观察着,也许录了像?
好吧,伙计们,我们开始吧,话要说清楚&说真心话,谁先开始呢?
从毕姆开始。毕姆是个白人,年龄与我相仿,长了一张脆奶酪脸&不停颤抖,像服了治疗精神病的氟哌丁苯&永远在流鼻涕,鼻孔里有一团闪光的鼻涕,像眼泪,他一开始说话&开始笑&便停不下来,说得很快&我盯着地板,拼命想Q_P_能说什么,连续三个礼拜坐在这里,盯着地板&像个痴呆儿又聋又哑。如果你不合作/不交流,你就完蛋了。接下来是另一个白人,四十来岁的帕切,他总是穿一件格子花呢大衣&扎领带,总是笑眯眯的&总想和每个人握手,有一天在街上看到我&大叫昆丁!好像我们是哥儿们&我站在那里瞪着他,没看他的眼睛,只看他的胸口&他盯着我&走上前一点儿,伸出手来握我的手&我僵硬地呆立原处&屏住呼吸&最后他后退,说,对不起,我以为您是我的一个熟人。&接下来是这个胖家伙,一个比我年轻的小子,牛仔皮带圈着一个啤酒肚&像傲慢的青蛙撑起下巴,我给他起名叫猪蛙嘴&他说话也是飞快&流着汗&喘着气&我没在听,可又不得不听,瞎扯什么总是忘不了过去,总是想起被他意外烧死的姐姐的小孩,所以他妈的觉得对不起那小孩。出于报复,他把汽油泼到屋子周围,点着了,不知道家里有人&他说了很长时间。&有几个黑人,其中两个家伙很酷,我管他们中的一个叫油嘴滑舌,一个叫逗乐大王,这些家伙是他妈的真正的艺术家,Q_P_知道两人都是从杰克逊那儿获得假释的,不过不要用眼神交流,于是我没看他们。
早上忘了吃药&中午忘了吃药&于是在来这里的路上吞了两片安眠酮。吃了双层干酪汉堡&炸薯条&边开车边喝百威啤酒,在7-11便利店买了一件六瓶装的&一气喝掉四瓶,喉咙干得要死。在高速路上&河边开车漫游,沿住宅区旁边走,自判刑后禁止入内。试试看警察会不会命令我在路边停车&我喝了酒,可没有警察命令我在路边停车,一个白人,头发整齐,开的车前灯好,尾灯好,不趟速&靠右走。Q_P_十六岁就拿到驾照&开车一直小心得要命。
于是我镇静自若&稳重大方&听着或是好像在听其他人说话&B_博士皱眉&点头,他们也在点头,像是也在昕&都听明白了。&我不会因为下一个说完就轮到我而发慌。&我知道如果我不像B一博士说的对这次讨论有所贡献,那我就有麻烦了。&我知道他已经在报告上给我打分很差或写上???。伙计们,没人会对你妄下结论,只要说真心话,你的话不会传出这个房间,好不好?
我像老鹰一样塌下双肩&盯着鞋子,鞋子是慢跑鞋,沾上铁锈一样的污渍。昆丁?你怎么样?&我张开嘴开始说&这个声音出来了,是Q_P_的,可也像是另一个人的,也许是电视上某个人的,或者是我在模仿毕姆、帕切、猪蛙嘴,结结巴巴地说自己辜负了父母的信任&这是发生在我身上最糟糕的事情,十九岁以后,这种事情不止发生一次,而是很多次,虽然我以前从未因此被捕过&从没干过违法的事,可小坏事做了不少。(我为什么要说十九岁,我不知道,只觉得这个年龄说得过去,实际上这事发生在十八岁,就是伊普西兰蒂那件事&伤透了老爸&老妈的心。)我说我希望时光能倒回到孩童时代&重新开始,那时我纯洁&善良,和上帝在一起。我说我相信上帝,可觉得他不会相信我,因为我不配。听到这里,老妈往往会哭起来,她的脸皮皱起来&肌肉松塌,因为她老了&我的脸也像这样松塌&大家有些尴尬&都看往别处,只有帕切像个傻瓜一样听得仔细&B一博士皱眉&点头&那个叫油嘴滑舌的黑人递给我一张纸巾,但没有看我&我说得很快,像失控的拖车冲下山路。我说我大概十二岁时被控“性骚扰”,非常悔恨(不过我没提供细节,他是个黑人&迟钝&天生是个僵尸——我是这样想的!)——我说我的确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把车子停在巷子里的垃圾桶后面,然后朝这个男孩走去,还是这个孩子跟我到那里&突然就把我抓起来。因为有时我没法理解发生的事情,太快了&我一头雾水,来不及理解。这孩子看上去比十二岁大得多,眼神犀利,像刀子,问我要钱,要不他要告发我,要我给十块钱&我给了他十块钱他又要二十块钱,我给了他他又要五十块钱,我给了他他又要一百块钱,于是我失控了&冲他尖叫&摇晃他,可我发誓我没有伤害他。
P36-39
这部作品的惊人力量在于欧茨成功地令我们相信,昆丁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精彩好读,令人难忘。
——《图书馆期刊》
欧茨再次展现了她刻画人性黑暗面(经常是可怖的)的能力。《尸》或许是她最令人胆寒的一部小说,这本以连环杀手口吻写出的日记带着某种古怿的熟悉感,仿佛我们昨日看到的报纸头条股真实。
——《书单》
《僵尸》后记
临近二〇一三年诺贝尔奖评审那段时间,美国当代女作家乔伊斯·卡罗尔·欧茨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赔率曾高居第二位,此前她曾数次获得提名。虽然欧茨最终与诺贝尔奖再次失之交臂,但其文学地位却因此再次得到印证。
八月,《羊城晚报》采访我,问及对欧茨创作的看法。我的博士论文研究的是欧茨,但因种种原因,毕业后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继续这一研究,所谈全凭印象,然所谈也证明这印象之深。我说,欧茨的作品在四个方面令人印象深刻,一是作品丰硕,几乎每年出产一部长篇小说,这还不算短篇小说、文论等。二是她的长篇小说故事性强,明白易懂。三是暴力主题。四是心理现实主义。后三点在她一九九五年出版的犯罪小说《僵尸》中都有体现。
在欧茨数量众多的长篇小说中,《僵尸》按篇幅比中篇小说稍长,是个小部头,但屡获好评,一九九六年斩获两个奖项:《波士顿书评》的费思克小说奖和著名的布拉姆.斯托克长篇小说优秀成就奖。故事的主人公“我”叫昆丁,三十来岁,是个缓刑犯,在家里开办的留学生公寓里做楼房管理员。虽然父亲是大学里的知名教授,他又是家里的独生子,但独自生活,住房简陋,收入一般,他还是个同性恋者。昆丁从同性恋变成自大狂,原因并不清楚,故事里如此一笔带过,“五年前,一次头脑风暴改变了我的生活,当时我第一次有了这个想法:为自己制造一个僵尸”,他要这样的僵尸来做自己的性奴隶。从此,他过上典型的双面生活。表面彬彬有礼,忠于职守,严守交通规则,其实不久便开车出去游荡,专挑流浪汉或黑人下手,引诱到自己的屋里,实施从医学书上自学到的“前额脑叶白质切断”手术,要制造出百依百顺的“僵尸”。由于手法笨拙,且常常失控于性冲动,他没有一次成功,但也没有暴露,直到故事结尾,他依然对自己信心满满,一边参加姐姐的同学聚会,一边在心里暗暗物色下一个目标。
欧茨的暴力小说一向关注现实,这个连环杀手故事也不例外,它源于美国国内一个真实的案件。一九七八到一九九一年间,被称为“密尔沃基食人者”的杰弗里·达尔默在威斯康星和俄亥俄强奸、谋杀并肢解了十七个成年男性和青少年男性,这还没算上他后来犯下的其他同样令人厌恶的罪行。更为可怕的是,他还保存受害者的部分器官。达尔默最终被判处十六次终身监禁。一九九四年,这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和性侵者在狱中被另一个囚犯打死。达尔默是昆丁的原型,两人有不少相似之处。昆丁和这个患有“边缘型人格障碍”的失业工人一样是个同性恋者,两人都生活在社会边缘地带,犯罪手法相似。不同的是,昆丁的家庭背景要优裕得多,他可以问奶奶借钱买新车,可以凭借父亲的名望和金钱逃脱法律制裁,而且他最后既没被逮捕,也没有死掉,他活得好好的,就像《弗兰肯思坦》中那个消失在北极的“魔鬼”一样逍遥法外,至今还游荡在美国城市中,随时可能再次实施他的“僵尸计划”。这种现实的恐怖更加令人惊心。
《僵尸》与欧茨三十年前发表的另一部犯罪小说《蛛猴的胜利》(1976)形成另一有意思、有意义的对比。两部作品篇幅都不长,都是连环杀手的故事,都是第一人称叙事。不同之处在于,“蛛猴”戈蒂森是个弃儿,没有家庭没有亲情,昆丁虽然只是个普通的楼房管理员,但他出生在美国中上层家庭里,如果需要,他从不缺少家庭关爱。戈蒂森辗转成长于数个收养他的家庭中,受到虐待,昆丁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独生儿子,家人对他宠爱有加。戈蒂森是性侵的受害者,昆丁则是性侵的施害者,两人都因此成了杀人犯,但戈蒂森杀人是出于报复社会,行为盲目,昆丁则精心筹划他的每一次行动。戈蒂森无钱无权无势,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殴打和监狱与之相伴,而昆丁因为父亲的名望和家里有钱,从小到大,屡次作恶,无不逃脱。相比之下,昆丁这类“有退路”的杀手对社会危害更大。
相比《蛛猴的胜利》,我个人更喜欢《僵尸》。在社会暴露方面,《蛛猴的胜利》似乎过于赤裸;在暴力描写方面,它又稍嫌生硬。相比之下,Ⅸ僵尸》虽然也有令人惊心的场面,但总的基调要缓和一些。可以说,《蛛猴的胜利》是明批,《僵尸》则重暗讽,而且,从家庭到社会,这种暗讽是多重的,围绕的是“权力”二字。权力的代表有两类,一是父亲,二是执法者。昆丁的父亲虽是知名教授,却是个失败的父亲,更可悲的是,他教子失败而不自知。他最大的特点是色厉内荏,昆丁小时候偷看男性成人杂志,被他发现,他勃然大怒,却不会耐心教育,只是担心自己的妻子发现此事,便和儿子在车库后面偷偷烧掉杂志。就这样,他从一个教育者、一个严父一下成了一个同谋者。如果说烧掉成人杂志只是他试图制止儿子犯错的一出拙招,那么在昆丁长大后的犯罪中,他同样在不知不觉中再次成为同谋。有一次昆丁杀人后,把尸体藏在床头的一个大铁箱里,尸体发出臭味,父亲不期而至,他严词诘问,昆丁则闪烁其词,父子玩起猫鼠游戏,最后昆丁成功地转移父亲的注意力,一番盘查无果而终。
与父亲在家庭里这种自以为是、不着边际的管教相呼应的是执法者对“社会渣滓”只看表面、不求实质的管教。欧茨在作品中对警察的蛮横多有批评,长篇小说《他们》(1969)的警察强奸女报警人;在女杀手故事《斯塔尔·布赖特很快和你在一起》(1999)中,警察强迫妓女口交;在《美国胃口》(1989)中,警察强闯民宅。在《僵尸》里,警察被批“习惯于肆意欺侮公民”,不过,虽然警察在搜查昆丁的管理员房时“翻得一团糟”,但在《僵尸》里他们不再是主要批评对象。欧茨盯上的是律师、缓刑官和心理治疗师。律师一心只想着如何玩转法律这个游戏,在他们眼里,客户的利益要高于司法的公正。缓刑官敷衍了事,察看昆丁这个缓刑犯的住宅时走马观花,对昆丁屋里表面的整洁大加赞赏,对那些存放受害人身体器官和遗物的瓶瓶罐罐视而不见。心理治疗师是个博士,不但工作时“有时也犯困,像乌龟一样眼皮重重的”,而且他不时被所谓的“病人”玩弄于股掌之问。
欧茨选择第一人称视角,而且是一个自大狂罪犯的自叙,这是欧茨擅长的心理现实主义的典范。从美国文学史看,这种杀人犯的“疯子”叙事暗合了爱伦·坡一些小说恐怖加犯罪的特点。但欧茨笔下的杀人犯没有什么浪漫情怀,故事背景也不是什么荒郊野外或幽深的地窖,她的笔触是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着落于美国的当代城市生活,着落于日常家居生活,人物也不是什么贵族后代或酗酒汉子或失控于莫名的冲动的精神病人。即使是精神病人,但他时时生活在人群中,戴着迷惑人的双重面具。欧茨对笔下的人物极少直接评论,只是白描,快速推进情节,留给读者思考的空间。思考之一是,昆丁一再强调他是白人,他性侵的对象是黑人(除了最后一个受害者沃尔德伦)和其他有色人种(如老挝人),这似乎把对一个人的自大狂的批判上升到对美国这个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心态的一种观照。
当年在攻读博士学位时认识欧茨,喜欢欧茨,这些年也一直做些翻译工作,这次能翻译自己喜欢的作家的作品,很是欣慰,十分感谢上海九久公司和未曾谋面但已是好友的吴文娟编辑给予我这个机会。
刘玉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于漓江之畔
中篇小说的“合法性”——“中经典”总序
在中国的当代文学里,“中篇小说”的合法性毋庸置疑。依照长、中、短这样一个长度顺序,中篇小说就是介于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之间的一个小说体类。依照“不成文的规定”,十万字以上的小说叫长篇小说,三万字以内的小说叫短篇小说,在这样一个“不成文”的逻辑体系内,三万字至十万字的小说当然是中篇小说。
然而,一旦跳出中国的当代文学,“中篇小说”的身份却是可疑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常识告诉我们,尽管《阿Q正传》差不多可以看做中篇小说的发轫和模板,可是,《阿Q正传》在《晨报副刊》连载的时候,中国的现代文学尚未出现“中篇小说”这个概念。
如果我们愿意跳出汉语的世界,“中篇小说”的身份就越发可疑了。行家告诉我们,在西语里,我们很难找到与“中篇小说”相对应的概念。英语里的Long short story勉强算一个,可是,Long short story,一看就是Short story的转基因,它是后来的聪明人在实验室里捣鼓出来的,如果出现了另一个同样聪明的人,他偏偏不喜欢Long short story,他非得说Short novel,我们这些不聪明的人似乎也只能接受。
想起来了,那一次在柏林,我专门请教过一位德国的文学教师,他说,说起小说,拉丁语里的Novus这个单词不能回避,它的意思是“新鲜”的,“从未出现过,,的事件、人物和事态发展,基于此,Novus当然具备了“叙事”的性质。意大利语中的Novella,德语里的Novelle和英语单词Novel都是从Novus那里挪移过来的。——如果我们粗暴一点,我们完全可以把那些单词统统翻译成“讲故事”。
德国教师的这番话让我恍然大悟:传统是重要的,在西方的文学传统面前,“中篇小说”这个概念的确可以省略。姚明两米二六,是个男人;我一米七出头,也是男人,有必要把我叫做“中篇男人”么?这样的精确毫无意义。
我至今还记得一九八二年的那个秋天,那年秋天我读到了《老人与海》。这让我领略了“别样”的小说,它的节奏与语气和长篇不一样,和短篇也不一样,铺张,却见好就收。对我来说,《老人与海》不只是“新鲜的”、“从未出现过”的,它太完整了,阅读这样的小说就是“一口气”的事情。《老人与海》写了什么呢?出海,从海上归来。就这些。这应当是一个短篇小说容量,可是,因为是出“海”,短篇的容积似乎不够。——不够怎么办?那它只能是一个长篇。然而,《老人与海》的“硬件”毕竟有限:一个倒霉的老男人,外加一条倔强的鱼;因为老人同样倔强,那条鱼就必须倒霉。这可以构成一个长篇么?似乎也不够。我不知道海明威在写《老人与海》的时候有没有想到“中篇小说”这个概念,我估计他没那么无聊。读完《老人与海》,我能感受到的是咄咄逼人的尊严感。一个写作者的尊严,一个倒霉蛋的尊严,一条鱼的尊严,大海的尊严,还有读者的尊严。
尊严就是节制。尊严就是不允许自己有多余的动作,在厄运来临之际,眨一下眼睛都是多余的,它必须省略。
同样的尊严我也从加缪那里领略过,也从卡夫卡那里领略过,也从菲利普罗斯那里领略过。
话说到这里其实也简单了,不管是Long short story还是Short novel,这些概念说到底是可以悬置的。写作的本质是自由,它的黄金规则叫“行于当行、止于当止”。从这个意义上说,谁又会真的介意有没有“中篇小说”这个概念呢,如果有,我情愿把“中篇小说”看做节俭的、骄傲的Novel,也不愿意把它当做奢侈的、虚浮的Short story。
我的结论很简单,无论“中篇小说”这个名分是不是确立,在小说家与小说体类这个事实婚姻中间,“中篇小说”是健康的,谁也没能挡住它的发育和成长。
也许我还要多说几句。
我对“中篇小说”有清晰的认知还要追溯到遥远的“伤痕文学”时期。“伤痕文学”,我们也可以叫做“叫屈文学”或“诉苦文学”,它是激愤的。它急于表达。因为有“伤痕”,有故事,这样的表达就一定比“呐喊”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篇幅。但是,它又容不得十年磨一剑。十年磨一剑,那实在太憋屈了。还有什么比“中篇小说’’更适合“叫屈”与“诉苦”呢?没有了。
我们的“中篇小说”正是在“伤痕文学”中茁壮起来的,是“伤痕文学”完善了“中篇小说”的实践美学和批判美学,在今天,无论我们如何评判“伤痕文学”,它对“中篇小说”这个小说体类的贡献都不容抹杀。直白地说,“伤痕文学”让“中篇小说”成熟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从寻根文学、先锋文学、新写实文学到晚生代文学那里读到中篇佳构的逻辑依据。中国的当代文学能达到现有的水准,中篇小说功不可没。事实永远胜于雄辩,新时期得到认可的中国作家们,除了极少数,差不多每个人都有拿得出手的好中篇。这样的文学场景放在其他国家真的不多见。——中国的文学月刊太多,大型的双月刊也多,它们需要。它们为“中篇小说”实践提高了最好的空间。
说“中篇小说”构成了中国当代小说的一个特色,这句话也不为过。
所以说,“合法性”无非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始于非法,因为行为人有足够的创造性和尊严感,历史和传统只能让步,自然而然地,它合法了。
昆J·P.何许人也?
他是个让人头疼的孩子,尽管他的教授父亲并不相信法庭对他性侵幼童的指控。
他是个心理疏导的难题,不过,他的梦境愈发表现出积极的特质,他的坦诚也让医生允满信心。
他是个可爱贴心的年轻人,他的要求虽然越米越多,却令他富有的祖母无法拒绝。
他还是小说史上可信度最高、最令人发指的连环杀手。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著的《僵尸》创作于1995年,获得当年的布拉姆·斯托克奖,被誉为欧茨最大胆的一次创作。
《僵尸》是乔伊斯·卡罗尔·欧茨的中篇名作,创作于1995年,荣获当年的布拉姆·斯托克奖。小说挖掘了一个连环杀手Q.P.的内心。基于控制他人的欲望,Q.P.想改造别人的大脑,创造一个完全听命于自己的"僵尸",但他的数次尝试均以失败而告终,改造对象接二连三死亡。他从这一过程中获得快感,逐渐变得单纯为杀戮而杀戮。他的行为终于引起了家人的怀疑,特别是他的父亲……